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正道章】
德足以懷遠,信足以一異,義足以得衆,才足以鑒古,明足以照下,此人之俊也。行足以為儀表,智足以決嫌疑,信可以使守約,廉可以使分财,此人之豪也。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回,見嫌而不苟免,見利而不苟得,此人之傑也。
這一章,把人分類了。優秀的人,正人。分三類:“俊”,“豪”,“傑”。
人俊,要德足以懷遠,此處的德,并非純指個人的氣質。
它真正的含義,是第一章裡提出的德的概念,“人之所得,使萬物各得其所欲”。
簡單的說,能給啥,能讓他人他物得到什麼樣的益處。這樣才足以懷柔化遠。尤其亂世,約法三章的劉邦就比急着燒阿房的項羽看着靠譜,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朱元璋就比心情不好亂殺俘虜的陳友諒看着舒服。
當然德不德信不信,也要拉長時間線,慢慢觀察。
唐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說: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僞有誰知?”
看什麼麻衣柳莊和冰鑒。“善易者不蔔”。
向使當時身便死,一生真僞有誰知?
《韓非子》《墨子》《左傳》《呂氏春秋》裡的堯舜禹,就有不同的面貌。《史記》和《竹書紀年》的周公,也有不同的面貌。
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
所以《素書》序裡,把傳人說得慎而又慎。憑空揣想一下,黃石公選擇張良的拾履傳說,是因為他不遲到還謙虛,很有神話的影子。當然,如果有個老人故意把鞋扔得遠遠的讓人去撿,很多人也還是沒這個氣量去做的。
說到“信”,還有個有趣的反例。
那就是錢穆在《史學大綱》裡證僞過的“烽火戲諸侯”。那位不笑的美人褒姒和不作不死的周幽王。邊塞長城有警,烽燧台就會點燃狼糞。白天冒煙無明火叫“燧”,就是“滾滾狼煙”;夜裡有明火,連起來是烽火。
且不知西周末有沒有漢唐的烽燧。就算有,高唱着“情和義,今天我知,是我不需一再懷疑”,一體來救的諸侯們,就能像微信通知到得那麼整齊?美人褒姒住在城牆上等着陸陸續續展開笑容麼?
還有另外的極端,《莊子·盜跖》:“尾生與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這個魯國曲阜實心腸的小夥,跟人約好了在橋墩等,水漲了人也沒來,所以他淹死了也在。
也許,我們需要歌頌,這樣一根筋的“傻”。缺啥補啥,矯枉而過正。
總之,要德懷衆,信一異,義得衆。這個是想做領導的人對自己的要求。對别人就不能這麼幹,得“才足以鑒古,明足以照下。”就是當看過太多,還要有點溫暖寬容,明白人性最好不要試煉,但可以期待。
綜合起來,才叫人“俊”。
另外的兩個人“豪”,人“傑”,要求就不同。
行足以為儀表,智足以決嫌疑,信可以使守約,廉可以使分财,此人之豪也;
這種人行動做事愛惜羽毛,遇到疑難也有主見。不答應就不答應,答應了就做個好。大宗小筆的錢财,該分的交給他過手,锱铢落到實處。才叫人“豪”。大金鍊子小手表,一天三頓有燒烤,可以做為輕松的玩笑,追求物質并沒有錯,但按《素書》的标準,僅追求外表,就土豪了。
人“傑”的要求,相對更寬松,因為它有範圍。
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回,見嫌而不苟免,見利而不苟得,此人之傑也。
就是,如果在其位,就守職,盡好本分;如果這件事原則上應該做,就不會“狐疑”(所謂狐疑,是形容狐狸過冰面,一邊走一邊聽,發現有冰裂的動靜,就會跳來跳去);見嫌不苟免,任勞還得任怨,一點點批評那是難免,得做點應付謠言的心理準備,不能玻璃心。見利不苟得,該有的不少,不該有的不妄取。
天哪。想做俊傑,豪傑。不是靠打架咋呼,不是靠玩弄心術。是真的要對自己有點要求的。
做出來的事情,才象那麼回事。
“茫茫宇宙人無數,幾個男兒是丈夫”。唐,呂岩。
古人早就發現了這個難度。
李清照在國破家亡之後,發出了這樣的感歎“生當做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
就是她在凄凄慘慘戚戚,晚來風急,老病相催的境遇裡,想到偏安,想到故土。對項羽不過烏江,做出的“守職不廢,處義不回”,“人傑”的肯定和評價。
至于項羽該不該過烏江,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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