現在有很多人都在異地買房,尤其是在氣候舒适或景色宜人的城市買一處房,偶爾回來小住。當我也未能免俗,買了一套異地房後,小住了幾次,說實話感覺性價比不是很高,與豐滿的理想相比現實就顯得很骨感了。一、地域,因為生在四季分明、幹旱少雨的北方,所以就想像着南方,四季常綠、空氣潮濕的連皺紋能舒展開等等的各種好處。可事實是,南方太潮濕了,尤其是進入雨季,東西都長黴斑,就是用真空袋把被褥全包好,再來時一打開也感覺是潮潮的,讓人很不舒服。廚房的鹽、糖、味精都變成一個個硬塊兒。我們北方用加濕器,這裡用抽濕機,一會兒功夫就要倒一次水。想必在海邊買房的北方人更有體會,開窗就看海是爽,但與潮濕、台風季的海風和海浪聲 相比,爽的代價有點兒大。進入5月,北方才開始春暖花開,而這裡已經開始熱的大汗淋漓。從十一二月開始到來年的一二月是一年當中最好的季節,冬天有半個月15、6℃的氣溫,家裡陰冷的難呆。二、位置:因為異地買房不是剛需,純屬為休閑,所以僅從經濟角度考慮,位置自然不會太好,就是城鄉結合部之類的吧(僅限我自家而言),孩子戲谑的說我們住的是農村,隻要出門玩就必須有車,如果買輛車,可按我們的居住頻率來算遠不如租車劃算。今年發現終于有共享單車了,算是把活動範圍擴大到了方圓十公裡。三、收拾:每次回來住個三天也好,十天半個月也罷,程序都是一樣的,把所有封存的東西打開,走前兒兩天再把該洗的洗了,該裝的裝了。誰幹誰知道,一個字“累”。四、費用:每年的物業費、網絡費、以後房屋的維修費等等都需要開支。所以,就我自身而言,如果保證不了每年能住三個月(其實應該是半年)以上,那麼異地買房就真的沒必要了。買房和交各種費用的花的錢,完全夠住酒店的,還省去了操心和收拾的麻煩。拎包入住、擡腳走人,何樂而不為。别想的房子增值或平時不住租出去的事兒。房子增值就靠兩個字“地段”,而休閑買的房子決大多數不具備這個條件,增值空間及其有限,可以忽略不計。租出去我就不多說了,鬧心的多 ,再說,大老遠買房的初衷也不是為了租的,至少我是這樣的。再有的是為了老人考慮,可事實上,人老了更喜歡呆在熟悉的環境,和熟悉的人在一起,偶爾來住一兩次可以,再也就不會來了。父母如此,我們老了亦如此。所以,異地買房于我而言,現在已成雞肋。常自己寬慰自己,大小也算是個固定資産吧,期待十年以後,我退休了來這裡常住養老!
收拾冰箱,準備兩天後走
被褥全部真空包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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