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時刻」主題征文 二期# 我是94年的,出生三天親爸媽為了要一個兒子就把我送人了,送給了我現在的養母,聽我養母說那個時候也沒有電,還是點的那種煤油燈,大山裡也很窮,我養母說經常我養父出去打工,每次去買奶粉都是付給上個月的錢,欠下個月的奶粉錢,那時天氣常年遭遇幹旱,吃水的時候還得翻過一兩個山往家裡背水,養母家裡還有一個姐姐比我大六歲,我記事的時候我爺爺奶奶小叔還在,大概有六歲的時候爺爺就不在了,八歲的時候,小叔因為家裡的矛盾,然後跳入了我們那山裡的一個水井去世了,十歲的時候我奶奶也去世了,我12歲的時候,我的養父查出了肝癌沒有看好,還不到13歲的時候,我的養父也去世了,後來我14歲我養母改嫁了帶着我一起,我那個姐姐也結婚了,到後爸家裡是臘月,家裡有兩個姐姐一個哥,過完年就跟我養母和後爸出西安打工去了,一直在西安飯店上班,直到我18歲的時候,遇見了我現在的老公,說來也是緣分,我婆婆也是我們那裡的,我婆婆是我後爸前妻的親妹妹,因為我婆婆右腿截肢了,在我們那山裡走路不方便,于是就嫁到了河北大平原,跟我老公相遇是因為我後爸的二女兒開了一個超市缺人,我在那裡給幫忙,剛好我老公也去西安了,當時好像也沒有上班,我二姐她超市缺人,就讓我老公也一起給幫忙,我們就這樣相識相戀了,那時我才18歲,我養母後爸反對我嫁這麼遠,可是我還是沒有聽她們的話,嫁到河北這邊了,其實現在想想也遺憾,結婚的時候在我娘家那邊簡單的辦了個酒席,當時沒有車沒有房,也沒有存款,沒有三金,隻是向我老公要了五萬塊錢的彩禮錢,我養母給我回了1萬塊錢的彩禮嫁妝錢,婚後19歲就生下了兒子,21歲生了一個女兒,因為婆婆也是殘疾人,所以她也幫我帶不了孩子,隻有我自己帶着兩個孩子,我老公上班,18年年底的時候,我公公得了腦血栓,也成了一個半殘疾的人,家裡還有六畝地的蘋果樹,到現在還種着,為什麼還要種蘋果樹呢?我婆婆說可能快要承包地,到時候一棵樹就能給賠些錢,現在孩子大了,有時候去幫個忙,說了這麼多我也不知道怎麼去表達我的心情,現在唯一的就是想好好報答我的養母,希望我們能多掙點錢,以後我們都能回到我老家那邊去,我老家那邊現在發展的不錯,我一個家族的爺爺當了好多年村長,帶領着我們村的老百姓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修好了公路,有自來水有電,現在又蓋了新農村,還在建設旅遊區,爺爺現在是中央18.19大代表,我老家那邊山裡空氣好,綠色食品地裡種的任何糧食蔬菜都不打藥,那邊習俗也不錯,主要就是吃的挺好的,我也沒有太多的要求,希望能一切随我心意,有生之年能報答我的養母之恩,我就無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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