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詳細解讀《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新規定将于6月1日起實施,11個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将根據各市實際,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具體辦法。
會上,太原市垃圾分類指導手冊發布,明确太原市生活垃圾将實行“4 2”分類标準(4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2指大件垃圾、裝修垃圾)。太原市副市長張齊山表示,今年上半年,太原市主城區26個街辦将推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撤桶并站、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桶邊督導”,覆蓋率達60%,年底力争達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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