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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入門基本知識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5 22:23:27

0

邏輯就是思維的規律

邏輯學就是關于思維規律的學說

1

确認事實

1.1

事實是指事物的本來面目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真實性

事實是客觀存在的

它獨立于我們的觀念而存在

事實的客觀存在有兩種基本形式:

事物事件

1.2

事物就是指具體的東西如:

動物、蔬菜、礦藏、山川日月等

1.3

例如:

足球 就可以看做事物的代表

而 小明踢足球 則可以看做事件的代表

1.4

“足球”是一個事物

“小明踢足球”是一個事件

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礎的存在形式

因為事件是由事物組成的

1.5

小明踢足球成立的首要條件是

小明和足球都要存在

否則,這個事件就不會存在

要存在無形的事件

有形的事物是其基礎

1.6

要确認事物的存在你隻需實地去考察

如果它真實存在

就一定存在于某個地方

如果這個地方是你可以到達的

你就可以通過直接觀察來确認它的真實性

1.7

“小明”也是一個事物

以小明為例

為了證明小明并非隻存在于你的想像之中

你可以去小明家親眼看看他

這是最直接也是最可靠的方法

1.8

不過你也可以通過間接方法證明

例如:

從值得信賴的人口中證實小明确實在他家

或者你可以看看小明本人的照片也是個辦法

1.9

但是對于類似荊轲刺秦王之類的事件

如何證明其真實性呢?

我們不可能回到過去

也無法直接找到證人求證

我們可以用間接的證據

比如:古人留下的秦國史料

史記對這件事的記載

對秦始皇墓地的考古發現

1.10

事實可以被認為是客觀的

也可以被認為是主觀的

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觀的

它們都存在于每個人都可以觀察到的地方

原則上可以為每個人所獲得

比如:

陽光是溫暖的

每個人都可以感覺到陽光的溫暖

1.11

主觀事實是指由個人親身經曆的

或間接通過别人的經曆确認的事實

例如:

頭痛就是一個主觀事實

如果我經曆過頭痛

我就知道頭痛是真實的

但是如果是别人頭痛

我自己從來沒頭痛過

我就隻能間接地聽别人說頭痛的情況

來建立我對頭痛的概念

因此主觀事實的确認

完全依賴于聲稱頭痛者的可靠性

1.12

讓我們來總結一下如何直接确認事實

如果某個事物是我們可以親身體驗觀察到的

最可靠的方法就是親自去看看是不是真的

如果沒有條件去看看去親身體驗

我們就必須嚴格考察所獲間接資料的真實性及可靠性

在此基礎上确認事物的真實性

1.13

現實生活中我們能親身經曆的重要公共事件非常有限

這就意味着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必須依靠間 接證據

2

觀念與其對象

2.1

我們大腦中的每個觀念最終都源于對事物的描摹

而真實存在的事物卻獨立于觀念之外

觀念是對客觀事物的主觀反映

正确觀念忠實地反映其對象的客觀秩序

錯誤觀念則是對客觀世界的歪曲表達

2.2

例如:

我們大腦中想象的足球就是一個觀念

這個大腦中的足球是按照現實中的足球想象出來的

正确的足球觀念是完全模仿現實中的足球的

和現實中的足球長的一樣

錯誤的足球觀念

有可能把足球想象成一個方形的或金屬做的

和現實中的真足球不一樣

2.3

我們可以通過檢驗觀念與其對象的關系

來确認觀念的正确與否

如果某一觀念與其對象的對應關系扭曲脆弱

我們就可确認該觀念是錯誤的

3

觀念聯系事實

3.1

我們為觀念創造了語言

這樣我們才能與他人交流

例如:

首先要有 一隻貓

然後我們才會确立關于貓的觀念

随後才有“貓mao” 這個大家認可的詞語

3.2

所有一切都來源于貓的客觀存在

如果沒有這個客觀存在

就無所謂關于貓的觀念和語言

3.3

如我們舉例中的貓

是一個簡單觀念

符合我們大腦中 “貓”的定義的

是一種特殊的毛茸茸的會喵喵叫的動物

我們稱之為貓

3.4

簡單觀念相對容易被驗證

因為它所對應的客觀事物隻有一個

比如我們提到的貓它所包含的意思是明确具體的

3.5

複雜觀念指的是那些

與客觀事物并非一一對應的觀念

例如:

正義這個觀念

可以把正義這個觀念聯系到客觀世界

但是正義的意思有很多

它包括了人物、事件、 法律、等等。

4

将觀念付諸語言

4.1

首先要有事物

然後大腦按照事物産生觀念

最後用語言說出這個觀念

事物 → 觀念 → 語言

4.2

有時語言非常完美的表達了觀念

在這種情況下

語言和觀念完全切合

它們都忠實地反映了客觀事物

這種情況通常存在于簡單觀念中

例如:

我說這座紀念碑是由花崗岩砌成的

我這裡所指的紀念碑确實是由花崗岩砌成的

這種情況下語言和觀念完全統一

4.3

有時有些觀念很難用語言來表達

或者根本找不到一個詞來表達這個觀念

就算能表達出來也說的不清不楚

4.4

語言還要如實的表達出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

從而使我們的溝通有堅實的事實基礎

例如:

或許我堅信小人國的存在

對它有全面的想像

或許我可以用豐富多彩的詞語來表達那些想像

但它們隻能揭示我的思想狀态

而不是現實的真實情況

它們揭示的隻是主觀事實

而不是客觀現實

5

有效溝通

5.1

語言和觀念的匹配

僅僅是溝通最基本的第一步

下 一步是把多個觀念連起來

組成一個句子

在邏輯學中

就是把多個觀念組成一個命題

事物 → 觀念 → 命題

5.2

可以判斷真假的陳述句叫做命題

命題就是一句話、一個陳述句

要讓一個命題有意義

就要可以對這個命題做出真假判斷

如果不能對命題做出真假判斷

那麼它就不是一個命題

5.3

例如:

如果一個人隻說了一個詞:“狗”

對此我們無法做出真假判斷

這個“狗”就沒意義

它就不是一個命題

5.4

但是如果一個人說:停車場裡有隻狗

我們就可對這句話做出真假判斷

判斷說:這隻狗到底在不在停車場

如果狗在停車場就是——真

如果狗不在停車場就是——假

停車場裡有隻狗這句話就是一個命題

5.5

詞語被稱為語言的基石

邏輯的基石是命題

因為隻有在命題的層面上

才涉及真假問題

而邏輯本身就是發現真相

并将其從謬誤中分離出來的學問

5.6

在命題易于理解的時候

我們可以輕易分辨出真假

如果命題本身表達得含混晦澀

我們就不容易分辨真假

要想清晰有效的表達命題

我們就要遵守下面這些基本原則:

5.7

不要想當然地認為

别人都會聽懂你沒有直接表達的意思

有時我們想當然地認為

聽衆和我們一樣

了解問題的背景信息

當我們拿不準的時候

最好能清楚地講明背景信息

唠唠叨叨總比挂一漏萬強

5.8

要說完整的句子

如果我說“狗”、“那塊石頭”

你可能不知道我要表達的是什麼

這是因為我沒有做出完整的陳述

我需要用完整的句子

例如:

一隻狗爬在那塊石頭上

5.9

不要将主觀看法當做客觀事實

泰山在山東和山西之間

這是個基于客觀事實的命題

它要麼是真的要麼是假的

但是如果我說

泰山是秀美的

這個命題就糅合了主觀和客觀

兩個方面的因素

在這種情況下

我們絕不能對主觀命題的真假

做出随意的判斷

客觀命題的真假判斷是沒有争議的

但主觀命題有

如果我想讓某個主觀命題被大家接受

我就必須為它做論證

5.10

避免使用雙重否定

雙重否定相互抵消句子

表達的是肯定的意思

有時候這會帶來困擾

因為語句表面上聽起來是否定

但實際上是肯定

不要說“這裡不是不歡迎她來”

直接說“歡迎她來”

5.11

根據對象選擇合适的語言

如果你是個物理學家在一個學術會議上

與其他物 理學家讨論測不準原理

你可以自由地運用你的專業術 語

但是如果你是在向一群普通人解釋這個原理

就 必須用比較通俗的語言方便大家理解

不要對着外行 人使用業内行話溝通的關鍵是理解

最忌諱兩件事

一是對人講話态度傲慢

二是故作高深讓人雲裡 霧裡

6

避免使用模糊和多義的語言

6.1

一個詞語的指代物不明确

它就是模糊的

我們不知道這個詞語到底指的是什麼

例如:

人們不喜歡那樣的音樂

這個命題到底說的是

什麼樣的人

什麼樣的音樂

6.2

通常一個詞語的使用越普遍

它的含義就越模糊

避免産生歧義的方法

是讓你所運用的詞語

盡可能有針對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

以便聽衆不用費心去猜測

你所說的到底是什麼

如果你想說的是

搖椅、古董椅、牙科醫生專用椅

你談到這些東西時

不要籠統地稱之為椅子

要用定語做限定

6.3

類似于“愛”、“公平”、“善良”、“邪惡”這類詞語

它們本身的含義就是不明确的

不僅僅是因為它們沒有确定的所指

更是因為它們的含義太廣 泛了

因此即使兩個人用同一個詞語

比如“愛”

其含義也可以是大相徑庭的

甚至背道而馳

在使用這類詞語的時候

必須對其做出準确的理解

在你試圖說服别人

某件事情是不公平的之前

你要告訴他們

你是如何定義不公平的

6.4

多義詞在邏輯學上稱為雙關語

多義詞一般包含多重含義

且無法根據上下文判斷出

在所講事物中

到底反映的是哪種含義

例如:

一條林間小徑的路口

豎立了 一塊路牌

上面寫着:熊向右

6.5

分析:

這句話就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

可以理解為:

提醒旅行者

不要向左要向右走

也可以理解為:

提醒路人

在右邊的路上有一隻灰熊

請大家不要向右走

避免造成歧義的惟一方法

就是盡可能清楚地表明本意

最好把上面的路牌改成:

向左走

不要向右走

那裡有熊出沒

6.6

避免閃避式語言

盡量直抒胸臆

降低聽衆對你所要表達的意思

産生誤解的可能性

閃避式語言不能直接地表達出

演講者腦中的真實想法

它可以欺騙聽衆

它将對其使用者造成有害的影響

扭曲他們對現實世界的感受

7

真相

7.1

所有的邏輯推理

所有的論證

目的隻有一個

就是找出某個事物的真相

7.2

真相有兩種基本形态:

(1)一個是本體真相

(2)一個是邏輯真相

7.3

本體真相是指:

如果一個事物确實存在于某一個地方

這個事物就是本體真相

桌上有一盞燈這是本體真相

因為它确實是在那裡而不是幻象

本體真相的對立面是虛假的幻象

7.4

邏輯真相是指:

一個真命題就是一個邏輯真相

一個命題的判斷為真

這個命題就是邏輯真相

例如:

一艘船停泊在碼頭上

7.5

命題的定義是:

一個可以做出真假判斷的陳述句

肯定一個命題就是判斷它為真

否定一個命題就是判斷它為假

7.6

一個命題如果真實地反映了客觀事物

那麼它就為真

例如:

一個命題說:

一艘船停泊在碼頭上

7.7

分析:

如果這裡确實有一艘船

确實有一個碼頭

而這艘船确實停泊在碼頭上

那麼這個命題就是真的

7.8

一個真命題的作用就是以語言為媒介

将大腦中的觀念主觀事實

與相應事物的真确狀态

客觀事實聯結起來

7.9

如果命題所說的

與現實情況并不相符

則命題就是假的

如果這艘船不在碼頭

這個命題就是假的

8

邏輯學的基本原理

8.1

邏輯學的基本原理有4個:

同一律

排中律

充足理由律

矛盾律

其中矛盾律是邏輯學最重要的基本原理

9

同一律

9.1

表述:

事物隻能是其本身

9.2

解釋:

現實世界是豐富多彩的

它由不計其數的個體所組成

并且每個個體都是獨一無二的

一個事物隻能是其本身

而不能是其他什麼事物

蘋果就是蘋果不會是橙子

也不會是香蕉或者梨子

10

排中律

10.1

表述:

對于任何事物

在一定條件下的判斷

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

不存在中間狀态

10.2

解釋:

一個事物它要麼存在

要麼不存在

沒有中間狀态

不能說這個事物

即存在又不存在

10.3

例如:

桌上有一盞燈

分析:

這句話要麼是真

要麼是假

沒有别的可能

不能說這句話

即是真的又是假的

11

充足理由律

11.1

表述:

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11.2

解釋:

宇宙萬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據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

這就暗示着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釋

沒有什麼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

11.3

例如:

小明的父母是小明存在的原因

沒有他們小明就不會出世

不能說小明的存在是小明自己的原圖

12

矛盾律

12.1

表述:

在同一時刻

某個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

既是這樣又不是這樣

12.4

解釋:

如果 X是X

那麼在同一時刻

它就不能是非X

12.5

例如:

在同一時刻

你不能即在北京又在上海

就是說你不能同時在兩個地方出現

13

灰色地帶及人為灰色地帶

13.1

灰色地帶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認出來的情況

灰色地帶之所以會存在

是因為事物有時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

13.2

負面隻有在正面已知的情況下

才可以被确認為負面

我們這裡的負面就是不确定

因此

你可以知道确定是真實存在的

如果确定是可能的

那麼你目前所不明白的事物

最終總會水落石出

理論上來說克服目前經曆的模糊狀态

從而到達真相的那一天總是存在的

13.3

例如:

不知道某一個牌子的手機好不好用

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樣的手機是好用的手機

如果你知道什麼樣的手機好用

和這個好用的手機比較一下

你就可以知道某個牌子的手機好不好用了

14

萬物終有其根源

14.1

充足理由律告訴我們事物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

盡管我們不可能知道世界上所有事物存在的理由

但我們知道它們的存在一定是有理由的

14.2

每一個原因與它的結果之間

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處

這就是說

原因必能導緻我們所觀察到的結果

并将在結果上

留下這個原因特定的印記

每一個結果在一定程度上

都将反映出原因的特性

雖然我不能直接知道

産生了某種結果的原因是什麼

但是我可以通過面前的結果

得到關于原因的間接知識

通過評估結果的性質

我可以推測出原因的部分特性

這些知識将指引我的探尋方向

14.3

例如:

我正在努力學習

突然聽到廚房裡傳來一些奇怪的聲音

我起身去查看

發現桌子上的半瓶牛奶現在躺在地上

14.4

分析:

躺在地上的牛奶瓶是結果

原因是什麼呢?

在桌上我看到了 3隻螞蟻在爬動

螞蟻不可能推倒牛奶瓶的

我又看到蹲在桌子旁邊的老花貓

對了就是它了

這隻老花貓就是牛奶瓶倒下的原因

15

對原因的探尋不要半途而廢

15.1

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

例如:

A是B發生的原因

而B的發生又導緻了C

我們用圖形來表示他們的關系:

A → B → C

15.2

假定我們要解決C問題

我們發現C是由B造成的

B确實是導緻C的直接原因

但它不是根本原因

因果鍊的源頭是A

因此A才是造成問題的根本原因

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解決

否則C的問題就不能得到有效解決

15.3

例如:

小明聞到廚房有一股腐爛物的氣味

通過觀察

他發現水槽下面的一隻桶裡

盛滿了散發着臭味的水

一旦他倒掉桶裡的水

臭味就随之消散

但是一會兒工夫

桶裡就會再次盛滿帶臭味的水

15.4

分析:

現在如果小明不斷地通過倒水

來解決問題的話

我們誰都不會誇他聰明

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是

找到漏水的管道

并且将它修好

因為它才是不斷積水的根源

15.5

有時我們不能發現問題的根源

僅僅是因為我們懶惰沒有充分地研究

有時則是耐心不夠在作怪

除非找到問題的根源

不然問題是不能徹底解決的

16

區分原因

16.1

前面我們讨論的原因都是動力因

動力因的活動可以決定某個事物存在與否

或者改變這個事物的存在狀态

除了動力因還有目的因、質料因和形式因

16.2

目的因對于行動來說就是行動的目的

對于客觀事物來說就是它的功用

質料因是組成事物的具體材料

形式因是決定一個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質

16.3

例如:

一座房子的四因是什麼呢?

房子的質料因是磚瓦

房子的形式因是房子的設計圖

房子的動力因是蓋房子的人

房子的目的因是為了讓人住

16.4

不是所有的事物都有這四個原因

一個數學觀念或其他任何觀念

都是沒有質料因的

因為思想觀念都是非實質的存在

例如:

一個數學家提出了一個新的設想

分析:

數學家本身是這個設想的動力因

設想的特定性質是它的形式因

假如這個設想是關于同心圓的

它的目的因讓是解決關于同心與圓周的數學難題

16.5

動力因又分為:

主要原因工具原因

例如:

雕塑家是一座大理石雕塑的主要原因

因為他的存在是決定雕塑存在的最終因素

但是他并不是惟一的因素

因為他需要工具鑿子來實現目标

這個鑿子就是工具因

雖然工具原因從屬于主要原因

但在很多情況下 它是不可或缺的

17

定義術語

17.1

定義術語就是定義一個事物的概念

邏輯論述中避免語義不清和模棱兩可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定義術語

17.2

例如:

“床”這個術語的定義是:供睡卧的常用家具

邏輯上定義術語的過程分為兩步

第一步将要定義的術語放入最相近的類别當中

第二步确定其與同類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17.3

例如:

亞裡士多德對人的定義是:理性的動物

第一步

在這個定義中“動物”是與人最相近的類

因為人屬于動物類

亞裡士多德沒有選擇如“生物”、“事物” 等類别

因為這些類别所包括的範圍太廣了

第二步

找出了人與其它動物區分開的不同點“理性”

它确定了特定的類别

并把它同其他的類别區分開來

17.4

當定義某個事物的時候

首先把它放入相似的類别中

然後指出它與其他同類事物的不同點

例如:

床的定義是:供睡卧的常用家具

分析:

首先把床放入相似的類别:“常用家具”中

然後指出床與其它家具的不同點:“供睡卧的”

17.5

按照上面所說的方法

讓我們來定義 “正義 ” 這個相當困難的術語

第一步:正義是一種社會美德……

第二步:……通過正義每個社會成員得到其所應得的一切

分析:

“社會美德”是我們所要定義的術語“正義”

所歸屬的類最相近的類

因為它給了 “正義”準确的一般性描述

但是當“正義”被列為社會美德時它就不是惟一的了

那麼什麼可以把它同别的社會美德

例如“禮貌”、“慷慨”、“寬容”等區分開來呢?

于是在定義中我們又指出了它作為社會美德

與其它美德的不同點:

通過正義每個社會成員得到其所應得的一切

17.6

定義“屁”

第一步:“屁是一種……氣”

第二步:“……從動物肛門排放出的……”

分析:

首先把“屁”放入最相近的類别:“氣”中

然後指出“屁”與其它的“氣”的不同點:“從動物肛門排放出的”

18

直言命題

18.1

論證是指:

如果我隻是告訴你

這個或那個事物是真的

我必須對你說明

這個或那個事物為什麼是真的

并通過論證讓你相信它

說明這個事物為什麼是真的過程就是論證

一場論證實際上相當于組成它的那些命題

而那些命題又相當于組成它的那些術語

術語 → 命題 → 論證

幾個術語組成命題

幾個命題組成論證

18.2

最有效的論證其結論都是直言命題

直言命題指的是:

清楚明白地告訴我們事物的真相是什麼

例如:

“手機在汽車後座上”

明确知道這裡說的實際情況是什麼

這就是一個真言命題

18.3

但是如果有人說:

“手機可能是在汽車後座上”

情況馬上就變得不确定了

這句話就不是直言命題

因為我們拿不準實際情況

手機到底在不在汽車後座是不确定的

18.4

直言論證由直言命題組成

是最有效的辯論

因為它提供給我們的是确定的信息

例如:

說:小明可能在學校

這就不是一個直言命題

因為它提供給我們的是不确定的信息

小明到底在不在學校是不确定的

18.5

例如:

說:小明是好人

這是一個直言命題

因為它提供給我們的是确定的信息

但它告訴我們的隻是講話者堅定的信念

它描述了一個主觀事實

因為它隻是講話者自己的觀點

而不反映任何客觀的情況

因為有可能其它人覺得小明不是好人

雖然它是一個直言命題

但是它所表達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對

18.6

直言命題通常都是由:

主項、謂項、聯項和量項

四個部分組成的

有時候某一項也可以被省略

例如:

有些葉子是綠色的

在這個直言命題中

“葉子”是主項

“綠色的”是謂項

“是” 是聯項

“有些”是量項

19

普遍命題

19.1

使一個普遍命題成立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它所陳述的事物是真實的

(2)适用于整個類别

例如:

“馬是脊椎動物”

“馬是家畜”

這兩個命題都是真實的

這兩個命題中的“馬”

都是指世界上所有的馬

适用于整個馬類

所以它們是都是普遍命題

19.2

普遍命題有兩種形式:

(1)全稱命題

(2)特稱命題

19.3

全稱肯定命題意味着“所有的”、“每個”

例如:

所有的鲸魚都是哺乳動物

這就是一個全稱命題

全稱肯定命題肯定了某個類别的所有事物的某種共性

19.4

全稱否定命題是指“沒有”的陳述

例如:

沒有魚有腳

它強調某個類别沒有某種特性

19.5

特稱命題無論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

都不對其類别的所有個體發生作用

通常它會被定語“一些”“部分”所限定

例如:

一些哺乳動物是樹栖的

一些土豆是不新鮮的

大部分成年人都會騎自行車

隻要命題中不是包括類别中的所有成員

它們就是特稱的

無論部分是大是小

部分隻能是部分

19.6

特稱命題和全稱命題的區别

在命題的量項上

如果量項是“所有”就是全稱命題

如果量項是“一些”“大部分”“有些”等等就是特稱命題

20

建立一個論證

20.1

邏輯推理的基本步驟

即推理的過程

就是根據已知正确的第一個觀點

推斷出第二個觀點

而第二個觀點之所以正确

正是由于第一個觀點的正确

20.2

每個論證都由兩個不同類型的命題

其中一個命題叫做“前提”

另一個命題叫做“結論”

論證 = 前提 → 結論

例如:

因為小明睡過頭了(前提)

所以小明上學遲到了(結論)

20.3

前提是一個支持性命題

它是一個論證的起點

包含着推理的出發點所依靠的基礎事實

結論是被證明的命題

它在前提的基礎上得出并為大家所接受

20.4

前提和結論之間還要有邏輯關系

很多詞可以提醒我們注意邏輯關系的存在

以便分清那個命題是前提和那個是結論

比如“因為”、“所以”、“如果”、“那麼”等等

例如:

因為小明睡過頭了(前提)

所以小明上學遲到了(結論)

這裡的“因為”“所以”就是“邏輯指示詞”

20.5

也可以不用“因為、所以、如果、那麼”這些邏輯指示詞

例如:

我們買X牌牙膏吧(前提)

價格便宜(結論)

分析:

這個句子中

沒有出現“因為”、“所以”等詞彙

但它也可以看作一個論證

20.6

最簡單的論證由兩個命題組成

一個前提和一個結論

複雜論證通常包含大量的前提

而且各前提之間相互作用

可以有一整套相互關聯的前提

其中一個可能建立在另一個前提之上

20.7

例如:

“失了一顆鐵釘

丢了一隻馬蹄鐵

丢了一隻馬蹄鐵

折了一匹戰馬

折了一匹戰馬

損了一位将軍

損了一 位将軍

輸了一場戰争

輸了一場戰争

亡了一個帝國

21

從全稱到特稱

21.1

包含全稱量詞 “所有” “每一個” “任何一個” 的命題是全稱命題

包含特稱量詞“有些” “一些” 的命題是特稱命題

21.2

全稱命題的特點是

如果它為真

那麼這個說法

就适用于同一類别中

所有特定的個體

例如:

如果 “所有的狗都是吃肉的” 成立(全稱命題)

則 “有些狗是吃肉的” 必然成立 (特稱命題)

再例如:

如果“沒有男性是媽媽”成立 (全稱命題)

那麼“一些男性不是媽媽”也必然成立(特稱命題)

21.3

如果我們知道某個結論是對整個類别成立的

那麼它必然對這個類别中的任何部分都成立

22

從特稱到全稱

22.1

從全稱到特稱的論證過程

确保了結論的必然性

從特稱到全稱則不然

對部分有效的結論

不一定對整體也都成立

22.2

例如:

一些女性是母親(特稱命題)

所有的女性都是母親(全稱命題)

分析:

上面這個論證不成立

“一些女性是母親”是個絕對無誤的命題

但是這個前提并不支持

“所有的 女性都是母親”這個結論

22.3

這說明不是僅僅有正确的前提

就可以得出正确的結論

要得出正确的結論

前提對結論來說必須是充分的

這恰恰是特稱前提

所不能提供給全稱結論的

整體包含部分

但是部分不能代表整體

23

斷言

23.1

一個命題是某種可真可假的論斷的語言表達

從語法上看

每個命題都包括一個主項和一個謂項

主項是我們所要言說的對象

而謂項則是我們對此對象所說的一切

斷言是将謂項附着于主項的觀念聯結過程

23.2

例如:

小明是學生

分析:

在這個命題中

小明是主項

學生是謂項

23.3

如果說斷言是将觀念聚合并配對的過程

那麼測試斷言的正确性

就在于聚合在一起的觀念

是否在實際中相互切合

如果觀念在語法上的聯結

反映了現實聯結中的客觀秩序

則這些觀念是切合的

23.4

例如:

麻疹是傳染性的

分析:

傳染性是對麻疹所下的斷言

這是個正确的斷言

因為主項和謂項相輔相成

命題反映了真實的聯系

23.5

再例如:

魯迅出生在中國

分析

出生在中國是對魯迅的的正确斷言

因為它反映了實際情況

23.6

由上文可知

正确斷言的結果

讓我們能得出正确的命題和結論

反過來說

錯誤斷言

也會導緻荒謬的命題

例如:

魯迅在新疆寫出了《史記》

分析:

這個命題是錯誤的

因為“在新疆寫出了《史記》”

不是魯迅的謂項

24

否定命題

24.1

肯定命題是指:

肯定命題在觀念之間搭建橋梁

将不同的觀念聯結起來

肯定命題的連項包括“是”“有”“在”等等

例如:

小明是學生

北京是中國的首都

人類有翅膀

分析:

第一個命題将“小明”和“學生”這兩個觀念聯結起來

第二個命題将“北京”和“中國首都”這兩個觀念聯結起來

第三個命題将“人類”和“翅膀”這兩個觀念聯結起來

24.2

否定命題則相反

将隔斷不同觀念之間的聯結

否定命題的連項包括“不是”“沒有”“不在”等等

例如:

小明不是學生

北京不是中國的首都

人類沒有翅膀

分析:

第一個命題将“小明”和“學生”這兩個觀念隔斷

第二個命題将“北京”和“中國首都”這兩個觀念隔斷

第三個命題将“人類”和“翅膀”這兩個觀念隔斷

24.3

當我們說一個命題成立或者不成立時

我們隻是在說它是真還是假

所以命題不成立僅僅是說它是假的

命題的真假與它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沒有關系

當我們運用邏輯語言讨論一個命題的性質時

我們所說的就是它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

24.4

例如:

人類沒有翅膀

分析:

雖然這個命題是否定命題

但是這個命題是真的

因為人類就是沒有翅膀

24.5

再例如:

北京不是中國的首都

分析:

這個命題是否定命題

這個命題是假的

因為北京是中國的首都

24.6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

如果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

都能同樣清晰地說明同一個事物

最好是選擇肯定結構的命題

例如:

有些學生勤奮好學

有些學生不勤奮好學

24.7

分析:

從嚴格的邏輯學觀點來看

這兩個命題做的是同一件事

在主謂項之間建立一個特稱命題

但是這兩個命題還是有細微的區别

肯定命題更加直接有力

這是所有肯定命題的共同特征

因為它強調的是這個東西是什麼

與強調這個東西不是什麼相比

它傳遞的是正面的結果

否定命題則會引導我們去思考

命題的反面是什麼

25

比較

25.1

人腦善于比較

事實上沒有比較

觀念就不可能産生

正是通過比較這種精神活動

我們才能辨别事物的異同

25.2

當我們比較兩個事物時

就會發現它們或者完全相似

或者截然不同

或者部分相似

例如:

兩一個工廠生産的兩個水壺就是完全相似

一把水壺和一個紙箱子就截然不同

一支鉛筆和一支鋼筆就部分相似

25.3

注意兩個事物不可能完全相同

如果說兩個事物是完全相同的

那麼它們隻能是一個事物

也沒有任何兩個事物是完全不同的

因為至少它們都是存在的

25.4

要對比較任何兩個事物

特别是龐大複雜的事物

如果一個主要特性被遺漏

那麼即使有大量相似的其他特性

也不能做出可靠的比較結論

25.5

例如:

如果我現在面對一個既不知道老鼠

也沒見過大象的聽衆

啟發他的第一步

就是要來比較這兩個動物

我告訴他

這兩個動物都是四條腿

兩隻眼睛、兩隻耳朵、一張嘴

一條舌頭、一條尾巴、一個心髒等等

這些都是重要特性

但是在我的叙述中

我沒有提到兩者最顯著的對比因素:體型

我遺漏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特性:體型

如果聽衆由此得出

老鼠和大象非常相似的結論

顯然是可笑的

26

比較和論證

26.1

當我們将論證置于比較中時

我們的目的是展示

也就是通過論證證明

我們所比較的兩個事物實際上是相似的

例如:

我正在比較的兩個事物A和B

通過仔細觀察

我列出了它們共有特性的詳細清單

通過論證我的結論是:

A和B非常相似

26.2

論證的前提是我觀察到的A、B共有的特性

因為A和B共享特性X

因為A和B共享特性Y等等

例如:

如果我現在比較鹿和牛

則它們的共性有:

它們都是偶蹄的

它們都是食草動物 等等

分析:

如果我在所讨論的問題中

所有我所涉及的特性都是重要特性

且沒有其他重要特性被遺漏

那麼

我的論證就是合理的

令人信服的

在上例論證中

我趨向于得出

“鹿和牛”非常相似的結論

26.3

以比較為基礎

一個最普遍的論證形式是類比論證

類比是兩個事物之間相似性的關系

類比論證的基本結構如下

在比較的兩個事物中

對于其中一個A

我有比B更深人的了解

我所做推理的目的是

在已知 A、B有足夠多毋庸置疑的相同特性的基礎上

使你相信它們的一些非顯性的特性也是相同的

26.4

論證概要:

A具有特性: R、S、T、U和V

B也具有特性:R、S、T、U和V

A具有特性X

所以B也具有特性X

分析:

這個結論不是必然的但是它極有可能

基于兩個事物A、B

擁有大量相同特性的事實R、S、T、U、V

當其中一個事物A具有其他某個特性X時

很可能另一個事物B也同時具有X

27

正确論證

27.1

觀點組成命題

命題組成論證

一個論證如我們所見

有兩個基本要素:前提和結論

如果一個經濟學家做出了一個預測

比如通貨膨脹将在未來六個月内收縮

并且希望不經過任何解釋

大家就可以接受他的觀點

此時這個預測的可信度

完全取決于這個專家的權威性

因發言人的權威性而接受他的觀點

也不是不合理的

事實上很多時候我們都在這麼做

27.2

但是論證提供給我們的知識的可靠性

遠遠高于權威所能提供的

這是因為當我們領會了 一個正确論證時

我們依靠自己知道了一些東西是正确的

我們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27.3

為了使論證正确有力

我們必須關注其事實和形式

就是要關注它的内容和結構

命題的真實性是論證正确的必要條件

下一個問題是論證的有效性

隻有結構正确的論證才能有效

換句話說

結構的合理性是論證正确的必要前提

27.4

關注到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區别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真實性針對命題的内容

而有效性則針對命題的結構

我們稱之為論證

其次隻要命題反映的事實是真相

它就是正确的

但一個論證如果想成立

在前提正确的基礎上

它的結構也必須能有效支持它的結論

27.5

下面我們來讨論三種簡單的論證形式:

式聯言論證

選言論證

條件論證

28

聯言論證

28.1

聯言論證的象征性表示為:

A 和 B

其中A和B各代表一個完整的命題

在聯言論證中

這兩個命題A和B必須都為真

這個論證才成立

28.2

例如:

因為,A和B為真

所以,A真,B真

例子:

我今天去了商場,吃了一碗酸辣粉

所以

我今天去了商場

我吃了酸辣粉

29

選言論證

29.1

選言論證的象征性表示為:

A 或者 B

其中A和B同樣都代表一個完整的命題

-A代表A的逆命題

-B代表B的逆命題

29.2

例如:

因為A或B

所以,A,-B或者,B,-A

例子:

小明昨天去了上海或者去了北京

所以,小明去了上海,沒有去北京

或者,小明去了北京,沒有去上海

29.3

在選言論證中

一個命題A為真

另一個命題B必為假

反之亦然

29.4

A或者B是大前提

A是小前提

所以得出-B

29.5

選言論證中

A和B這兩個命題

必有一個命題為真

另一個命題為假

30

條件論證

30.1

條件論證是一個包含

“如果……那麼…“結構的論證

例如:

如果努力工作,那麼你最終将實現你的目标

如果周四天氣很好,我們就去露營

30.2

用符号來表示條件論證:

A → B

如果 A

那麼 B

例如:

如果小明在跑步,那麼他一定在移動

小明确實在跑步

他一定在移動

30.3

還有另外一種有效方式用符号表示:

A→B

如果 -B

那麼 -A

如果他沒有移動

那麼小明一定沒有跑步

30.4

大前提設定條件

如果小明在跑步,那麼他一定是在移動

小前提是:

小明沒有移動

結論是:

所以他沒有跑步

30.5

條件論證的可靠與否

取決于你對論證中前提與結論的了解程度

及它們的聯系方式

如果論證的因果關系十分脆弱

就此下結論就是草率的

注意條件論證是具有前瞻性的

可靠的預言來自于對過去事實的積累

30.6

例如:

你說:

隻要路易斯叔叔到了鎮上

他就會去施密特餐館吃晚餐

這是個合理的預測

因為你知道在過去的15年中

隻要路易斯叔叔回到鎮上

他就一定會去施密特餐館吃晚餐

31

三段論

31.1

三段論由三個部分組成: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

例如:

所有人都會死 —— 大前提

亞裡士多德是人 —— 小前提

所以亞裡士多德也會死 —— 結論

分析:

三段論是由一個大前提(陳述大概念的命題)

一個小前提(陳述與大概念有關的具體實例的命題)

一個結論(由大前提和小前提推出的結論)組成的

31.2

下面是三段論的一個符号模式:

大前提:每一個B都是A

小前提:每一個C都是B

結論:所以,每一個C都是A

A為大項

B為中項

C為小項

31.3

三段論推理的根據是

首先确定某一部分是屬于整體的

然後得出某一部分的組成成員也是屬于整體的

如果B是某個整體A的一部分

C又是B的一部分

那麼,C也一定屬于整體A

31.4

我們論證的大前提

每一個B都是A

可以用如下圖形表示

黑色大方框表示A

藍色小方框表示B

大方框A完全包含了小方框B

邏輯學入門基本知識(通俗地講一下邏輯學)1

31.5

我們把小前提

每一個C都是B

也用圖形表示出來

邏輯學入門基本知識(通俗地講一下邏輯學)2

31.6

從圖中可以看出

小前提重複了大前提的命運

它也是被一個大方框完全包含的一小部分

如果B是A的一部分

同時C是B的一部分

那麼理所當然的

C必然是A的一部分

32

前提的真實性

32.1

如果想要得到正确的結論

必須達到兩個基本的要求

一是它必須有正确的内容

二是它必須有合理的結構

正确的内容

取決于作為前提的命題是否真實

32.2

例如:

每隻狗都有三個頭

牧羊犬是狗

所以牧羊犬有三個頭

分析:

狗不會有三個頭

這個三段論的大前提就錯了

得出的結論一定是錯的

33

前提的相關性

33.1

前提的作用是支持結論

給我們可以接受結論的理由

但是如果前提本身和結論毫不相關

即便它是正确的

也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前提失效的表現之一是不能證明結論

33.2

例如:

小明足球踢的好

小明很帥

所以小明應該當班長

33.3

分析:

我們首先假設

所有關于小明的前提描述都是正确的

他确實足球踢的好

他的确很帥

但是即使所有這些都是真實的

它們也不能有效地支持結論

它們沒有告訴我們

到底小明有什麼出衆的資格

能被選為班長

34

事實命題與價值命題

34.1

事實判斷是反應事物的真實存在

它說的是某一事物實際上應該是什麼的問題

事實命題就是一個事實

例如:

這朵花是紅的

魯迅是中國人

34.2

價值判斷是人對于事物的一種主觀上的态度

價值判斷産生于人們的人生經驗積累

這些人生經驗影響人的情感和直覺

例如

這朵花很美

小明是個好人

34.3

事實命題和價值命題都可以做為前提

不同的前提得出的論證有效性會有較大的差異

事實反應的是事物客觀存在

價值是我們對事物的主觀判斷

既然是個人的主觀判斷

不同的人的判斷差異會很大

因此做出的論證可靠性就差一些

34.4

“音樂家是演奏音樂的人”

是一個事實命題

因為這個命題是千真萬确的

用這樣的命題做前提

我們可以得出正确的論證

例如: 音樂家是演奏音樂的人 小明是音樂家 所以,小明演奏音樂

34.5

“音樂家都是傑出的人”

是一個價值命題

這個命題不是關于事實而是關于價值的

它反映了提出命題的人的主觀态度

這樣的命題同樣可以作為論證的前提

因此得出論證如下

例如:

音樂家都是傑出的人 小明是音樂家 所以,小明是傑出的人

34.6

分析:

我們能給這個例子中

以價值命題為前提的論證多少可信度呢?

不會很多

我想大家都會同意

注意“傑出的”這個詞語的模糊性

這意味着什麼呢?

這意味着以價值命題為前提的論斷

永遠不能如以事實為前提的論斷那樣

有确定的評判标準

因為價值的評估永遠會受到挑戰

35

論證結構

35.1

一個論證

就算前提正确

如果它的結構是錯誤的

得出的結論也一定錯誤的

例如:

每隻松鼠都是哺乳動物

每隻熊貓都是哺乳動物

所以每隻熊貓都是松鼠

35.2

分析:

這個論證中大小前提都是正确的

而結論顯而易見是錯誤的

是什麼導緻了論證的無效

答案是:

在這個例子中

論證結構是有缺陷的

無效論證結構帶來的影響

是它阻斷了論證各部分之間的正确聯系

因此無法得出正确的結論

35.3

我們很容易看出在這個論證結構中

中項“哺乳動物”既是大前提的謂項

也是小前提的謂項

這就是緻使論證無效的根源所在

36

結論必須反映前提的量

36.1

周延指:

一個判斷的主詞或賓詞所包括的是其全部外延

所謂是否周延

就是說有沒有對所有的判斷對象進行斷定

例如:

所有一班的同學都是男生

分析:

這個命題的主項是“所有一班的同學”

該命題對所有的一班同學都進行了論斷

無一例外

因此這個命題的中的主項是周延

36.2

再例如:

一班有的同學是男生

分析:

“一班有的同學”

隻是對“一班”這個群體中的一部分進行了論斷

因此,這個命題的有效性不能覆蓋所有的同學

因此其主項就不是周延的

36.3

一個三段論

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詞項

在結論中不得周延

例如:

所有發高燒的人都是病人

張三不發燒

張三不是病人

36.3

分析:

顯然,這個結論是不可靠的

張三不發燒但未必就不是病人

其之所以是錯誤的

就在于前提中的謂項“病人”

在結論中周延了

前提中的“病人”指的是發高燒的那一部分的病人

結論中的“病人”指的是所有的病人

36.4

在三段論的論證中

如果前提中有一個特稱命題

那麼它必被反映在結論中

如果一個前提以“一些”開頭

那麼結論必以“一些”開頭

36.5

這就是說

出現在結論中的某項的量

無論是關于主項的還是謂項的

都不能超越前提中同項的量

換句話

說如果結論中某項是全稱的

那麼前提中某項必然要是全稱的

36.6

例如:

每個化學家都是科學家

每個化學家都努力工作

所以每個努力工作的人都是科學家

分析:

即使我們知道兩個前提都是正确的

我們仍然直觀地感到這個論證存在嚴重的問題

隻是我們不能立刻抓住要害

在前提中的努力工作的人僅僅指化學家

不是指所有人

所以前提中的努力工作的人是不周延的

在結論中“每個努力工作的人”是周延的

指的是所有人

37

結論必須反映前提的質

37.1

命題的質指的是:

命題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

如果論證中的結論是否定的

那麼前提中至少有一個必須是否定的

37.2

如果論證中大小前提都是否定的

論證的結論一定是錯的

例如:

沒有男人是女兒

沒有女服務員是男人

所以沒有女服務員是女兒

37.3

分析:

結論顯而易見是錯誤的

兩個否定前提的影響

相當于一個不周延的中項

論證中一個不周延的中項

不能起到有效聯結大項和小項的作用

所以兩個否定前提同樣不能起到聯結作用

女服務員和女兒都與男人對立的事實

不能得出她們兩者本身也對立的結論

38

歸納論證

38.1

到目前為止

我們前面所讨論的所有論證都是演澤論證

演繹論證和歸納論證都具有論證的兩個基本要素:

前提和結論

38.2

演繹論證是從一般到個别

歸納論證是從個别到一般

演繹論證得出的是必然性結論

歸納論證得出的是可能性結論

38.3

演繹論證從一個大前提開始

這個大前提通常是全稱命題

并且為真

通過小前提得到結論

該結論是原始命題背後隐含的規律

典型的就是三段論

例如:

每棵樹都有根系

門邊的白楊是樹

所以門邊的白楊有根系

38.4

分析:

在演繹論證中

我們隻用一個正确的命題作為起點

這個起點就是大前提

通常它是一個全稱命題

包括的是許多事物例

如“每棵樹都有根系”

演繹論證的基本原理是

從一個我們知道為真的命題大前提

開始經過抽絲剝繭的分析

通過小前提到結論

得出原始命題後隐含的是什麼

38.5

其實在演繹論證中

結論的真實性已經包含在大前提中

論證隻是把它形諸于外

可以說演繹論證是解析過程

因為它把普遍的事實

還原成了它的組成部分

38.6

歸納論證的結論則從特稱命題出發

通常是幾個特稱命題

得出一個關于它們共同的可信結論

就是先要搜集大量的個體證據

通過證據推導出可信的一般性結論

例如:

我觀察到

太陽之前每天都從東邊升起

所以,太陽永遠都會從東邊升起

38.7

如果能夠把特定範圍内

所有的個體證據都搜集到

那麼這個一般性結論就是确定的

但這樣的操作大部分情況下都不可能

當然個體證據越多

涵蓋的情況越全面

結論的代表性和合理性就越高

38.8

是什麼促使研究者

為某個特别的現象努力收集證據?

是假設

假設是關于事物應該是什麼樣子

或者可能是什麼樣子的科學推測

整個科學的帝國是從假設出發

建立在歸納推理的基礎上

38.9

科學家一直緻力于收集零散的信息

以期能夠推導出一般模式

一旦發現重複的規律

可信的推測就有堅實的基礎

歸納論證的目的是

對大量的事物做出可信的一般性結論

也就是高度的可能性結論

38.10

演繹論證由一般原理出發

推導出關于個别情況的結論

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須的

前提保證結論的真實性

38.11

歸納論證的前提支持結論

但不确保結論的推理過程

它基于對特殊的代表的有限觀察

把性質或關系歸結到某一類型

或基于對反複再現的現象的模式的有限觀察

由前提推導出的是可能屬實的結論

38.12

每次觀測到隻要現象Y發生

現象X就會出現

假設我已經觀察了成千上萬次的現象Y

每次Y發生之後

現象X就一定會出現

那麼我可以合理推測

如果現象Y明天會出現

那麼現象X一定也會發生

歸納推理因此成了演繹推理的基礎

例如:

每次我用手推球

球都會動

如果明天我用手推球

那麼球一定也會動

38.13

歸納論證要做的就是

以整體中的某一部分為樣本來做研究

以此來代表整體

樣本範圍的大小決定了它的代表性

想要代表一個整體

你所取的樣本必須足夠多

多到你可以合理地認為

它涵蓋了整體中的所有情況

39

評定論證

39.1

在評定論證正确性的過程中

最重要的是論證的兩個基本要素:

前提和結論

39.2

首先最要看看前提是否正确

在我們确定前提正确後

下一步就要檢查前提

與所要得出結論的相關性

然後是确認論證結構合理與否

它是否能在前提和結論之間搭建起合乎邏輯的橋梁

最後一步

論證的力量取決于它對客觀規律的反映程度

好的論證都來源于好的推理

40

構造一個論證

40.1

在構造一個論證時

首先要注意的還是兩個要素:

前提和結論

40.2

假設你很清楚你想得出什麼樣的結論

然後我們就要找到

支持你得出你這個結論的前提

40.3

最重要的是:

找到的這些前提必須是真實的

如果前提不真實

得出結論一定也是錯誤的

40.4

如果你找到好幾個前提

同時都支持你的結論

你也完全沒有必要強制自己全部用上

它們對結論的支持程度是不同的

要剔除相關度弱的前提

40.5

一個論證中即使幾個前提的相關度都很強

都能有效支持結論

最好還是不要同時全部使用

限制前提的數量使你的論證重點突出

會給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41

懷疑論

41.1

在推理過程中懷疑的存在是合理的

我們要區分懷疑論的兩種态度

一是将懷疑永久化

這是我們要極力避免的

二是在特定的情況下

将懷疑作為一種适當的、必要的态度

41.2

在确實存在疑點的情況下

我們當然要質疑

選擇性懷疑就是

要在我們已經拿到有效證據的情況下合理地質疑

例如:

當我們面對一個前提存有争議的論證時

都應該感到難以接受

這種有益的懷疑

是做出正确推理的防護網

41.3

極端懷疑論者宣稱

世界上根本沒有所謂的真相

這明顯是自相矛盾的結論

因為如果這世界上沒有真相

就無法對上述命題加以判斷

41.4

中度懷疑論者勉強承認

這個世界上或許有真相存在

但是他堅持即使真相存在

人類也沒有 能力探知它

真相如果隻存在于理論上

不能通過實踐去檢驗

那它還是不存在的

41.5

如果真相隻是一個

我們永遠可望而不可及的幻影

那邏輯就不值一提

因為如果是那樣

所有推理的總和

其意義也抵不過一個無用的實踐

42

逃避性不可知論

42.1

不可知論者是這樣一種人

他永遠宣稱沒有足夠的證據

可以對某個事物做出确定的判斷

42.2

這種情形通常與宗教信仰有關系

一個無神論者宣稱世界上根本沒有神

而一個不可知論者則聲稱

他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是否有神存在

42.3

懷疑論者和不可知論者之間有顯著的差别

不可知論者既不否定真相的存在

也不認為它可望而不可及

他僅僅是聲稱人們對任何确定的事物的真相

都所知甚少

42.4

逃避性不可知論者

将某些可以解決的無知

同樣視為是不可逾越的

即使在對一個事物做了長久深入的調查後

他仍舊會說“我不知道”

這和你根本沒有付出任何努力時

所說的“我不知道”是有本質區别的

43

玩世不恭和盲目樂觀主義

43.1

玩世不恭者

習慣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

對事物做出悲觀的預計

而盲目樂觀主義者則恰恰相反

這兩種情形都不合邏輯

43.2

為了辯白

玩世不恭者會假設:

(1)要辯論的問題是荒謬的

(2)他的對手很愚蠢

(3)辯論本身不能帶來任何好處

43.3

盲目樂觀主義除了能給我們一個扭曲的美麗現狀之外

隻能給我們帶來未來的無盡失望

因為事實總是不如想像中那麼完美

44

眼界狹窄

44.1

邏輯、正确推理的意義在于發現真相

在真相被發現之前

事物真相存在的确定地點我們是不知道的

所以我們一定要預先解放自己的思想

探尋真相存在的各種可能性

44.2

如果僅僅是限定搜尋的範圍

這算不上眼界狹窄

因為限定範圍是避免做無用功的實際需要

44.3

一個眼界狹窄的人他拒絕某些選擇

僅僅是因為這些選擇偏離了他的預先設想

所以他認為不值得去探尋

這種限制缺乏理性的基礎

換句話說就是眼界狹窄

實際上是在削弱推理過程的有效性

44.4

但有些時候過于開放地接受一切的态度

在理性思維上可能會錯得更離譜

合理的開放并不意味着

在任何事情上都無原則地接受

從純實踐的觀點來看

探尋真相的過程

要求我們合理地設定研究範圍

以便節省時間和精力

45

情感論證

45.1

有一個心理學常識是這樣說的

情緒越緊張

清晰思維冷靜行動的難度就越大

一個暴怒的人不可能成為理性的模範

45.2

在辯論中

我們必須使論證遠離情緒的影響

人類天生是情感動物

所以不要試圖将情感完全排除在外

45.3

促使人們做出合理論證的是智力因素

是思想和它們彼此的關聯

情感暗示并不能左右它

一個結論并不因為我們覺得美好

就可以被接受

我們接受它

是因為我們認為它是正确的

必須接受的

永遠不要直接調動人們的情感

要努力使人們自己發現真相

46

推理的原因

46.1

推理本身無所謂善惡

它的目的可能是好的

也可能是壞的

曆史上一些聲名狼藉的罪犯

擁有高度完美的邏輯思維能力

通過邏輯思維

他們始終與其預先設想保 持一緻

46.2

問題是他們的預先設想本身是錯的

邏輯并不僅僅是正确的推理過程

如果一個人的思維起點本身是扭曲的

不反映物質世界的客觀規律

那麼

即使推理做到了和他的思維保持統一

同樣是不合邏輯的

要始終牢記這一點

合乎邏輯是要合乎真相

除了探尋真相

任何其他目的的推理都是對邏輯的濫用

這個結論中體現的理想非常高尚

46.3

有時論證會在情感的引導下

變成宣洩憤怒的途徑

或者是自我辯白的借口

甚至僅僅是自我膨脹的工具

由此偶發事件取代了真相

理想的辯論輸赢并不是真正的目的

從正反雙方的努力中

發現所辯論事物中蘊涵的真相

才是最終目的

為了勝利不惜一切代價

不惜一切

本身就是沒有任何人可以負擔的代價

47

論證不是争吵

47.1

論證是理性的探讨

不要将它和争吵混為一談

論證的目的是發現真相

争吵的目的是擊敗你的對手

有許多人雖然他們願意和你争吵

但卻不願意或者沒能力和你進行論證

不要浪費時間、精力和這種人進行 争論

48

真誠的局限

48.1

真誠是正确推理的必要條件

但不是充分條件

如果你對自己公然鼓吹

極力辯護的觀點都不信服

那麼你就是在濫用推理

誰願意和對自己觀點

都不認同的對手辯論

48.2

更讓人無法忍受的是

在你為自己深信不疑的某事

和對手做了長時間激情四溢的辯論後

忽然發現你的對手

僅僅是出于對辯論本身的偏愛

而不是出于對觀點的堅持

才和你針鋒相對時

你又情何以堪

48.3

但是隻有多愁善感的人

才會相信真誠本身就已足夠

實際上絕對真誠可能難免會帶來錯誤

或許你絕對真誠

但同時也絕對錯誤

真誠不能将謬誤變成真相

人要真誠然

而人更要正确

49

常識

49.1

邏輯生于常識但又高于常識

邏輯思維的出現以及對非邏輯思維的避免

都根植于常識的某一面

49.2

常識是對日常生活中顯而易見的事物的敏銳洞悉

它以可靠的辨别力為标志

以語言作為首要的揭示事物的方式

不欺瞞

将語言的作用定位于表達而不是炫耀

49.3

常識更接近本源

服務于推理的基本原則

它是被亞裡士多德定義的

“理性的動物”所共享的普遍意識

50

否定前件與肯定後件

50.1

條件論證是一個包含

“如果......那麼......” 結構的論證

例如:

如果A,那麼B

如果天氣晴朗,那麼我們就去玩

分析:

前一個命題 A 被稱為“前件”

後一個命題 B 被稱為“後件”

“A” 是論證的小前提

“那麼B” 是論證的結論

50.2

條件論證有兩種有效的形式:

第一種是肯定前件

第二種是否定後件

這兩種形式得出的結論都是正确的

50.3

肯定前件的例子:

A → B

如果 A

那麼 B

如果小明在跑步,那麼他一定在移動

小明确實在跑步(肯定前件)

他一定在移動

50.4

否定後件的例子:

A→B

如果 -B

那麼 -A

如果他沒有移動(否定後件)

那麼,小明一定沒有跑步

50.5

條件論證的無效形式也有兩種:

第一種是否定前件

第二種是肯定後件

這兩種形式得出的結論都是錯誤的

50.6

否定前件的例子:

A→B

如果 -A

那麼 -B

如果小明在跑步,那麼他在移動

小明沒有跑步(否定前件)

所以他沒有移動

分析:

這個結論肯定是錯誤的

并不是說隻有這個條件成立

才能得到所要的結論

其它條件也可能得到這個結論

小明跑步

不是他移動的唯一條件

小明坐車也可以移動

就算小明沒有跑步

小明還可以通過坐車來移動

50.7

肯定後件的例子:

A→B

如果 B

那麼 A

如果小明在跑步,那麼他在移動

小明在移動

所以他在跑步

分析:

這個結論肯定是錯誤的

并不是說隻有這個條件成立

才能得到所要的結論

小明跑步

不是他移動的唯一條件

小明坐車也可以移動

就算小明在移動

小明也不一定是在跑步

他也可能在坐車或者走路

51

中項不周延

51.1

一個正确的三段論

中項在兩個前提中

至少要有一次是周延的

如果中項在兩個前提中沒有一次是周延的

稱作不周延謬誤

例如:

幾個一班的人是足球部的成員

小明是足球部的成員

所以小明是一班的人

51.2

分析:

這是個錯誤推理

并不能因為小明是足球部的成員

而足球部裡有幾個一班的人

就能得出小明也是一班的人的結論

這種情況下小明可能是一班的人

但這并不是說

小明就一定是一班的人

52

偷換概念

52.1

多義詞顧名思義

是說一個詞有好幾個意思

如果我們有意無意地

通過語言運用的方式

産生了模糊不清

這無疑将産生謬誤

52.2

在一個三段論中

中項要是有好幾個意思

在大前提中的意思

和在小前提中的意思不同時

就會造成謬誤

例如:

鬼是迷信的人所說的人死後的靈魂

他心裡有鬼所以目光閃爍

所以他心裡有人死後的靈魂

52.3

分析:

上面這個三段論中的中項是“鬼”

在這裡“鬼”這個詞包含了兩個不同的含 義

在大前提中這個“鬼”的意思是指

人死後的靈魂

在小前提中它被引申為不光明的事物

“鬼”這個中項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的意思是不一樣的

所以它這個三段論得出的結論是錯誤的

53

竊取論題

53.1

竊取論題是一種

以結論自身作為前提

預設了結論為真的詭辯

例如:

A:小明家在什麼地方?

B:小八家的對面

A:小八家呢?

B:小明家的對面

53.2

分析:

這個例子中

前提是:

小明家在小八家的對面

這例子中的結論是:

小八家在小明家的對面

前提和結論是一樣的

隻不過是換了個說法

這就是詭辯

53.3

造成這種謬誤的原因是:

缺乏真實前提為結論提供充足的支持

這種謬誤的重要标志是

把有待證明的觀點

當做不證自明的前提條件

53.4

例如:

因為小明在撒謊

所以小明是個撒謊者

分析:

乍看過去

這似乎是個正确的論證

結論分明

第一個命題是第二個的前提

但是如果我們觀察一下第一個命題的内容

就會發現它本身就是對結論的重複

隻是換了個說法

兩個命題隻是表達方式不同

沒有内容上 的差别

所以這是個竊取論題謬誤

前提沒有為結論提供任何實質性的證明

54

虛假假設

54.1

引用自身尚待證明的判斷作為前提

來證明結論的正确性

例如:

每次考試我忘帶我的“幸運鋼筆”時候

考試成績都很差

所以,為了取的好成績

每次考試我都要帶上我的“幸運鋼筆”

分析:

論證依賴的假設是

不帶“幸運鉛筆”考試考不好

而這一假設本身就有待證明

54.2

假設某物的正确性不經過推理就可以确定

實際上 這本身無可厚非

為了推理過程的進行

我們必須假設一些事情是真的

如果推理過程

成功往往可以證明

我們事先假設為真的事物确實為真

54.3

評判假設的一個基本标準是:

命題不能違反矛盾律

換句話說它不能自相矛盾

54.4

但是假設必須要小心謹慎

虛假假設可以被證明是假的

因為事實完全與之對立

如果一個論證以一個錯誤的假設開始

那麼它必将以一個錯誤的結論結束

55

稻草人謬誤

55.1

論證中我們要對事不對人

要緊扣論證中給定的論點

在與他人辯論的過程當中

如果你為了削弱對方的論點

而故意扭曲其論證過程

那就犯了稻草人謬誤

55.2

例如:

父親說:

你竟敢背着我抽煙,我非打死你不可

兒子回答說:

爸爸,您别打我,我向您保證:

從現在起,我抽煙一定不背着您

分析:

兒子故意歪曲父親的話

把“不能抽煙”歪曲成

“不能背着父親抽煙”

56

誤用傳統

56.1

誤用傳統是指:

凡是過去已經如此的

現在也應該如此

并且将來還應該如此

例如:

祖宗之法不可違

分析:

這是封建社會的信條

其實,傳統或習俗的東西

有好也有壞

要具體分析

56.2

好的傳統是值得繼承并發揚光大的

如果它與當下的條件相符合的話

以前事情都是這樣處理的事實

并不能成為強制後來者

遵循老方法的充分理由

到底采取什麼方法

完全取決于目前的實際情況

57

以暴易暴

57.1

以暴易暴是指:

凡是過去已經有人做過的事

現在我也可以做

并且将來我還可以這樣做

别人都能做

我為什麼不能做

用先例來決定未來的行為

57.2

例如:

他們先打了人

所以我們應該以牙還牙

分析:

先例不能為未來的行為

提供有效的支持

如果他們所做的是錯的

我們的行為就成了一種報複

雙方都是錯的

也不能使這種行為立刻變成對的

58

民主謬誤

58.1

大多數也不絕對代表着正确

當然大多數也可能是正确的

民主謬誤是說:

如果大多數人都認為

命題X是正确的

那麼我們可以就此得出結論

說X是正确的

58.2

如果社會上大多數人認為

白就是黑

黑就是白

這個社會就是黑白不分的

某物是黑還是白

不是主觀的看法

而是客觀的事實

59

對人不對事

59.1

對人不對事是指:

對某一觀點不贊成

不是去反駁這個觀點本身

而是對提出觀點的人進行人身攻擊

例如:

“你連大學都沒考上懂個屁!”

“蹲過監獄的人說不出好話”

59.2

在論證中

我們要關注的是論證本身

而不是做出論證的人

如果一個人忽略論證本身

而故意去攻擊論證者

那麼他就違反了論證的原則

60

壓制理性

60.1

論證不采用合理的途徑

而以武力相威脅、恐吓

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

就是壓制理性

60.2

理想的論證是通過證據

使人們認識到某些事物是真的

一個真正的論證者

隻會運用推理本身的理性的力量

61

濫用專家意見

61.1

反駁他人主張時

不提出論據

而隻引用專家或權威人士的言論

有時候專家的話未必正确

例如:

小孩子動不動就說:我爸爸說的

小學生則愛說:俺老師都這麼說

61.2

專家是某個特定領域的權威

在論證中去向相關領域的專家請教

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但是如你向愛因斯坦請教音樂問題

或者向音樂家請教相對論

就不合情合理了

61.3

是論證本身

而不是專家的話占據主導地位

如果我們僅僅滿足于專家的話

本質上就是說:

專家不管說什麼都是對的

61.4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自以為是的專家

檢驗論點的标準不是他們在說什麼

而是他們是如何通過論證來得到它的

62

質的量化

62.1

我們通常用數量定語來表示質量

從最嚴格的意義上講

質量根本不可以被量化

因為如果質量可以完美地用數量來表示

那麼數量和質量之間界限的基礎就将消失

62.2

例如:

熱量是質量

我們用數量來表達熱量

包含溫度、濕度、風力等組成因素

假如昨天報道的最高溫度是39度

其他諸如濕度、風力等各有讀數

再假設今天溫度和濕度都等于昨天

但是由于其他一些原因

今天我并不感覺比昨天熱

62.3

分析:

由于組成熱量的因素中有幾個指标

今天高于昨天

所以大家可能會猜測

今天會比昨天 熱

但是這種推測

隻能建立在數量可以

完美地翻譯為質量的基礎上

但事實并非如此

我的感覺與溫度計讀數的大相徑庭

就可以反映出這一點

62.4

很多重要的事物都不能定量地來衡量

或許我們可以說最重要的事物都不能

例如:

愛、美麗、善良、公 正、和平等等

我們如何衡量它們

它們有多重?

速度是多少?

成本幾角幾分?

試圖将不需要量化的事物進行量化

是對它們的亵渎

63

以出身論英雄

63.1

現在假設你是公司的人事經理

作為工作的一部分

你對全國著名的大學很了解

尤其你知道X大學聲名狼藉

目前你的公司正在招聘一個重要的職位

在浏覽候選人資料時

你掃到一個X大學的畢業生小明

于是你立刻決定

拒絕招聘小明進入你們公司

僅僅是因為他所畢業的學校很差

這個時刻你已經産生了 謬誤

63.2

不是說你的決定完全不合理

畢竟以你對X學校的了解

小明或許确實不是一名合格的人選

但是這不是必然的

一顆閃亮的新星

是可能出自于

類似X大學之類的學校的

63.3

你所犯謬誤的根源如下

知道一個來源一般是壞的

于是認定

出于這個來源的所有

都一定是壞的

這并不必然成立

64

止于分析

64.1

因為我們天生是分析動物喜歡

分解事務

即使不在物理結構上

也會在精神上分解

以便完全了解它 們

但是分解隻能針對合成的産物

而且僅僅分解是不夠的

我們還要能把它們重新組合成整體

64.2

愛德華喜歡拆卸汽車

他可以把任何款式的汽車拆開

但是不能把它們重新組裝起來上路行駛

通過這點我們可以自信地得出結論

實際上愛德華對汽車的了解并沒有那麼多

他可以分析但不能組合

64.3

分析的目的

并不是簡單地知道

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組成的

而是要弄清楚

這些組成部分

是如何相互聯系相互作用

最終組成一個整體的

用純粹的數量學的術語來說

就是整體大于部分的總和

如果你已經充分了解了事物的本質

那麼将分解的時鐘零件

相應組合起來

仍将是時鐘

65

簡化主義

65.1

如前所述

一個整體大于其組成部分的總和

例如:

人的身體可以根據化學元素被分解

但是如果聲稱

人的身體等同于一堆化學元素

那将是對最簡單的推理的盲從

是向簡化主義謬誤屈服

65.2

這種謬誤發生于

當我們選擇性地

隻對整體的一部分加以關注之時

例如:

當我們隻把精神放在一個人的缺點上

并因此認為

我們已經完全了解了這個人的本質時

這個謬誤就正在發生作用

66

分類錯誤

66.1

如果人類天生是分析動物

那麼人類同時也天生是分類動物

我們将一個事物

放入某個和它有某幾個方面

有共同點的一個大類中

以此來加深對事物的了解

這是邏輯定義的第一步

66.2

對事物進行了錯誤的分類

例如:

把蘋果當成橙子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圖書館中一本書的錯誤分類

可能導緻幾年都找不到這本書

将事物歸入錯誤的類别

是因為我們最開始就沒有正确認識它們

而沒有正确認識的原因

是我們散漫的态度

67

混淆視聽

67.1

混淆視聽有兩個特點:

(1)它直接訴諸于情感而不是推理

例如:

凡喜愛人說的都是真理

凡讨厭之人說的都是歪理

分析:

其實喜愛的人的話也并不一定都對

有真也有假

被讨厭的人的話也未必都不可取

往往有假也有真

67.2

(2)它所提供的信息與所要進行的論證毫不相關

例如:

南轅北轍的故事就是混淆視聽

人家和他談的是:

你到楚國去

為什麼朝北走?

他對此避而不談

卻大談什麼“我的馬好”

“我的路費多”

“我的車夫本領高”

這些與原論題毫無聯系

分析:

論辯人由于缺乏論據來證明或反駁某一觀點

而去論證與本題無内在聯系的論題

68

以笑飾非

68.1

論辯人由于缺乏論據來反駁某一觀點時

可以用以笑飾非的策略

假裝這個問題不值得嚴肅對待

僅僅是個可以一笑而過的問題

使人們嘲笑某個論證

是反對它的強有力的途徑

但是這種方式

對論證本身的價值沒有任何影響

68.2

如果辯論者還不能使聽衆嘲笑論證本身

他可能會試圖将他的對手作為笑料

将聽衆的注意力

轉移到一些無關主題的事情上

例如:

演講中對手的口吃等等

以此來回避他所不能勝任的辯論

69

以淚掩過

69.1

除了可以運用嘲笑策略外

我們同樣可以通過

博取聽衆同情的方式來

達到同一個目的

69.2

例如:

在法庭上

有的被告律師在辯護時

往往撇開案情的真相

而喋喋不休地講被告如何可憐

企圖激起法官的同情心。

分析:

利用聽衆的同情心、憐憫心

使其接受自己不正确的觀點

69.3

這種謬誤發生的表現為

故意忽略或者低估手頭上 的問題

隻是把焦點放在論證的外圍問題

或者是無關的問題上

通過這樣來直接影響聽衆的情感

試圖赢得他們的同情

70

無力反駁不算證明

70.1

無力反駁不算證明是指:

對一種觀點

之所以認為它是真的

是由于無法證明它是假的

或者認為它是假的

理由又是不能證明它是真的

70.2

例如:

由于認為神不存在的證據不充分

就斷定神是存在的

由于目前尚無法知道外星是否有人

就認為外星人不存在

分析:

之所以認為神存在

是由于無法證明神不存在

肯定不對

或者認為外星人不存在

理由又是不能證明外星人存在

也是不對的

71

兩難陷井

71.1

辯論一方提出兩種假定的可能

作為大前提

對方無論肯定還是否定某一種可能

結果都會使自己陷入進退維谷

左右為難的境地

71.2

例如:

有個營業員向經理訴苦說:

在櫃台前

如果我小聲地回答顧客的問話

他們說我細聲細語聽不清楚

如果我大聲回答他們的問話

他們便說我态度不好

不論是大聲回答還是小聲回答

都不行, 真難哪

71.3

分析:

實際上營業員還有第三種選擇

用中等聲音回答顧客就可以了

實際上還有很多選項

我試圖說服你隻用其中的兩種

71.4

這裡的進退兩難是假象

因為它是對真實情況的扭曲反映

這種謬誤試圖對聽衆造成情況緊急的假象

強迫他們在假象制造者所給的選項中做出選擇

當兩個選項都沒有特别的吸引力時

這種緊迫感的制造尤其重要

72

以先後論因果

72.1

在因果關系中

原因總是先于結果發生

所以大家會有

發生在結果之前的

就是原因的錯覺

72.2

一件事恰巧出現在另一件事之前

這并不足以斷定

它們之間必然有因果關系

例如:

一個人有一天突然注意到

鳥兒總是在太陽升起之前歌唱

由此他高興地得出結論

是鳥兒的歌唱導緻每天的日出

分析:

這個人犯的就是以先後論因果謬誤

以為鳥兒先叫就是原因

太陽在鳥叫之後才升起就是結果

73

情感誤導

73.1

凡喜愛的事物都是好的

凡讨厭的事物都是壞的

其實喜愛的事物并不一定方方面面都是好的

被讨厭的事物也未必方方面面都是壞的

73.2

當我們選擇性地忽略一些

與我們的信仰相抵觸的重要信息時

我們就犯了情感誤導謬誤

導緻的結果就是對所讨論問題的嚴重扭曲

73.3

例如:

假設我在寫一部

關于我的母校X大學的曆史

我非常熱愛我的母校

但是研究得越深入

我越發現母校過去的曆史

并不是那麼令人滿意

我不改初衷

所以在寫作的時候

我決定剔除所有母校曆史上的負面新聞

隻反映它光輝的一面

于是我就犯了情感誤導謬誤

我在書中所描繪的X大學的面目

已經被嚴重扭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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