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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哮喘診斷标準5條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3 01:06:52

哮喘行動計劃(AAP)是哮喘自我管理的重要工具。中國兒童哮喘行動計劃(CCAAP)采用了國際上通用的交通信号燈模式,根據兒童哮喘臨床症狀和峰流速監測結果進行哮喘自我管理,并加入了患兒個人緻敏和誘發因素等,對綠、黃、紅區域的定義、識别及應采取的相應措施和後期随訪,适合不同年齡兒童使用的藥物和裝置等做了具體表述和建議。

綠區

“綠區”是指規範使用控制藥物,哮喘獲得并維持良好控制。

1 綠區的識别

哮喘病情穩定,無咳嗽、喘息、胸悶、氣短等症狀,呼吸順暢,夜間睡眠安穩,能夠正常學習、運動、玩耍;PEF≥80%預計值。

2 綠區的管理

(1)明确并回避哮喘發作誘因,如避免變應原暴露、呼吸道感染等;

(2)遵醫囑規範使用哮喘控制藥物;

(3)積極治療伴發過敏性鼻炎;

(4)預防和應對運動性哮喘(EIA),處于綠區的患兒應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選擇适宜運動項目,同時預防EIA發作。通常首選SABA氣霧劑[壓力定量氣霧劑(pMDI)],運動前吸入2噴沙丁胺醇(100 μg/噴)。低劑量吸入性糖皮質激素(ICS)-福莫特羅複合制劑可按需用于12歲以上哮喘患兒,運動前使用ICS-福莫特羅減少EIA的效果與每日使用ICS再于運動前使用SABA的作用類似。

3 綠區的随訪

(1)定期複診,每2~3個月随訪1次,随診時攜帶哮喘日記、PEF監測結果等,有條件者進一步行常規肺功能、呼出氣一氧化氮檢測等,進行充分臨床評估,根據病情和用藥時間,決定是維持治療,或降階梯治療,是否需要修訂AAP。

(2)疫情期間可通過網絡醫療門診進行專業咨詢、購藥以及是否可減量,或盡早安排門診随訪,不應自行停藥,或無哮喘急性發作即長期(超過3~6個月)不随診。

黃區

“黃區”是指哮喘未控制、部分控制或病情不穩定,出現哮喘發作或加重表現,需及時識别,采取措施,控制症狀,防止惡化,減少緊急就醫。

1 黃區的識别

患兒出現以下任一征象即提示哮喘發作,進入黃區:

(1)反複或頻繁咳嗽,夜間、晨起或活動後明顯;

(2)喘息、氣促、呼吸伴肺部哨笛音;

(3)夜間咳嗽或憋醒,影響睡眠;

(4)乏力,活動後氣短、憋氣或咳嗽、喘鳴;

(5)使用支氣管舒張劑≥2次/周;

(6)胸悶、長吸氣/呼氣、清咽,或伴有PEF下降;

(7)PEF處于預計值的80%~60%。以上征象的出現可能隐匿,緩慢,反複,持續,也可能突發,持續時間短暫。

2 黃區的管理

包括緩解藥物的使用和控制藥物的調整。

➤緩解藥物的使用根據患兒哮喘發作誘因和病情,給予恰當的幹預。暴露于變應原、刺激性氣體,運動過度等誘發的哮喘發作,通常起病急,需立即給予SABA。呼吸道感染誘發的哮喘發作起病相對緩慢,可給予SABA,也可以根據情況給予口服支氣管舒張劑。

(1)6歲以下兒童:在家或院外選擇:①吸入型SABA,包括沙丁胺醇氣霧劑等,通過帶面罩的儲霧罐給藥,每次噴藥2~4噴,每噴藥間隔0.5 min以上;②霧化溶液,包括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異丙托溴铵(在使用SABA的基礎上使用或與之聯合使用),通過霧化器給藥。無論選擇何種方式給藥,每次給予支氣管舒張劑時均同時予ICS。通過氣霧劑給藥時,可給予ICS氣霧劑;通過霧化器給藥時,同時給予ICS霧化液。密切觀察給藥後患兒病情變化,然後依據病情變化每1~4 h重複給藥;③口服支氣管舒張劑,包括沙丁胺醇片(或控釋劑)、鹽酸丙卡特羅溶液或片劑、班布特羅溶液等,在患兒病情較輕,或缺少吸入型藥物的情況下選擇使用。

如果患兒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應立即就醫:①喘息重、憋氣、呼吸困難、哭鬧、煩躁等;②對初始吸入支氣管舒張劑治療(第1小時給藥3次)後1~2 h無反應;或即使其他臨床征象改善,但呼吸急促持續存在;或緩解數小時後再度加重,或進行性加重,特别是1歲以下的嬰兒;③家庭情況或環境特殊,無法進行緊急治療,或父母/看護者不能在家中處理哮喘急性發作。

(2)6歲及以上兒童

①SABA氣霧劑,每次給藥 2~4噴,每噴藥間隔0.5 min以上,6~11歲兒童,通過儲霧罐給藥可保證給藥效果,12歲兒童以上,可以直接使用氣霧劑;

②SABA霧化溶液,經霧化器給藥。同樣,每次給予支氣管舒張劑後應同時給予ICS。通過氣霧劑給藥時,給予ICS氣霧劑;通過霧化器給藥時,同時給予ICS霧化液;

③低劑量ICS-福莫特羅,适用于12歲以上兒童,但哮喘發作嚴重時不适用。經以上處理後觀察患兒病情變化,然後依據病情變化每1~4 h重複給藥;

④如果患兒胸悶、憋氣、呼吸困難、活動受限、夜間咳醒或憋醒等症狀,經上述處理後未見改善,甚至病情加重;或病情緩解短于3~4 h;或PEF接近60%預計值;或患兒存在發生緻死性哮喘的危險因素,應立即就醫。

緻死性哮喘發作的危險因素包括:①既往有危及生命的哮喘發作經氣管插管機械通氣;②過去1年中曾因哮喘嚴重發作看急診或住院;③正在使用口服激素治療或近期剛剛停用口服激素;④對使用哮喘控制藥物使用依從性差或未使用ICS;⑤過多使用SABA;⑥缺少AAP或使用AAP依從性差;⑦存在嚴重食物過敏;⑧合并心血管疾病或其他慢性肺部疾病;⑨社會經濟地位較低,有精神疾病史或社會心理問題。

➤控制藥物的調整包括ICS、白三烯受體拮抗劑(LTRA)、長效支氣管舒張劑(long-acting beta2 agonist,LABA)等。

(1)劑量:依據哮喘發作前用藥劑量和哮喘病情,增加ICS劑量 2~4倍;或改用ICS-LABA複合制劑,每次1~2吸,每日1~2次給藥;或加用LTRA。如果已在使用LTRA,可在原用藥基礎上加用低-中劑量ICS或ICS-LABA複合制劑,每次1~2吸,每日1~2次給藥;已在使用ICS-福莫特羅複合制劑治療的患兒,可在原用藥基礎上再按需使用。

(2)療程:單一誘因,如變應原暴露導緻的哮喘發作,病情通常1周内恢複,多種觸發因素、呼吸道感染導緻的哮喘發作病情恢複通常需要1周以上,臨床症狀在治療後改善迅速,但肺功能指标和氣道炎症的恢複有時需要較長時間,因此,黃區控制治療需維持至少2周。

3 黃區的随訪

在黃區,需要時刻評估用藥後的症狀改善、PEF的恢複情況,決定是否立即就醫,或1~2周随訪。

随訪内容包括:(1)哮喘發作或未控制的原因;(2)本次哮喘發作程度的評估及恢複情況;(3)哮喘控制藥物的調整;(4)患者使用AAP的情況和是否需要修訂AAP;(5)下次随訪的時間。

紅區

“紅區”是指哮喘發作已十分嚴重,需緊急處理和立即就醫。

1 紅區的識别

紅區的識别 患兒出現以下任一征象即提示哮喘發作嚴重,進入紅區:(1)劇烈咳嗽、憋氣,呼吸困難,三凹征陽性;(2)走路、語言困難、不能平卧;(3)鼻翼扇動、口唇發绀;(4)哭鬧、煩躁不安、焦慮、精神萎靡、嗜睡、甚至意識模糊;(5)PEF<60%預計值。

2 紅區的管理

(1)立即給予SABA氣霧劑或霧化溶液,在第1小時内,間隔20 min,連續給予3次;

(2)給予口服激素,選擇潑尼松或甲潑尼龍片劑,用量1~2 mg/(kg·d),最大劑量不超過40~50 mg,分1~2次服用。6歲以下兒童口服激素治療需要在醫師的指導下使用;

(3)立即就醫或撥打急救電話。

3 紅區的随訪

曾因哮喘急性發作而急診或住院治療患兒再次發作的風險高,需随診,同時保證患兒完全康複和後期獲得良好控制。根據患兒病情和個人條件,應在急診後2~7 d或出院1~2周以及1~2個月分别複診。

内容包括:(1)評估哮喘症狀控制情況,檢查患兒是否堅持按醫囑用藥及吸藥技術,必要時調整用藥,并叮囑患兒堅持長期規範治療;(2)尋找和識别本次哮喘重度發作的誘因,并盡量避免;(3)提供個體化的WAAP;(4)指導父母/看護者識别哮喘急性發作的征象及掌握處理方法。

兒童哮喘診斷标準5條(兒童哮喘的綠黃)1

以上内容摘自:國家呼吸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中華醫學會兒科學分會呼吸學組哮喘協作組,中國醫藥教育協會兒科專業委員會,等.中國兒童哮喘行動計劃臨床應用專家共識[J].中華實用兒科臨床雜志,2021,36(7):48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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