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則新聞很火。說一位男子結婚16年,卻發現三個女兒均不是親生的。男子要離婚,他的妻子卻發出了靈魂拷問:血緣關系那麼重要嗎?都叫了十幾年的爸爸了!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血緣關系很重要,很重要,非常重要,和口頭叫不叫爸爸沒有太大關系。
【血緣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礎】
縱觀我們的婚姻家庭法律,一切的權利起源,最基礎最核心的權利義務來源,就是血親關系!可以說,血緣關系是親權的基礎。不論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義務,還是子女都父母的贍養義務,又或者是父母子女之間的繼承權利等等。
這一切的基礎就是血緣關系。沒有法律上的血緣關系,這一切都将灰飛煙滅,自始不存在。而父母和子女之間應該是最近最親的直系血親關系!
當然,法律上所說的子女,不僅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而且還包括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一樣的道理。
非婚生子女就俗話說的私生子女。但有一點可以确認,不論婚生子女還是私生子女,這百分百是你自己播的種,是純天然的,是具有血緣關系的。因此,這種就屬于自然血親。
還有另外兩種,就是按照法律規定辦理收養手續的養子女,或者是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雖然這兩種沒有血緣關系,但是法律賦予了他們與親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義務。這兩種就叫做拟制血親。
所以,從法律上講,不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還是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他們的權利義務沒有任何區别!本文以下所講的血緣關系包括自然血親和拟制血親兩種。
那具體到本次事件中的主人公,他的三個女兒屬于哪一種呢?答案是不屬于以上任何一種。所以父母子女之間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均不存在。
【可能會導緻什麼情況的出現】
1、三個子女的教育撫養成本。大家都知道,現在養孩子成本有多大,三個子女養到成年,成家立業,父母所花費的金錢、精力、時間等不可估量。如果是有血緣關系的子女,可能大部分的父母均無怨言,無私付出。但是該男子的種種投入卻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2、老無所養,老無所依!如果等三個女兒成年後,知道父親不是親生的。他們會怎麼想?怎麼做?為什麼我們平時一直說血緣關系很重要,因為基于血緣,無形中總帶有一種相互吸引的力量。雖然現實中即便是親生子女,忤逆不孝的屢見不鮮,但是這種畢竟是少數。退一步講,親生的都有不孝的,難道毫無血緣關系的會對你更好?因此,一旦他們知道真相後,不願意贍養你,從法律上講,他們确實也沒有贍養義務。到時候,你隻能欲哭無淚!
3、财産繼承。我們國家的父母,可以說一輩子都在為子女操心,一輩子都在為子女掙錢。當你傾盡一生創造的财富,最終被毫無血緣關系的子女繼承,你百年後,估計死都不會瞑目。
【救濟途徑】
本次事件的主人公能怎麼救濟?
1、離婚。毫無疑問的離婚,并請求女方賠償精神損失。
2、欺詐性撫養。該男子由于被女方欺騙,誤以為三個女兒是自己的親生骨肉,白養這麼多年。女方沒有任何法律根據卻取得了利益,該男子作為受害人,可以基于不當得利要求女方返還這麼多年支付的撫養費!
對于該事件,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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