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擾民起訴賠償案例?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張燕 通訊員 肖波)福田一小區内建築施工噪音污染引發周邊132名住戶不滿,由此引發噪聲污染責任糾紛系列案件7月23日下午,深圳中院對該系列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判令施工單位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據悉,該案是目前深圳市因建築施工噪聲侵權引發的涉及人數最多的群體性糾紛案件,得到社會廣泛關注,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噪音擾民起訴賠償案例?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張燕 通訊員 肖波)福田一小區内建築施工噪音污染引發周邊132名住戶不滿,由此引發噪聲污染責任糾紛系列案件。7月23日下午,深圳中院對該系列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判令施工單位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據悉,該案是目前深圳市因建築施工噪聲侵權引發的涉及人數最多的群體性糾紛案件,得到社會廣泛關注。
據了解,涉案項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區福民新村小區内,施工單位是中建三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三局二公司”)。該系列案的132名上訴人系福民新村小區住戶,其主張涉案工程臨近居民樓,建築施工噪聲長期超時超标,對周邊居住環境造成噪聲污染,故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施工單位停止侵權,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且部分住戶還要求安裝隔聲玻璃費用和醫療費等直接損失。
據悉,福民新村小區屬于2類聲環境功能區,此前因涉案工程施工期間噪聲擾民,就被附近住戶多次投訴,深圳市生态環境局福田管理局針對中建三局二公司11次違法排放行為(超時排放7次,超标排放4次)分别進行了行政處罰。一審法院根據132名住戶的申請,通過搖珠選定華測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對涉案工地和住宅在同一時間段的噪聲值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上述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超标排放行為,緻使毗鄰工地住戶噪聲均超過了2類聲環境功能區噪聲晝間限值60dB(A)。
本系列案二審庭審中,中建三局二公司确認,其在施工場界内存在加工鋼筋的行為,且施工過程中空壓機未設置隔聲棚,涉案工地于2020年10月前未安裝隔聲圍擋。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項目離福民新村小區距離較近,中建三局二公司未對施工環境進行充分考量,未嚴格按照建築施工規範進行操作,采取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多次因超時、超标排放噪聲被行政處罰的情況下,未及時有效進行整改,主觀過錯明顯。結合涉案項目的施工内容以及進度,在中建三局二公司未能提供施工期間的噪聲監測數據的情況下,二審認定中建三局二公司在涉案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持續性噪聲侵權行為。同時,綜合考慮二審期間出現的新的行政處罰事實,對一審認定的賠償數額予以調整:中建三局二公司賠償在涉案施工期間一直居住或部分期間居住在福民新村的住戶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6000元不等,并賠償相應的安裝隔聲玻璃的費用以及部分住戶的醫療費。
來源: 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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