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用典的“大勢篇”:順應國家和地方的發展大勢,切入宏觀場景,以典說“勢”,體現典故經世緻用的價值。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态這樣五個維度。
05. 民之為道也,有恒産者有恒心,無恒産者無恒心
【範文】
“民之為道也,有恒産者有恒心,無恒産者無恒心。”自古以來,産權就是穩定人心、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定盤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推進産權制度改革,基本形成了歸屬清晰、權責明确、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與産權保護法律框架,全社會産權保護意識不斷增強,保護力度不斷增大。(選自2020年7月28日大衆日報大衆銳評《有恒産者有恒心,有恒心者辦恒業》)
【典故出處】
語出戰國孟子《孟子·滕文公上》,“民之為道也,有恒産者有恒心,無恒産者無恒心。苟無恒心,放僻邪侈,無不為已。”
句中典故的意思是:百姓的生存之道就是,有固定産業的人就會有恒心保持操守,沒有固定産業的人就不會有恒心守住操守。
【典故解讀】
這句話反映了孟子的民本思想,孟子主張百姓應該擁有“恒産”,這裡的“恒産”就是固定的土地,“恒心”就是一定的道德觀念與行為準則,百姓擁有了恒産,才會有恒心。
孟子認為,如果百姓沒有恒心,沒有道德觀念和操守,那麼就會放蕩任性,胡作非為,沒有什麼壞事做不出來的。
【場景應用】
在當代,“有恒産者有恒心,無恒産者無恒心”這句典故,常用來表達民富國強的道理,國家的繁榮穩定,是建立在百姓安居樂業的基礎上,隻有居者有其屋,才能形成社會的穩定力量。
【範文賞析】
這篇範文的刊發,是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向社會公開發布了九起涉産權保護行政訴訟典型案例。文中引用“有恒産者有恒心,無恒産者無恒心”這句典故,表明産權的觀念自古有之,加強産權的保護,讓财産更加安全、讓權利更有保障,這是依法治國的重要标尺。
06.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
【範文】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精神富足,才是真正的富足。有“富”才有“裕”,人民才從容自信;有“富”才有“強”,城市才大度包容。人民精神強健有力,城市精神朝氣蓬勃,恰是城市繁榮昌盛的源源動力。(選自2020年6月15日濱州日報評論員文章《民之富,富在精神賦能》)
【典故出處】
語出戰國管子《管子·治國》,“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
句中典故的意思是,治理國家的原則,一定先讓民衆富裕。
【典故解讀】
管仲治理國家最核心的思想就是“富民”治國論,提出通過發展經濟,讓國民富裕而不造反。他認為,民衆富裕就容易治理,民衆貧窮就難以治理。百姓富裕就安于鄉居而重視家業,安鄉重家就會恭敬君上而畏懼刑罪,敬上畏罪就容易治理了。
【場景應用】
公文寫作中,“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這句典故,常常用來表明共同富裕是中國人幾千年來夢寐以求的價值追求,國家穩定、社會和諧應該以增進人民福祉為根本前提,發展的最終目的是造福人民,必須讓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全體人民。
【範文賞析】
範文以“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這句典故開篇,并賦予了典故新的内涵,表達出“富強濱州建設”追求的民富,更是一種精神上的富足,是讓越來越多的濱州人在城市的高速發展中不斷提升獲得感、幸福感,進而轉換為高遠的精神境界和飽滿的精神狀态,為人生、家庭、事業、社會賦能鼓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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