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黃島主夫人
姑蘇無雙原創首發
晚九點半,說故事說心情的時間
前些天我發了一則讨論,提及如何看待二婚,鼓勵再婚者要有重獲幸福的決心。有個讀者的留言跑題了,但是卻很有意思:二婚不需要低人一等,但是請在辦婚禮的時候低調一點。我一遠房表姐前段時間二婚辦婚禮,排場不輸一婚,又把一婚時請的人(包括父母工作的客戶啥的,當然我們家也未能幸免)都給請了個遍,禮金照收。
我看了這段留言,想起找我吐槽的一些朋友,很想說說禮金的那些事。
海燕的同學立萍最近複婚了。立萍的感情史是這樣的:25歲初婚,27歲生下兒子,28歲離婚,29歲再婚,30歲和第二任生了個女兒,33歲再離婚,同年和第一任複婚。她辦了三次婚禮,兩次滿月酒,儀式一次比一次簡單,酒席質量越來越差,不過禮金卻是越收越多。因為随着物價上漲,兩三百早已拿不出手,五百打底,甚至更多。很多同學關系并不密切,也就是随個份子,人基本不會到場。
海燕不止一次向我抱怨:“這女人好惡心,我和她又不熟,短短幾年她居然能請我喝三次喜酒,兩次滿月酒。”我說:“那你可以不去啊。”她說:“人可以不去,錢不得不出啊。”我說:“你可以人不去,錢也不出啊。”她一愣:“這也可以?”我說:“為什麼不可以呢?”
據我了解,海燕是在立萍女兒兩歲的時候結婚的。此時連同婚禮和滿月酒,她已經去了四次,合計出了2500元禮金,而她結婚時,立萍隻出了她500元,帶着第二任丈夫以及兩個孩子外加媽媽來吃飯,理由是女兒太小愛哭鬧,隻有媽媽才看的住。我說:“作為回禮,即使隻算婚禮,她兩次也收了你1300元,居然隻回500元,而且來了那麼多人吃喝,這種行為也着實惡劣。她當時應該把第一任丈夫也帶來,繼父照看兒子肯定不如親爸呀。我的建議是她這次複婚你别去了,錢也不用出了。反正你總歸是吃虧的,還是就此打住吧。關鍵是你和這樣的人結交有什麼意思呢。以後你生孩子也别指望她回禮了,反正你肯定搞不過她,也沒必要再搞下去。”
說到禮金,内心窩火的還有阿關。他的朋友吾奇是六年前結婚的,他和女朋友小芋出席婚禮,出了1000元,第二年他們再次出席了吾奇女兒的滿月酒,又出了1000元。第三年阿關和小芋結婚,吾奇一家三口來參加婚禮,送了他一些禮券。其中有五張價值100元的餐券,不過每張都要消費滿1000元才能抵用,且不能累計使用。還有兩張美容體驗券,單張标注價格為388元。吾奇的老婆冬妮笑着說:“這些券我們都舍不得用,特意留着當作結婚賀禮給你們。”
事後小芋說:“他們可真精明,這種券都是雞肋,自己不想要就塞給我們,悄無聲息地就把禮金給省了,他們真是夠可以的。”阿關本來覺得吾奇為人還不錯,這麼一來他倒心生芥蒂了。
去年阿關的女兒也出生了。吾奇一家三口來喝滿月酒,帶了幾件新生兒的衣服以及一些嬰兒用品,不過不是新的,都是用過的。冬妮說:“這是我女兒小時候的衣物,我們留着做紀念,誰都沒舍得給,現在就送你們了。其實新的衣物都有點味道,用别人用過的反而對孩子更好。我們這些東西都有品牌的,加起來要兩千多塊錢呢。不過吾奇和阿關是好朋友,錢不錢的都是小事。”當然他們給了這些東西,禮金又沒影子了。
小芋徹底服了這兩口子。她對阿關說:“我不介意女兒穿舊衣服,但是受不了他們這種行為,明明就是閑置不用的東西,非要說成價值不菲,好像我們占了便宜似的。他們硬把這些東西給女兒,怎麼知道式樣和材質是否讓我們滿意呢。這也不能成為他們逃避出禮的理由啊。”
阿關心裡很不舒服,沒想到朋友居然變的如此精明。小芋說:“吃過的虧就算了,反正通過這兩次的事情,你應該能看清對方的本質了。對于這樣的人,還是敬而遠之為好。”
更為離譜的是露蓮的同學小穎。露蓮五年前參加小穎的婚禮,那時她還是單身,出了600元禮金。今年露蓮結婚,她也邀請了小穎。小穎說:“不好意思,你結婚那天我和老公要去國外旅遊,那是兩個月前就買好的特價機票,很抱歉不能來參加你的婚禮了。”
這倒也無可厚非,不過人不到禮總該到吧。可是關于禮金的事情,小穎隻字未提。婚禮結束後,露蓮還給她送了包喜糖,她笑盈盈地收下,一臉坦然的樣子。
露蓮說:“我不是缺那點錢,但是她的做法也太讓人心寒了。反正換作是我,即使沒空出席婚禮,該出的禮金肯定不會少了,這樣的人不值得深交。”
後來露蓮才知道,小穎結婚比較早,那時她請了很多同學,收了不少禮。不過等同學們陸續結婚,回請她時,她一概沒空,當然也就不再回禮了。
禮尚往來是人際交往必不可少的環節,可是總有那麼一群人隻進不出,占盡便宜。談錢俗氣,不談錢傻氣,有時俗氣好過傻氣,因為算計你的人肯定希望你永遠傻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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