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合該如此。然現實卻是借貸産生資金糾紛,因為是雙方自主約定的,所以常常出現合同不清不楚的狀況。一些借債人欠錢不還不說還會耍一些文字技巧,所以借條一定要認真斟酌其中一些字眼,避免自己的錢一去不複返。
一、“借”條和“欠”條是一回事嗎?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能夠證明雙方已經建立了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則是完全不同的含義,是雙方以往有經濟上的往,基于此要進行結算的依據,兩者的範疇是不一樣。
借條和欠條,一個是借款關系,一個則是債務關系。借條就是借款形成的事實狀态是借款形成的,而欠條形成的原因相對而言就比較複雜了,五花八門的諸如買賣、勞務、損害賠償都會産生的欠款的情,因此欠條并不意味着一定有借款。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時候,出借人一定要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情況,還要向法庭交代清楚欠款形成的原因及提供相關的證據,一定要準備非常充分才能避免敗訴。而借條則不然,隻要拿到法院去起訴,陳述清楚借款的事實經過,就很容易被認定為是借貸事實,很好防止對方抵賴。
其次,兩者的訴訟時效略微有些差異。在沒有标明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兩者的訴訟時效就表現出不同之處了。欠條來講,是從債務人出具時間開始計算,也就是說,從出具欠條的那一刻債權人就具備了向借款人主張還款的權利,也就是說此時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了,當然訴訟時效還是定為3年,超過此時間就算作廢。
同樣狀況下的借條,隻有出借人在要求借款人償債務被拒絕的情況下時才能主張自己的權利提起訴訟,訴訟時效的計算時間是從借款人拒絕還錢之次日算起,3年訴訟有效期,這一點更為有利,更能保護出借人的利益。切莫将兩者混淆,同時也避免有心人故意想要混淆兩者的區别賴賬。
二、“還”字即可以讀hai,也可以讀huan
多音字應用十分廣泛,不同場景中的意義也會完全不同,稍不留神就容易被鑽空子。合同、借條一類,很容易遇到此類情況。真的出現出借人到法院告借款人的時候,法官也無法判定對方是否真的有罪,無法追究責任。因此一定要通過正确步驟正式起草借條,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正确寫好借條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1.寫借據要寫清楚借款數額,而且要把金額的大小寫都寫清楚。2.寫借據要寫清楚借款用途,如果時間長忘記了,寫上借款用途能夠更快地回想起來。3.寫借據要寫清楚借款利率,寫清楚利息率之後,要計算一下到期還款本金加利息一共多少錢,在借據上寫清楚。4.寫借據要寫清楚還款時間,到期不還采取的措施。5.寫借據要要求借款人找一個保證人,并在借據上寫清楚保證人或見證人。6.寫借據要雙方都簽字畫押,并且最好都按上手印。
三、“借”和“借到”意思有分歧
借到和借雖然看起來沒什麼區别,但含義并不完全一樣,今借到意為已經拿到錢形成債務關系,但今借并不能說明是否真正借到了錢。一旦遇到訴訟的情況,借到更能成為有效的證據,讓借款人沒有空子可以鑽。還有類似的情況,諸如借條上寫“今收某某人民币多少元”,既可以理解為借款也可以理解為還款,難以區分,訴訟時借出人陷入了被動之中。
除了以上幾種,還有以下幾種債務關系是不受到法律保護和支持的。
1.出借人事先就非常清楚借款人的目的是要使用來從事非法犯罪活動,不僅沒有勸阻反而還将錢借給對方,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認定此合同無效,此時即便是持有借條也無法要回欠款,并且國家還有可能收繳這筆借出的錢,助纣為虐大概說的就是這個樣子。
2.以脅迫手段逼迫對方去訂立的合同也是無效的,法院認定此類借條是無效的。
3.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被認定是無效的,就像前文中提到的那樣,此債權也不受到法律保護。希望有債務關系的朋友可以多多留心,避免中套路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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