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頭條上經常看了一些作者談體制内的視頻和文章,總是把體制内個人級别和單位級别混為一談,鬧出笑話,今天就談談他們之間的區别,以一個普通縣為例:
正處級單位:
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4個)
正處級領導:
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縣長、縣政協主席(4個,個别資曆老的正處級副書記除外)
副處級單位:
縣紀委監委、縣法院、縣檢察院共3個。縣委辦、縣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都是縣委的下屬部門,縣公安局是縣政府的下屬部門,這些都隻是正科級單位,隻是因為單位的重要性,前四個縣委部門負責人通常由縣委常委(副處)兼任,縣公安局長由副縣長兼任。
副處級領導:
縣委常委、縣人大副主任、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縣法院院長、縣檢察院檢察長。
通常大家都會經常看新聞,會出現縣領導、縣主要領導、縣委主要領導、縣委領導、縣政府主要領導、縣政府領導、縣級領導,這些都是有區别的。
縣領導
通常指的是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四大班子的正副職(正/副處級)
縣主要領導指的是縣委書記、縣長、縣人大主任、縣政協主席。
縣委主要領導指的是縣委書記。
縣政府主要領導指的是縣長。
縣委領導指的是縣委常委會成員。
縣政府領導指的是縣長、副縣長及縣政府黨組成員身份的縣政府辦主任。
縣級領導指的是縣委正副書記、縣委常委、縣政府正副縣長、縣人大正副主任、縣政協正副主席、縣法院院長、縣檢察院檢察長。
以上是完整信息,歡迎網友們來糾錯,看是否有不同認知。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