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公安分局馬陸派出所接到了居民郭女士的來電,希望民警能夠上門将她飼養了兩三年的寵物龜“帶走”?細問之下民警發現,這隻寵物龜竟大有來頭……
在郭女士家中,民警見到了這隻來頭不小的寵物龜:它長約35cm,寬約23cm,背部甲殼距離地面大約有10厘米高,相比常見寵物龜要更為高聳,見到有民警到來也不怕生,隻是很淡定地吃着面前的西瓜。
據郭女士反映,她是在兩三年前一次散步途中偶遇這個小家夥。當時,這隻龜與尋常寵物龜差不多大小,看着它快奄奄一息的樣子,好心的郭女士便将它帶回了家中悉心照料。後來,随着小龜逐漸恢複了活力,它與郭女士一家也就此有了情感的羁絆,這位“不速之客”順其自然地成為這個家庭的一份子。
可随着時間慢慢流逝,郭女士漸漸發現小家夥有些與衆不同,隻是短短兩年,它就比同齡的寵物龜大了好幾圈,背甲也不似普通烏龜那樣扁平,而更令郭女士感覺奇怪的是,本應作為雜食類動物的這個小家夥卻特别挑嘴,尋常龜類來者不拒的魚蝦它不屑一顧,反倒對各種蔬菜瓜果青睐有加。
于是,懷着好奇她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咨詢,希望有人能夠辨識出小家夥的真實身份,可這一打聽之後,郭女士自己也不禁吓了一跳,有人懷疑這隻奇怪的烏龜,有可能是陸龜,屬于不能擅自飼養的國家保護動物。聞言,郭女士立即撥打了派出所的聯系電話,打算核實清楚後,将它交給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機構妥善安置。
8月25日,經過溝通聯系,民警與嘉定區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工作人員來到郭女士家,這隻“大有來頭”寵物被安全地接走,并将得到妥善地安置。經鑒定,這隻曾經差點夭折于街頭的小家夥,的确就是有着龜類中“陸地之王”美譽的陸龜,屬于國際野生動植物貿易公約附錄二的物種,相當于我國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在此,警方也提醒廣大的居民朋友,在未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千萬不能馴養或買賣國家保護動物,這些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在生活中發現了野生的保護動物,希望居民朋友們能夠及時聯系當地野生動物保護機構進行處置。
作者 | 王晟迪 焦鋼
來源: 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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