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售資産利好嗎?本報記者 郝亞娟 張榮旺 上海 北京報道,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公司出售資産利好嗎?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本報記者 郝亞娟 張榮旺 上海 北京報道
近日,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産管理公司不良債權以物抵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其中提到,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接收抵債資産免征契稅。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稱,從房産角度來看,“接收抵債資産免征契稅”是房地産不良資産處置的重要政策,同時也将鼓勵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和AMC積極介入。
據了解,不良資産處置是金融系統防範化解風險的重要内容,也是監管關注的重點。受訪人士建議,對于現有的不良資産處置安排,仍須進一步拓寬處置渠道,包括适度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和資産處置範圍等,有利于處置盤活存量不良資産,妥善應對不良反彈壓力。
提升處置效率
《公告》明确,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産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置抵債不動産,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取得該抵債不動産時的作價為銷售額,适用9%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接收、處置抵債資産過程中涉及的合同、産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免征印花稅,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接收抵債資産免征契稅。
中證鵬元金融機構評級部副總經理劉志強向《中國經營報》記者分析稱,《公告》将稅費優惠範圍擴大至所有銀行,降低了銀行處置抵債資産的增值稅負擔,解決了抵債不動産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并且需要全額開具銷售收入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難題。同時,減免契稅和印花稅等稅項目,大幅降低了不良貸款的清收成本。
中國銀行研究院博士後李晔林進一步解釋稱,在以往不良債權以物抵債的實踐中,抵債資産從債務人到銀行機構或資産管理公司再到其他買受人的過程,往往需要重複繳納多項稅費。據測算,不良資産處置的綜合平均成本可能被推升至近30%。此外,抵債不動産的相關增值稅應稅基數較高,以及可能産生的其他突出稅負等問題進一步加重了銀行負擔。
“《公告》的稅收政策作用于銀行資産接收和處置兩個環節,涉及增值稅、印花稅、契稅、房地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多個稅種,通過免征、減征相關稅收等方式直接壓降銀行和資産管理公司處置不良債權的成本,從而增強處置活力、提升處置效率。” 李晔林如是說。
鼓勵金融機構化解不良資産
近年來,我國不良資産進入處置高峰。今年7月,中國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法規部主任綦相在國新辦就2022年上半年銀行業保險業運行發展情況舉行的發布會上發言表示,上半年處置不良資産1.41萬億元,同比多處置2197億元,不良資産處置力度繼續加大。
普華永道發布的《2022年中國不良資産管理行業改革與發展白皮書》指出,中國不良資産管理行業邁入3.0階段,不良資産來源從“兩高一剩”等傳統行業向更多領域擴展,不良資産處置難度加大、周期拉長。同時,行業“強監管”成為常态,資産管理公司需要持續加強風險管控和内控合規管理能力。
李晔林指出,對傳統不良資産處置方式來說,經濟壓力削弱了部分企業和個人的還款能力,現階段不良資産處置尤其是現金清收的難度大幅增加。由于貸款核銷流程涉及多個部門且完成整套程序耗時長,銀行尤其是撥備覆蓋率較低的中小銀行呆賬核銷壓力較大。此外,司法訴訟周期長、處置變現成本高等問題也直接制約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
“金融機構抵押物大部分為土地及房産等不動産,近年來房地産行業景氣度低迷,金融機構還面臨抵押物價值下降等不利因素。”劉志強補充道。
為推動金融機構加快不良資産處置,監管部門政策頻出。今年1月,銀保監會、财政部等相關部門為了創新不良資産處置機制,批準同意單戶對公不良貸款轉讓和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以試點方式在銀登中心開展。
8月,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加快不良資産處置,銀保監會會同财政部、人民銀行認真研究相關支持政策,初步考慮選擇6個省份開展支持地方中小銀行加快處置不良貸款的試點工作。試點工作将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發揮地方政府作用,壓實中小銀行主體責任,做實資産質量分類,因地制宜、分類施策,進一步加大不良資産處置力度。
劉志強建議,在處置渠道方面,應拓寬銀行不良資産處置渠道。銀行對不良資産的處置手段相對單一,主要包括清收、核銷和轉讓,不良貸款資産證券化規模也較小,建議适度擴大單戶公司類不良貸款轉讓和批量個人不良貸款轉讓試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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