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帶孩子去遊樂園玩。由于是假期,遊人特别的多。來到一處小型過山車的遊樂設施旁邊和孩子一起排好隊。走着走着,突然隊伍停滞不前。不一會兒,就有了吵架聲。甚至聽見工作人員大聲的說:我要報警了!随即人群中立刻安靜下來。
原來在進遊樂場的卡口處,有一位年輕時尚的媽媽,抱着一個可愛的漂亮的小女孩兒,在和工作人員吵架。
女孩媽媽:在别的地方我帶上孩子都能玩,為啥來你這裡就不行?
工作人員:我這裡限制身高,1米2以下就是不能玩。
女孩媽媽:那我排了這麼長時間隊進來了,孩子也特别想玩,我今天無論如何必須帶孩子玩這個項目。
工作人員:你再看看告示牌,這麼大的告示牌,寫的清清楚楚,身高1.2至1.4米的兒童需要成人陪同,1.2米以下不能玩兒。
女孩媽媽:我不管,今天無論如何我帶孩子必須玩這個,要不我在我們那邊等呗,不讓我們玩,那後邊的人都别玩了!
工作人員:110嗎?遊樂園有遊客不遵守遊玩規定,在這兒鬧事兒了。麻煩你們過來看看吧。
女孩媽媽:我花錢買票不讓我進,什麼意思?你們這是什麼遊樂場?
緊接着人群中開始騷動起來,有人指責這位年輕的媽媽,因為她而讓後邊排隊的人消磨着時間。我也不例外,心裡開始犯嘀咕,帶孩子開開心心來玩,怎麼還能遇上這樣的事情?好心情丢了無所謂,關鍵是不應該讓孩子看到這樣醜惡的一面。于是就走出排隊通道,換看球幕影院了。
遵守規則應該是大家都明白的一個道理,這個年輕的媽媽怎麼能這樣一意孤行?為了滿足孩子的要求,不惜把安全置之度外。難道不知道限制身高,是為安全考慮的嗎?
無法想象年輕的媽媽懷裡抱着的女孩兒是否會被這一幕吓壞?她是否會覺得媽媽敢于和别人吵架,吵架的原因竟然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遊玩需要?是多麼的愛自己?女孩兒是否會體會到媽媽對她的愛?這種愛可以讓媽媽丢掉自尊,不顧一切?
很明顯,這位媽媽是愛孩子的。愛,可以這樣的不講原則?不守規則?可以以愛的名義,教育孩子,想幹嘛就幹嘛?我不認同這樣的做法。愛,是有原則的,是在仁義禮智信道德約束範圍内的。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為孩子想要得到一個小醜手裡的花樣氣球,家長可以擁擠過人群,舉起雙手,好像是拼力氣的時候到了。
因為孩子想要漂亮的美麗的鮮花,家長可以假裝看不到“花兒好看不可摘”的标志牌。趁保安不注意,趁别人看不見,偷偷掐斷花莖。走出公園的孩子,頭上戴着的是鮮花,手裡拿着的是鮮花。
因為想讓孩子多讀兩本書,能喜歡上閱讀。家長會在圖書館給孩子講繪聲繪色的故事。還會誇張地配上動作,逗得孩子哈哈大笑。全然不管不顧别的讀者的感受。為了孩子嘛,怎麼做都值得。
拼力氣搶到的小醜的氣球,來得也不光彩;随心所欲摘下的嬌豔的花朵,蔫壞的會更快;讀過的書,學到的知識遠不如有信有禮的修養重要。這樣做,得到的是眼前的滿足,失去的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裡排第一位的“修身”!真是所謂的丢了西瓜撿到芝麻。
愛,是有前提的。是在尊重孩子的基礎上,在有利于孩子未來發展的基礎上,在以禮待人,謙遜禮讓的基礎上,滿足孩子的學習需求,興趣培養,陪伴成長的無條件的付出。
愛,是溫情的,是付出不要回報的,是給人以安全感的。人人都渴望得到最溫暖的愛。希望這份愛也是有原則的。
切忌,不可一味的縱容,滿足被愛的人。因為那,不叫愛,叫傷害!愛絕不可以不講原則。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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