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需要說實話嗎?津南法院法官以案釋法提示情侶間借貸存法律風險,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情侶之間需要說實話嗎?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津南法院法官以案釋法提示情侶間借貸存法律風險
情侶之間,是否需要“明算賬”?
生活中,情侶間的交往并非全是浪漫多彩,也可能反目成仇,因借貸而對簿公堂。熱戀中的男女往往會因甜蜜時的花好月圓,而未考慮借貸的法律風險,從而損害自身合法權益。近日,津南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洪峰以案釋法,給情侶們提個醒,愛情純真甜美,要以誠信為先。
往來有據 借貸明确
馬某與李某曾系戀人關系。戀愛期間,雙方通過支付寶及微信多次互發紅包和轉賬。一日,李某為馬某出具借條一張,确認李某向馬某借款110000元。此外,馬某陳述向李某出借的款項中還有現金25000元,款項總額為135000元。李某未歸還借款,且不認可存在現金出借,故馬某訴請法院判令李某向其償還本金及利息。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系戀人關系,正常小額的經濟往來系屬正常,不應認定為雙方存在借款關系。但雙方在戀愛期間,李某向馬某借款并出具書面借條,借條中載明付款期限,現李某在約定的期限内未足額履行付款義務,系雙方對戀愛期間經濟往來進行的民事法律關系确認,故借條中載明的金額不應按戀愛期間的贈與進行認定,且該借條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應屬有效。借條中載明的借款金額及還款時間,應予以确認。對于馬某主張的超出該數額的部分,仍應按戀愛期間的贈與認定,不予支持。對于逾期付款利息,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示
針對借款,情侶間也應出具借款協議,明确借款金額,且在轉賬或現金出借時,需有明确出借款項的意思表示,并保留相關證據。
留存證據 保全減損
原告陳某與被告李某某曾系戀人關系。李某某以租車為由,向陳某借款,陳某通過微信轉賬及微信紅包的方式向李某某轉賬13850元。在李某某拒不還款後,陳某呈訟。陳某提交的轉賬記錄、微信聊天記錄,及本人陳述可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故法院判決,被告李某某于判決生效後三日内償還原告陳某借款本金13850元。由于李某某涉及多起糾紛,或對陳某實現債權産生不利影響,陳某在判決送達後及時向法院申請對李某某的财産采取保全措施。
法官提示
熱戀中的情侶遇對方借款,需了解對方的借款用途,對不合理的借款請求要予以拒絕。在訴訟前或訴訟中,可通過向法院申請财産保全的方式保全對方财産,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網戀相識 更需謹慎
原告錢某某與被告崔某某在網絡聊天中相識後,崔某某向錢某某提出确定戀愛關系。随後,崔某某以各種名義向錢某某借錢,兩個月借款27筆,共計78800元,崔某某僅歸還12240元,剩餘66560元未還。且自網戀起至起訴之日,雙方從未線下會面。錢某某主張崔某某償還借款66560元,并支付利息。法院受理後,依法定程序組織開庭,經依法傳票傳喚,崔某某未到庭應訴,亦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
經法院審理調查,崔某某向錢某某借款,有微信轉賬記錄及聊天記錄為證,結合當事人陳述,可确認崔某某向錢某某借款66560元未償還的法律事實,對于錢某某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并依法确定利息。
法官提示
通過網戀結識的情侶,需在深入了解後,再謹慎交往,尤其對對方借款方面的請求要格外注意,且借款時要明确約定還款時間,并按照法定利息範圍,明确約定還款利息。
明示贈與 避免争議
情侶在維系感情的同時,對涉及借貸相關内容要重視保留借據及轉賬憑證,明确約定還款時間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借款利息,避免可能存在的溫柔陷阱。
另外,為避免可能發生的争議,情侶雙方在經濟往來中,對表達愛意贈與對方的款項,雙方可通過贈與人明确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被贈與人接受贈與款項的方式,成立贈與的法律關系。若涉訴,出借方也可及時向法院申請保全,及時保全對方财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報記者 李倩)
來源: 今晚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