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讀特
漢末的動亂不僅沖毀了傳統的禮法邊界,也擊穿了殘破的愛情幻象,婚姻最終讓位于精準的利害算計和等量的利益互換。
愛情與利益是人類追求完美婚姻的兩大動能。愛情的排他性和永恒性激活了人類對婚姻的理想化解釋邏輯和情景設定,再通過法律、道德進行角色分配,生成行為規範。但客觀的利益和理想的愛情很難達成一緻,當兩者發生沖突時,最終影響婚姻生态的可能并不是愛情,而是利益。
這應當就是法律和禮俗介入婚姻的初始動因。法律和禮俗并不以愛情為重,而是以客觀利益和身份穩定為基礎,緻力于保障家庭安全、保護弱小子女、衡平雙方利益,促使婚姻向社會組織體輸出最大的正向效能。所以,自《周禮》以來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加上各類婚俗儀式,不僅是婚姻締結的法定程序或世俗儀軌,還是一種符号互動和利益權衡。但漢末的動亂不僅沖毀了傳統的禮法邊界,也擊穿了殘破的愛情幻象,婚姻最終讓位于精準的利害算計和等量的利益互換。
漢末天下大亂,傳統法律、禮俗遭遇空前危機,婚姻生态也同步共振,迎來世紀劇變,秉正和趨勢成為婚姻選擇的兩大陣營,形如泾渭,清濁各别。秉正者堅守傳統法律禮俗,趨勢者改弦更張甚或苟且投機。前者寥若晨星,屈指可數。如曹操數子中,最疼愛者不是七步作詩的大才子曹植,而是帥氣大氣聰慧過人的曹沖。曹沖幼年早逝,曹操悲恸不已,恰好司空掾邴原的女兒也早亡,曹操為殇子求婚,邴原以“嫁殇非禮”拒絕了曹操。邴原堅守的“禮”,實際上就是《周禮·地官·媒氏》中的“禁嫁殇者”。所謂嫁殇者,系指19周歲以下死亡的子女,因為生前并無婚議婚約,如死後互為婚姻則為非禮。檢閱史料,守正不趨勢如邴原者少之又少,更多的是相機而動,臨機而變。具體可區分為三類情形。
第一類,悔婚絕婚。呂家有女初長成,袁術為與呂布結成聯盟,卑辭厚禮為自己兒子求婚,呂布毫不猶豫答應,還以隆重禮節款待迎婚使者韓胤,再以豐厚的陪嫁遣女出嫁。人在婚途,陳珪曉以利害,呂布派兵火速追上迎親隊伍,接回女兒,悔婚絕婚,還将韓胤械送出境,枭首許市;到後來,呂布遭遇曹操攻擊,向袁術求救,不得已又重申婚約,把女兒裹上絲綿铠甲,綁上赤兔馬,親自送女成親。後來送親不成,反而戰敗身死,一代戰神,就此悲情落幕。
第二類,奪婚換婚。停妻再娶,不僅于法有禁,也于禮不合。呂布手下秦宜祿本已娶妻杜氏,後來作為使者拜谒袁術,袁大人立馬強行做主,給他匹配了皇室之女,杜氏瞬間成為前妻。大英雄關羽數次向曹操求情,攻下城池後願娶杜氏為妻。曹操爽快答應。下邳陷落,曹操一看杜氏容貌,瞬間忘了諾言,自納為妾。同樣是曹操,強行娶了張繡寡嬸鄒氏,鬧得張繡反叛,後來張繡投降,曹操又和張繡結成兒女親家,通過換婚讓張繡死心塌地一世緊跟。
第三類,獻婚求榮。鄧禹為東漢開國名将,死後封為元侯,家風頗佳,禮法尚嚴,其後世世代代繁榮不衰,或嫁入皇室成為皇後,或尚公主跻身顯位。到了漢末曹魏時期,其子孫鄧飏,字玄茂,身居高位但喜交浮華。有下官臧艾為圖升進,不惜将父親侍妾拱手獻上。鄧飏抛棄家法門風,拱手笑納,授以顯官,京城罵聲一片,斥為“以官易婦鄧玄茂”。
(作者系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不動産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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