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正式開罰,還沒上牌的廣州市民,國慶期間趕緊預約登記上牌吧!南都·奧一新聞記者從廣州交警處獲悉,據統計,10月1日,廣州全市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3600多宗。
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八十九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第(八)項,公安交警部門對“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行為,處警告或五十元罰款。
按照廣州市關于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符合登記上牌條件的在用電動自行車,應在今年9月30日前辦理登記上牌,10月1日後對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處罰。截至目前,全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226萬輛,正式号牌223.5萬輛,過渡期号牌2.5萬輛。
圖:10月2日,廣州交警依法開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動。奧一新聞拍攝
無牌上路,處警告或罰款50元
10月2日上午,廣州越秀區大北立交與解放北路交叉口,廣州交警依法開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動。記者觀察到,5分鐘内就有十幾輛電動自行車被攔下,這些大多為未上牌的車輛,還有小部分是非法改裝或加裝的車輛。此外,也有車主因為逆行或未戴頭盔等原因被攔下。
“我這兩天沒來得及去辦理,這幾天馬上就去上牌了。”車主麥先生因為駕駛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被交警攔下。他表示,并不清楚廣州市自10月1日起查處無牌上路的電動自行車,也沒有了解過相關的法律法規。
最終,交警依法對車主麥先生作出了相應的警告處罰,開出處罰決定書,并對麥先生進行批評教育,督促其盡快辦理上牌。
圖:廣州交警依法查處無牌上路的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奧一新聞拍攝
圖:廣州交警依法對違法上路的電動自行車駕駛員開出的處罰單。奧一新聞拍攝
參與此次執法行動的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越秀大隊黎警官表示,自10月1日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查處行動以來,全市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3600多宗。查處行動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于違法上路的非機動車,交警部門對其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罰款。據黎警官介紹,當前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多是因為缺失合格證、發票或不符合新國标相關标準。
加派人手,國慶期間可約登記上牌
記者了解到,目前,登記上牌辦理渠道有兩種:一是警郵網點登記上牌;二是銷售門店帶牌銷售。全市現設立165個郵政固定上牌網點,國慶期間照常受理登記上牌業務。另外,還在社區廣場、高校等市民群衆上牌需求較大的地點,設立了流動上牌網點。
近期,部分市民反饋預約登記上牌“火爆”的情況,對此,交警部門已協調郵局,一是在全市範圍新增20個上牌網點;二是在上牌網點增加工作人員,提高辦理量;三是優化預約系統,釋放更多的可預約配額。
廣州交警提醒,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上牌時,車輛必須有腳踏騎行功能,車輛不得有改裝避震器、加裝座椅、貨架等非法改裝或者加裝的行為。
廣州交警呼籲,請市民為符合登記上牌條件的電動自行車盡快辦理登記上牌,已辦理過渡期号牌的,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請提前做好相關規劃,并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南都·奧一新聞記者 盧若情 通訊員 交宣 實習生 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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