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産開發投資完成情況
1—4月份,全國房地産開發投資39154億元,同比下降2.7%;其中,住宅投資29527億元,下降2.1%。
1—4月份,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屋施工面積818588萬平方米,同比持平。其中,住宅施工面積577692萬平方米,同比下降0.1%。房屋新開工面積39739萬平方米,下降26.3%。其中,住宅新開工面積28877萬平方米,下降28.4%。房屋竣工面積20030萬平方米,下降11.9%。其中,住宅竣工面積14662萬平方米,下降11.4%。
二、商品房銷售和待售情況
1—4月份,商品房銷售面積39768萬平方米,同比下降20.9%;其中,住宅銷售面積下降25.4%。商品房銷售額37789億元,下降29.5%;其中,住宅銷售額下降32.2%。
4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積55735萬平方米,同比增長8.4%。其中,住宅待售面積增長14.8%。
三、房地産開發企業到位資金情況
1—4月份,房地産開發企業到位資金48522億元,同比下降23.6%。其中,國内貸款6837億元,下降24.4%;利用外資38億元,增長129.4%;自籌資金16271億元,下降5.2%;定金及預收款15357億元,下降37.0%;個人按揭貸款8037億元,下降25.1%。
四、房地産開發景氣指數
4月份,房地産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為95.89。
表12022年1—4月份全國房地産開發和銷售情況
指标 |
絕對量 |
同比增長(%) |
房地産開發投資(億元) |
39154 |
-2.7 |
其中:住宅 |
29527 |
-2.1 |
辦公樓 |
1554 |
-8.2 |
商業營業用房 |
3259 |
-5.3 |
房屋施工面積(萬平方米) |
818588 |
0.0 |
其中:住宅 |
577692 |
-0.1 |
辦公樓 |
32438 |
-1.0 |
商業營業用房 |
74169 |
-6.6 |
房屋新開工面積(萬平方米) |
39739 |
-26.3 |
其中:住宅 |
28877 |
-28.4 |
辦公樓 |
1023 |
-19.5 |
商業營業用房 |
2751 |
-27.3 |
房屋竣工面積(萬平方米) |
20030 |
-11.9 |
其中:住宅 |
14662 |
-11.4 |
辦公樓 |
589 |
-22.1 |
商業營業用房 |
1742 |
-16.0 |
土地購置面積(萬平方米) |
1766 |
-46.5 |
土地成交價款(億元) |
955 |
-20.6 |
商品房銷售面積(萬平方米) |
39768 |
-20.9 |
其中:住宅 |
33722 |
-25.4 |
辦公樓 |
887 |
15.1 |
商業營業用房 |
2389 |
12.4 |
商品房銷售額(億元) |
37789 |
-29.5 |
其中:住宅 |
33248 |
-32.2 |
辦公樓 |
1104 |
-5.2 |
商業營業用房 |
2334 |
1.0 |
商品房待售面積(萬平方米) |
55735 |
8.4 |
其中:住宅 |
27226 |
14.8 |
辦公樓 |
3815 |
3.5 |
商業營業用房 |
12419 |
-2.5 |
房地産開發企業到位資金(億元) |
48522 |
-23.6 |
其中:國内貸款 |
6837 |
-24.4 |
利用外資 |
38 |
129.4 |
自籌資金 |
16271 |
-5.2 |
定金及預收款 |
15357 |
-37.0 |
個人按揭貸款 |
8037 |
-25.1 |
表22022年1—4月份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房地産開發投資情況
地 區 |
投資額(億元) |
同比增長(%) | ||
住 宅 |
住 宅 | |||
全國總計 |
39154 |
29527 |
-2.7 |
-2.1 |
東部地區 |
21711 |
15865 |
-1.8 |
-1.6 |
中部地區 |
8502 |
6853 |
2.1 |
2.8 |
西部地區 |
8220 |
6240 |
-6.4 |
-5.0 |
東北地區 |
722 |
569 |
-30.5 |
-29.5 |
表32022年1—4月份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房地産銷售情況
地 區 |
商品房銷售面積 |
商品房銷售額 | ||
絕對數(萬平方米) |
同比增長(%) |
絕對數(億元) |
同比增長(%) | |
全國總計 |
39768 |
-20.9 |
37789 |
-29.5 |
東部地區 |
15502 |
-28.0 |
20899 |
-34.2 |
中部地區 |
11787 |
-13.9 |
8295 |
-20.8 |
西部地區 |
11616 |
-14.5 |
7923 |
-21.8 |
東北地區 |
864 |
-42.7 |
673 |
-46.9 |
附注
1.指标解釋
房地産開發企業本年完成投資:指報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設工程、土地開發工程的投資額以及公益性建築和土地購置費等的投資。該指标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面積:指報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面積(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确認的建築面積)。該指标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額:指報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價款(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确認的合同總價)。該指标與商品房銷售面積同口徑,也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待售面積: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面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統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築、房地産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
房地産開發企業本年到位資金: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報告期内實際可用于房地産開發的各種貨币資金及來源渠道。具體細分為國内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定金及預收款、個人按揭貸款和其他資金。該指标是累計數據。
房屋施工面積: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報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築面積。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面積、上期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面積、上期停緩建在本期恢複施工的房屋面積、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以及本期施工後又停緩建的房屋面積。多層建築物的施工面積指各層建築面積之和。
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報告期内新開工建設的房屋面積,以單位工程為核算對象。不包括在上期開工跨入報告期繼續施工的房屋建築面積和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複工的建築面積。房屋的開工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的日期為準。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整棟房屋的全部建築面積,不能分割計算。
房屋竣工面積:指報告期内房屋建築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鑒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标準,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築面積的總和。
土地購置面積: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在本年内通過各種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面積。
土地成交價款:指房地産開發企業進行土地使用權交易活動的最終金額。在土地一級市場,是指土地最後的劃撥款、“招拍挂”價格和出讓價;在土地二級市場是指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等最後确定的合同價格。土地成交價款與土地購置面積同口徑,可以計算土地的平均購置價格。
2.統計範圍
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産開發經營法人單位。
3.調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進行全面調查。
4.全國房地産開發景氣指數簡要說明
全國房地産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遵循經濟周期波動的理論,以景氣循環理論與景氣循環分析方法為依據,運用時間序列、多元統計、計量經濟分析方法,以房地産開發投資為基準指标,選取了房地産投資、資金、面積、銷售有關指标,剔除季節因素的影響,包含了随機因素,采用增長率循環方法編制而成,每月根據新加入的數據對曆史數據進行修訂。國房景氣指數選擇2012年為基年,将其增長水平定為100。通常情況下,國房景氣指數100點是最合适的景氣水平,95至105點之間為适度景氣水平,95以下為較低景氣水平,105以上為偏高景氣水平。
5.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劃分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内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甯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東北地區包括遼甯、吉林、黑龍江3個省。
來源:國家統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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