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皇”的人物體系中,伏羲與女娲的地位是最穩固的。二者都屬于創世神,但在早期,女娲的地位是要高于伏羲的。伏羲有“創造太極八卦”、“創造文字”及“結網捕魚”等等,女娲也有“女娲造人”及“女娲補天”等成就。然而,在先秦的諸多文獻中,二者并無明顯關系,更無“兄妹”、“夫妻”之說。直到漢代,二者在文獻中才有了交集。兩位上古神不單在文獻記載中有了交集,在圖像上也有了交集。
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這類“伏羲女娲圖”,這一圖像在漢代石刻中非常普遍。并且具有非常豐富的内涵。但圖上的很多細節往往被人忽視了。
伏羲女娲手裡拿得可不隻有“規矩”,還有日月與樂器。日月暗含了兩人關系,樂器是具有地方特色
日
月
盡管并不是所有的“伏羲女娲圖”都是一樣的,但一般而言,在伏羲與女娲的手裡分别擎着兩樣東西。女娲手托着的是“月”,伏羲手裡托着“日”。其中“月”由月輪及月中蟾蜍、桂樹表示(有時還會用玉兔來表示),而“日”則由日輪及金烏表示。這裡的日與月還暗示了兩人的關系。日輪及金烏也代表“陽”,而月輪蟾蜍則代表“陰”,合起來就是“陰陽”。“陰陽交合而二儀交泰”。有期望夫妻和睦,子孫繁昌之意。這是受到了漢代儒學、陰陽谶緯思想的影響。所以,伏羲女娲被湊成了一對。
在某些“伏羲女娲圖”上,伏羲與女娲的尾部造型是相交的,這類圖也被稱作是“伏羲女娲交尾圖”。從這一細節上也暗示了二人的夫妻關系。
除了日月陰陽,二人手中還各托着一樣物品,一般位于圖像的内側。其中比較常見的是“規”與“矩”,“規”就是圓規,是古代定中心的工具,“矩”就是方尺。矩本來是直尺,分為九度。用這個直尺向右折,上五下四,中間重複的地方就是個直角,直角分開來二分之一的半矩叫“宣”,直角的分割變化是無窮的,古人制作舟車,制作耕作所用的一些農具就是靠着“規”與“矩”。這是其使用意義。規與矩還有另外一層意思。他們合起來是“規矩”的意思,有“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之意。所以,這類伏羲女娲圖大多出現在山東官員的墓葬中。
此外還有一類伏羲女娲圖,伏羲女娲手裡拿着得是樂器,即“鼗(táo)鼓”與“排箫”,多見于四川的漢代畫像石中。 鼗鼓俗稱“撥浪鼓”。
羲女娲圖中伏羲手裡拿着的物件,确實是與上圖中的鼗鼓很像,不是嗎?
其實,鮮為人知的,伏羲與女娲也曾各自發明過樂器。漢代《說文》:“瑟,庖羲(即伏羲)所作弦樂也。”《通禮義纂》也有:“伏羲作箫以竹為之共十六管。”而在東漢皇甫谧的《帝王世紀》:“帝女娲氏,亦風姓也,作笙簧,亦蛇身人首。”雖然與圖像上的玉器不相符,但是圖像上二人手執樂器的形象也是符合二人的樂器始祖的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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