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一别三十載感言簡短?魯迅先生的《故鄉》創作于1921年,距今100多年,初讀應該是在小學,離現在應該近30年了,現在回想,當初讀的時候是在語文書上,是為了學習語法,多為一知半解的應付今天再讀《故鄉》,感慨良多,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故鄉一别三十載感言簡短?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魯迅先生的《故鄉》創作于1921年,距今100多年,初讀應該是在小學,離現在應該近30年了,現在回想,當初讀的時候是在語文書上,是為了學習語法,多為一知半解的應付。今天再讀《故鄉》,感慨良多。
本篇不談小說的曆史背景、巧妙結構、深遠的寓意,單從小說的故事情節,感歎一下”我”這不惑之年再讀經典的一點感受。
文章主要描寫了”我”在深秋蕭瑟的季節回到故鄉,處理老宅賣出後的搬家等瑣事,這件事本身就很凄涼,因為要跟兒時生活的地方永遠再見了。
搬離故鄉之際不免想起了兒時的玩伴閏土——閏土本是”我”家的臨時工(且這麼理解吧)的兒子,有一年新年裡來幫忙管理”我”(大戶人家)祭品的,因為跟”我”年齡相仿,很快我兩就結下了深厚的友誼,留下了最純真的童年記憶:閏土的世界較”我”而言是那麼豐富多彩——雪地捕鳥、海邊撿貝殼、西瓜地捉猹,這些對”我”都是新鮮事、稀奇事、向往的事,給我帶來了無限的憧憬。
好景不長,正月過去,閏土必須要回鄉下了,就此倆個小夥伴就要分别開來了,且不知道再見已是30年後在在這深秋賣宅離鄉之凄涼背景下。
雖已經有30年未曾謀面,記憶中的閏土還是那個頑皮、多識、親密的童年夥伴。可是再見已不是憶中人——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紫色的圓臉上增加了很深的皺紋;手也不是兒時記憶中紅活圓實的手,而是又粗又笨而且開裂的手了;不再叫”我”“迅哥”,而是稱”我”為 “老爺”。見面時的情形是歡喜而又凄涼的,”我”已經感受到”我”們之間那道“厚障壁”了。
讀到這裡,深深的感受到歲月的力量和時間的神奇,生生改變了兩個人,形成了兩個世界。人生交集在30年後再次相交已無話可言了,雖彼此相念,可相見不如懷念,可以預見往後餘生也将再無交集。
文章創作時,作者大約40歲,古人雲四十而不惑,也許文章也在感歎歲月長河中,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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