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入九月,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場迎來利好消息!
針對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多部門分開辦理時間長、買賣交易風險高、資金成本高等問題,繼濟南、昆明之後,深圳也開始試點“帶押過戶”二手房交易服務,交易成本可直接降低1/3。
深圳首例“公證提存 免贖樓帶押過戶”
二手房交易服務在坪山落地
據坪山公證處官網消息,今年七月底,在房屋業主、抵押權人、買家、居間服務人員的信任與支持下, 坪山公證處順利完成深圳首例“公證提存 免贖樓帶押過戶”二手房交易服務。此次交易涉及十幾套房産,4000多萬元交易資金。
(坪山公證處官網截圖)
“我處于6月中旬與交易各方簽署‘公證安心付’資金監管(擔保性提存)服務協議,7月底順利完成帶抵押過戶、資金結算及抵押登記注銷,8月中旬完成房屋交接及尾款結算工作。”坪山公證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公證提存 免贖樓帶押過戶”
交易成本可直接降低1/3
傳統模式下的二手房交易過戶流程較為繁瑣,整個周期少則十天,多則長達月餘。通常的操作流程是:賣方借款或買方墊資、還清銀行貸款、解除抵押、辦理交易過戶、買方重新設立抵押這些流程缺一不可,登記完成後買方銀行放款,賣方最終才能拿到剩餘的房款。
而與目前通行的“先贖樓再過戶”模式相比,新模式引入具有政府信用背書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公證處,打通交易環節,實現帶抵押過戶,免除贖樓擔保費用,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坪山公證處稱,“帶押過戶”模式免去了贖樓環節,也為交易雙方節省了贖樓過程中産生的贖樓資金利息、擔保費等贖樓費用,按目前市場一般贖樓費用測算,可以将交易成本直接降低三分之一,對于被查封房産的交易,由于贖樓的費用更高,降低的比例無疑更大。
根據目前市場普遍執行的按欠款金額的2%計算贖樓成本,欠款300萬元約可節省6萬元,欠款500萬元約可節省10萬元。
《民法典》第406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财産。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财産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此次推出的“公證提存 免贖樓帶押過戶”二手房交易模式,正是落實民法典規定的創新舉措。基本流程如下:
1.交易雙方及債權人(抵押權人)共同與公證處簽署公證提存服務協議;
2.買家将購房款監管在公證處提存專用賬戶;
3.抵押權人同意在抵押狀态過戶并配合辦理手續,交易各方共同向不動産登記部門申請,在不注銷原抵押權的狀态下,直接将房産過戶到買家名下;
4.公證處進行資金結算并注銷抵押權;
5.如果買家有貸款的話,再抵押給買家的貸款銀行。
據介紹,公證提存服務是公證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能,可以個性化滿足當事人關于清償、擔保、支付、資金結算等多種需求。
深圳衛視&壹深圳客戶端記者查詢坪山公證處官網了解到,提存公證事務按提存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除公證費用外,其他可能産生的費用還有公告費、發函郵寄費、保管費等法律服務費用。
(坪山公證處官網截圖)
對此有業内人士認為,千分之三的費用不算低,但考慮到贖樓時銀行放款速度存在不确定性,提存公證的收費還是實惠很多。
“帶押過戶”二手房交易服務優勢:
提升交易安全 避免發生糾紛
分析認為,這種二手房交易新模式,大幅提升了交易安全。
在資金保障方面,以公證提存服務為基礎,在交易未完成之前,所有資金均由公證處提存專用賬戶監管。資金先進入公證處監管賬戶再辦理過戶手續,确保業主房産過戶後可以收到購房款;房産過戶後公證處再支付資金給業主,确保買家付錢後可以順利拿到房産;交易雙方、債權人(抵押權人)、公證處共同簽署監管協議,由公證處直接支付資金給債權人(抵押權人),保障在抵押權注銷後債權可以獲得清償。
在風險防範方面,對于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查封風險,由于抵押權的存在,申請查封的債權人很難獲得實際利益,降低了查封動機,即使有刻意查封,或交易雙方出現意外情況導緻交易失敗,交易可以解除,資金就會原路返還,将風險降到最低,避免發生糾紛。
(圖源:坪山公證處官網)
交易成本下降
能否帶動購房者入市?
雖然此前已有多地推出“帶押過戶”新模式,但一線城市跟進,這還是首次。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在新房高房價、大戶型化、豪宅化的情況下,小戶型、總價可控的二手房,是新市民上車和紮根的重要選擇。降低成本、縮短周期,有助于新市民購房,也能促進換房需求。”
李宇嘉認為,随着央行繼續大幅度降低LPR水平,各項樓市調整政策效力開始顯現,疊加此次“帶押過戶”,有助于提升市場的信心和預期,對二手房市場觸底企穩有積極作用,也有望提升房屋流通效率,促進良性循環,穩定銷售規模。
部分内容綜合自 :坪山公證處官網、南方 、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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