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視3·15晚會曝光了湖南嶽陽市華容縣“土坑腌制”老壇酸菜,吃進嘴裡的酸菜不清洗、用腳踩、扔煙頭等畫面引發了網友熱議,許多網友表示“再也不敢吃了”“立馬丢掉”“太惡心了”。
3月23日,天目新聞記者了解到,陝西耀軒律師事務所韋濤律師一紙訴狀将康師傅所屬企業西安頂益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當天上午,記者聯系到韋濤律師,韋濤告訴記者,“本周一(21日)前往當地法院,當天法院就正式受理了。”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向當事人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
根據韋濤提供的《起訴狀》,訴訟請求一是判令被告賠償原告10000元;二是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韋濤告訴記者,之所以訴求申請了10000元,其實很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法律界的法學家都在呼籲,應該建立食品安全領域的精神損害賠償,“我訴求中的賠償主要是精神損害賠償,因為食品對人造成的心理陰影和心理傷害。”
記者搜索發現,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我們目前對于食品生産企業的法律懲罰額度太低太輕了,這樣不足以讓他們産生敬畏。”考慮萬元的賠償,韋濤表示也是參考了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平均收入,取之二倍作為最終賠償數額。
作為律師,韋濤表示自己經常出差,因此家裡會常備泡面,“經常整箱整箱購買,家裡還有一箱沒有吃完的康師傅老壇酸菜牛肉面。現在想起來也會發嘔不舒服,自己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傷害。”
“昨日康師傅微博私信我表示抱歉,希望我能回複聯系方式和他們取得聯系,但我回複他們‘好好準備去法院應訴吧!’”韋濤稱絕不接受和解,“起訴真正的意義,不在于這個案件最後是否能勝訴,是否能真的賠付多少錢,而是我作為一名律師、一個父親、一位老百姓,我希望,當我們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的時候,要勇敢站出來,用法律的武器維護我們的權益,讓企業敬畏法律。”
當天下午,記者緻電西安頂益食品有限公司,該公司廠務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公司主要負責生産,法務與對外企劃相關事宜均由總公司負責,所以對此事并不清楚,“第一次聽說。”
記者查詢發現,西安頂益食品有限公司由康師傅方便面投資(中國)有限公司100%控股。截至發稿前,記者多次嘗試康師傅方便面投資(中國)有限公司,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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