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争性磋商是首個“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不知大家是否了解過競争性磋商需要注意什麼呢?下面是整理的一些相關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報名,根據招标公告要求确定,注意幾個最基礎的資料:
1、營業執照(有時要加上開戶許可證);
2、财務審計報告;
3、無重大違法違規承諾和無行賄犯罪承諾;
4、團隊成員名單及社保勞動合同;
5、相關可查的信用信息。
所有公告上要求的材料,必須完全的、嚴格的按公告要求準備複印件和必須提供的原件。報名盡可能提前,如資料不合要求,還有足夠時間進行更改。
二、标書,重點注意前部分,如報價、開标、響應資質等。
1、招标文件中甲方需求所規定必須響應的要完全的、準确的予以響應。
2、相關的資質證明必須一項不少的做入标書中。
3、标書做好後須重點、逐字反複審核有關資質、報價、服務期等核心事項。
4、在有實力對手競争情況下,需特别做好後面部分,尤其是案例。案例須提供合同,合同必須顯示價格、服務内容期限等核心内容,不能打碼遮擋。
5、編寫标書務必提前進行,以留出充足的時間供編輯、審核與封裝。
6、标書的封裝務必嚴謹嚴實,要有封面,封口必須加蓋公章和印章。
三、嚴格按照《磋商辦法》規定的适用範圍
依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合理确定采購方式,避免競争性磋商采購方式被濫用。對于采購需求明确、技術相對簡單且不存在特殊性的工程項目,采用競争性談判方式更适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情形的工程項目,可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而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确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工程項目,可選擇競争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
四、非招标工程項目拟采用競争性磋商采購方式的
應根據《磋商辦法》有關規定開展各環節工作,如成立磋商小組、制定磋商文件、确定邀請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名單、開展磋商、綜合評分、确定成交供應商等。達到公開招标數額标準的工程項目拟采用競争性磋商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将采購項目的相關書面說明以及選擇競争性磋商方式的理由報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後,依法向财政部門申請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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