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築節水設計标準 4.1.3 條要求,各分區低層部分各用水點處供水壓力不大于 0.2Mpa。
假設某住宅層高為 2.8m,該層減壓閥組的安裝位置離地面 2.0m,減壓閥組閥後壓力 0.10Mpa(閥後壓力為靜壓,對于比例式減壓閥,閥後動壓是閥後靜壓的 0.8~0.9 倍,對于可調式減壓閥,閥後動壓即是閥後靜壓,一般入戶采用可調式減壓閥) ,減壓閥組至戶内最近用水點的距離為 10m,入戶水表水損按 0.01Mpa 計(根據《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第 3.6.14 條) , 管路水損按 1.0m 計,最低用水潔具高度 0.45m,則用水點的用壓力 P=0.10Mpa 2.0m-0.01Mpa-1m 0.45m=10 2-1-1 0.45=10.45m。
則低于該樓層 3 層處的供水壓力為 10.45 2.8*3-P, P 為立管水損,按 0.3m 計算,則10.45 5.6-0.2=18.85;(所以當減壓閥用于給水分區,當閥後壓力設置為 0.1Mpa時,分區最上部四層可不減壓閥,如果某分區共 8 層,可每 4 層一個減壓閥組)樹上鳥教育給排水設計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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