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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保險可以非車主本人投保嗎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5-09 02:57:18

貨車保險可以非車主本人投保嗎?本報記者 冷翠華“由于公司違規面向社會經營統籌業務,已涉嫌非法經營違法犯罪,目前正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即日起,公司停止一切業務”近日,中盛(山東)交通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在“中盛統籌”微信公衆号發布信息,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貨車保險可以非車主本人投保嗎?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貨車保險可以非車主本人投保嗎(部分公司以車輛安全統籌之名行保險之實)1

貨車保險可以非車主本人投保嗎

本報記者 冷翠華

“由于公司違規面向社會經營統籌業務,已涉嫌非法經營違法犯罪,目前正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即日起,公司停止一切業務。”近日,中盛(山東)交通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在“中盛統籌”微信公衆号發布信息。

停業之外,還有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實際控制人失蹤,參統的貨車司機交了參統費,出現事故卻找不到公司進行補償。

事實上,最近幾年,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呈大進大出格局,不斷有新公司成立,也不斷有公司退出。這些公司名稱各異,但都經營車輛安全統籌業務,業内人士認為,這本質上屬于保險業務。

多家統籌公司緊急回應

中盛統籌公告中還表示,所有參與統籌的車主另行購買合法商業保險,已經出現的事故未補償的,通過法院起訴,依法解決。同時,新發生的事故,中盛統籌不再承擔補償責任。關于退統問題,聽候司法機關公告。

此公告一出,多家統籌公司緊急發布公告進行澄清。例如,華商統籌表示,某以統籌為名的公司因未經許可經營保險業務被查出,與統籌行業無關。鼎誠統籌表示,其對外宣傳時始終強調其不是保險,而是行業内安全互助性質的統籌。中凡交通安全統籌則列舉了八條交通安全統籌與商業保險的區别,其表示,交通安全統籌價格更實惠、參統車輛種類更廣、服務更好,總體性價比非常高。

2012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中提出,鼓勵運輸企業采用交通安全統籌等形式,加強行業互助,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這成為統籌公司開展業務的依據。

近年來,我國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快速增長。最會保創始人陳文志分析,據啟信寶數據整理,2016年以前,營業範圍注明“安全統籌”或者公司名稱中帶有“統籌”字樣的公司僅有38家,到2021年年底,全國有超過580家車輛安全統籌機構。今年上半年,我國又新增了兩百多家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含分公司)。

車輛安全統籌≠保險産品

車輛安全統籌公司争相撇清統籌和保險區别的同時,背後折射出的問題值得人們深思:統籌公司與保險公司區别何在?統籌能實現真正的互助嗎?

記者獲得的一份某運輸有限公司的機動車輛統籌單顯示,消費者通過繳納一定的費用,可以獲得相應的保障,其統籌險種包括4項。其中,機動車損失統籌責任限額為17.22萬元,統籌費為5983.07元;機動車第三者責任統籌責任限額為100萬元,統籌費為5725.93元。記者看到其他統籌公司的機動車輛統籌單也與此相似。和保險公司一樣,車輛安全統籌公司也是采取預收費制度運營,同時其提供的保障責任也與保險相似,隻是在名稱上與保險産品進行了區分。

BestLawyers聯合創始人李世同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根據運營模式,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并非互助機構,同時,由于其未獲得銀保監會金融許可證,也不是持牌金融機構,而隻是非金融公司法人。從車輛安全統籌公司的實際運營模式來看,其進行預收費,同時在車主發生事故後由公司進行賠付,這和保險公司的運營模式十分相似,但沒有監管機構對其收取的統籌金進行監管,其賠償能力也得不到保障,一旦貨車司機遇到大的風險,其獲得賠付的權益就很難得到保障。

甯波市保險行業協會和甯波市交通運輸協會近日發布風險提示指出,“車輛交通安全統籌”是一些機構以盈利為目的,向不特定人群兜售交通安全統籌服務的類車險業務,此類安全統籌收費便宜、手續簡單、歸集資金不受監管,存在較大安全風險。同時,“車輛統籌”沒有專業法律依據及行政法規保障,且尚無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事實上,由于近兩年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問題頻出,張家界市保險行業協會、日照市保險行業協會、甯波市保險行業協會等曾先後發布風險提示。多地保險行業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車輛交通安全統籌單”存在退保風險、合法利益缺乏有效保障、糾紛處理風險、無法享受機動車輛保險折扣優惠等方面的風險。

貨車司機投保難題待解

“車輛安全統籌公司之前就有,但業務很少,去年和今年則呈爆發式增長。”邯鄲市一家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段永(化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據段永介紹,近兩年保險公司對貨車承保采取愈加嚴格的承保政策,不少貨車司機在正規商業保險公司無法投保商業險,或者難以承受高昂的保費,但又希望帶着保障上路,這就造成了車輛安全統籌公司數量和業務的激增。

在四川跑貨運的司機肖先生(化名)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他已經有13年駕齡,至今從未出險。其貨車的保險是由貨運公司統一購買,此前在某大型财險公司投保,但今年該險企稱無法出單,幸運的是,在另外一家小保險公司成功投保。“13年未出險,保費從1萬多元降到了8000多元,但現在基本已經是最低價,很難更低了。”

“保險公司對投保車輛進行嚴格分類評分,評分最高的A類車一年保費一萬多元,而評分最低的D類車一年保費則在三四萬元,對貨車司機來說是沉重的負擔,車輛安全統籌公司以較低價格吸引他們參統,也就不難理解。”段永說。

對貨車司機而言,不少人并不清楚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和保險公司的區别,一聽保障内容,覺得和保險相似,就會購買。然而,現實情況往往是貨車司機花了錢卻失去了保障。段永介紹,他公司名下就有多名司機購買了統籌單,現在出了問題找不到統籌公司賠償,涉及多家統籌公司。

公開報道顯示,已有多家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因無法正常理賠,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陳文志介紹,2018年成立的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已經有一大半失信。

在保險公司投保難,購買“車輛交通安全統籌單”又面臨極大風險的情況下,應當如何提升貨車司機的安全感?李世同建議,由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向銀保監會申請互助保險牌照,成立互保組織,專門服務貨車司機群體,一方面盡可能納入更多貨車司機,另一方面通過技術手段幫助貨車司機改善駕車行為,降低出險率,促進物流運輸行業健康發展。

段永認為,貨車司機還應改善駕駛行為,遵守交通規則,在正規保險公司投保,通過持續獲得保費折扣優惠來降低保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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