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因為小巧方便,買車、養車都很便宜,在我國有着非常龐大的需求市場,根據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的電動車産銷量高達3500萬輛,近十幾年的累計保有量達到3.5億,而且最近幾年還會迎來超标車換購大潮,還存在一定爆發式增長的趨勢,電動車确實是名副其實的“國民級”交通工具。
當然,這個“國民級”隻是說明它的用戶廣,并不代表它有一定的特權,不僅沒有特權反而電動車近些年的監管、管制越來越嚴格,各種合理、不合理的管理規定接踵而來,讓很多車主壓得喘不過氣,甚至有不少人都被吓到不敢買電動車,這不,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這3種電動車限行,違規上路罰款、扣車。
第一種:限行未挂牌電動車,電動車推進挂牌已經有了很長一段時間,而随着2020年的收官,全國大部分地方也都完成了電動車挂牌,而山西呂梁、安徽合肥、湖北黃岡、河南鄭州等多地均都在12月明确,将會在明年1月1日起,限行未挂牌電動車上路,查到無牌電動車會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拒絕接受處罰,将會實施扣車處罰。
第二種:非标電動車禁止上路,非标電動車并不是指不合格的電動車,而是因為新國标出台導緻的一種遺留電動車,這類電動車身份比較尴尬,在1到3年後就會全面完成退出代步市場,而在這期間,需要申請臨時号牌才能上路通行,而像貴州貴陽、安徽合肥等多地都将會在1月1日全面查處不符合上路标準的非标電動車上路,一旦查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會處200元罰款,如果拒絕處罰,将會扣留電動車。
第三種:不在目錄公告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禁止上路,目錄公告很多車主可能不夠了解,我們所購買的所有的電動車都需要廠家在工信部進行備案登記,當然也不是所有電動車都能通過登記,對于這些不在工信部目錄公告的電動車,交管部門是無法上牌,也就意味着無法獲得上路權益,湖南湘潭等地就從1月1日全面禁止這類電動三輪車、老年代步車、低速電動車上路。
其實,從上面限行的3種電動車可以看出,随着電動車推進規範化已經一年多的時間,很多不符合上路标準的車輛各地都在更加嚴格的查處,最終目的當然是為了行駛在道路上的都是符合新國标的、安全的電動車,雖然沒有明面上提到報廢電動車,但是車主心裡應該有數,不過也有像嘉興這類城市直接提出,鼓勵車主們主動報廢不合标準的電動車,并且還會給予180元到360元不等的補償标準,而對于不符合标準的車輛,以後限制會愈加嚴格,很有可能會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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