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看着星戰系列的電影,莫名就想到了奧森韋爾斯,寫一寫他的傳奇經曆。隻要标題夠大,也就能使新聞夠大。
從小就跟随父親周遊世界,怎麼說呢,隻想說一句有錢真好!他15歲時父親去世之後去了愛爾蘭,立志當一名流浪畫家(任性),來了來了!他扛着遺産過來了!
16歲的他去了柏林。這次他不想畫畫了,找到劇院負責人吹噓“我可是百老彙大明星”負責人一臉懵逼“沒聽說過!演得倒是挺好”接着就成為一名舞台劇演員,不久就和劇院的兩個女老闆争風吃醋,鬧出绯聞了!跑路!跑路歸跑路,他想起星爺一句話--做人如果沒有夢想,跟鹹魚有什麼區别。(星爺亂入)當過畫家當過演員這次當個什麼家?驚悚小說家!轉赴西班牙,西班牙鬥牛的傳統文化,不會鬥牛可不行。不出意料,這次又沒成為小說家,陰差陽錯成了一名鬥牛士,真夠驚悚!還未滿二十歲,稚嫩的他怎麼遭得住蠻牛沖撞呢,頂不住!溜了溜了。他結束他的歐洲之旅,回到美國!
你以為回到美國他就正經了嗎,不!1934年他開始出演廣播劇,開始還挺正經,後面嘛!Emmm~
1938年,一戰結束(1918年)20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将爆發(1939年開始,往前挪8年,勿忘!),當時美國全國人民都沉浸在戰争爆發前夕的緊張氣氛中。在那個時代背景下,我們的主角出場了!請讓讓!為了聽衆流量,廣播“世界大戰”的故事。答應我,好好廣播行嗎,不過是外星人入侵的劇情,在韋爾斯的藝術技巧加工下,聽到這個電台的聽衆很多都信以為真,數百萬聽衆瘋狂湧上街頭逃生,亂做一團!(其實電台已經聲明故事純屬虛構,畢竟是電台,由于人們更換頻道造成了誤解)。
廣播劇“世界大戰”事件過後,他已經成為萬衆矚目的焦點,這時候好萊塢電影公司雷電華找上他,請他去導演電影,給他充裕的資金和自主權。結果就是,他自導自演出影史最偉大作品--《公民凱恩》
因為與報社大亨的恩怨,《公民凱恩》上映後并沒有在商業上獲得成功,後來因和好萊塢的沖突以及美國政府對他的調查,他離開了美國。往後的日子裡颠肺流離,1956年雖然重回好萊塢,但隻待一段時間。他一生挺悲劇的,但這不影響他成為影史上的巨人,或許巨人也有屬于他自己的玫瑰花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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