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高鐵票用不用買保險?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作者:劉婷婷 法學副教授,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買高鐵票用不用買保險?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劉婷婷 法學副教授
據澎湃新聞報道,9月17日,黃麗(化名)在飛豬購買高鐵票時發現出行保險是汽車乘意險。飛豬客服稱,該險與高鐵票一起購買可保高鐵交通意外。但當黃麗打電話給購買頁面顯示的保險公司問詢時,險種負責人稱,“從未出售火車險種,不建議購買。”
看上去,這就是一個笑話。從常識來說,特定的險種總是與交通運輸工具相關,比如坐飛機要買航空保險,坐汽車要買汽車保險,坐輪船要買輪渡保險。消費者明明買的是高鐵票,結果搭售的卻是汽車乘意險,如此“牛頭不對馬嘴”,一旦出現什麼險情,理賠方面将如何扯皮?據報道,飛豬客服堅稱,“在火車頁面就可以保高鐵”,但這番自信十足的回應,卻被保險公司方面一口否決。查看合同協議的内容,汽車乘意險也确實未明确提及高鐵出行事項。
其實僅從現實情況而言,比起汽車交通安全事故,火車事故率發生率明顯更低,許多人乘坐火車出行時也并沒有購買保險的習慣。但是,無論消費者是否選擇購買,飛豬作為第三方平台既然提供了這項服務,就有責任保證其真實性。如果真站在乘客安全的角度考慮,平台應該提供一項得到保險公司認可,也能得到實際理賠的特定保險,而不是在高鐵票購買頁面搭售不沾邊的汽車乘意險。
現在,兩邊客服的說法出現分歧,不僅反映出平台和保險公司雙方在業務對接方面的失誤,也為夾在中間不知情的消費者埋下了潛在隐患。若其他購票者并未像新聞中的當事者一樣點開相關頁面查看,風險就轉移到自己身上:明明多花了一筆錢為安全買單,卻還是免不了要為未來可能發生的糾紛大費周折。但這樣的“細心”,本不該由購票者承擔。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争法》,無論線上還是線下,經營者在銷售代售或者代購火車票時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果不強制搭售,隻是在頁面上提供勾選途徑,的确在正常經營範圍之内。但是,在平台上聲明提供兩種保險售賣,點進保險詳情裡時卻出現汽車乘意險,還宣稱“在火車頁面就可以保高鐵”,這樣的小動作就有欺詐售賣之嫌。在這種情況下,有關合同因欺詐而可撤銷,平台除了返還顧客的購票款、保險費外,還應加倍賠償對方的損失。
這項保險數額不大,但卻事關消費者切身利益,并且考慮到平台體量,積少成多,因此其中存在的問題不可小觑。平台和保險公司不能各講各話,讓消費者一頭霧水,而有必要作出合理的解釋。
縱觀近些年圍繞各類售票平台處出行險出現的“強行搭售”“默認搭售”等消費陷阱,總是在消費者反複被坑、産生諸多怨怼之後,漏洞才逐步彌補。這樣的情況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出現,有關部門該好好查一查,依法追究責任,并盡力将規範工作做到事前,有效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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