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下學期學校允許借讀嗎?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違規招生、違規轉學,不得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民辦學校不得招收借讀生,不得通過考試選拔生源;高中學生若借讀,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将會受到質疑7月20日,太原市教育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就進一步規範全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提出要求,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高三下學期學校允許借讀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違規招生、違規轉學,不得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民辦學校不得招收借讀生,不得通過考試選拔生源;高中學生若借讀,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将會受到質疑。7月20日,太原市教育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就進一步規範全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提出要求。
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學籍系統規範中小學校招生,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确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普通中小學學籍注冊嚴格執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19〕19号)規定的注冊程序和時間,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範錄取(入學)手續、明确注冊時限、分縣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确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錄取名單和學籍注冊名單相統一。對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一律不得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對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未接續初中學籍的小學畢業生,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嚴格排查,落實家長監護責任,書面告知法定義務,嚴防辍學。學校校長對學生“人籍一緻”情況負有第一責任,要定期進行自檢自查,規範管理。嚴禁人籍分離、空挂學籍等問題。
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主要面向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學生(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随遷子女和已在太原市小學就讀且有太原市小學學籍的外地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和未經網上報名的适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招收借讀生,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破壞招生秩序,不得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剩餘招生計劃不再補招。民辦學校超計劃招生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實行招生計劃公開、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願、網上統一錄取。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批準的招生計劃、範圍、标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跨審批區域掐尖、超計劃和無計劃招生。考生未參加2022年度中考和未在網上填報志願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未經統一網上錄取,一律不能進行高中新生學籍轉接。普通高中嚴禁跨設區的市招生。對于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不予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普通高中新生開學後10個工作日内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或延期期限内仍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注銷普通高中學籍。
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不予轉學。
我省将于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高考将采取“兩依據一參考”的錄取方式,學生若存在借讀行為,其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将會受到質疑,直接影響學生高考報名和錄取等,由此造成的一系列嚴重後果,将由學生本人和相關學校承擔。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加強學生管理,不得擅自同意借讀、空挂學籍等行為,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或轉學手續的學生就讀。
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已被中職學校錄取的學生,更不得與中職學校聯合招收普高學生後為其注冊中職學籍,套取國家資金,一經查實,将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責編: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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