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農村戶籍和城市戶籍的問題之前我一篇文章中已經給出了自己的解釋,其實早在2014年7月30日,我國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已經明确提出了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區别,統稱居民戶口。隻是長期以來大家的習慣,導緻了還有農村與城鎮戶口的觀念。借此機會簡單談談幾點觀察。
雖然說統稱居民戶口,但是随着時間推移農村戶籍确實比城市戶籍吃香開始之前先跟大家澄清一點,本文中提到的農村戶籍與城市戶籍隻指戶口所在地。為何說農村戶籍比城市戶籍吃香呢?幾點愚見:
戶籍改革一直持續中
第一、目前來說多數農村戶籍都享有宅基地或者耕地使用權,這也是最大的優勢。如今的城鎮戶口已經不比80年代以前,要知道在計劃經濟時代城市戶籍意味着可以在城市有工作且可以享受各種優待,主要還是可以享受城市的教育、醫療等資源。但是如今随着醫療系統的全國統一,城市戶籍的優勢基本已經蕩然無存,尤其是如今很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以在城市解決上學問題後更是明顯。為什麼要全面放松落戶限制?解決1億流動人口戶籍問題才是根本
第二、如今從戶口從農村遷移到城市容易,但是從城市遷回農村難也側面反映了農村戶口的珍惜。哪怕你是當初因為上學或者其他原因從農村戶口遷出去的也不行,這種制度的單向流動決定了農村人口會越來越少,也就意味着農村戶籍會越來越吃香。雖然說這種局面不會長期持續下去,未來農村——城市之間的人口流動是要放開的。
統稱居民戶口
第三、集體戶口指的是落入一個單位集體的戶口并不具備單獨的戶口證明。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比如:某些人因為工作調動把自己的戶口挂在單位,那麼這就是屬于集體戶口。集體戶口與個人戶口的區别在于,個人戶口一般會要求住所集體戶口則不一定。包括如今的城市落戶允許沒有住房的可以落入社區集體戶,其實也是這樣一個道理。一般來說隻要條件合适,集體戶口是可以随時遷出轉成個人戶口的。而且集體戶口是在你還是單位的員工的基礎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戶口遷移。
綜上,因為目前進行城鎮化建設的需求,不少城市對于農村戶籍管控會越來越嚴格,其實主要還是為了盡快實現所謂城鎮化率。不過可以預見的是,未來農村戶籍與城市戶籍的差異會越來越小,最終真正實現完全相同,實現農村人口與城市人口随意流動。各位覺得呢?原創不易,喜歡記得點贊、轉評、關注,更多優質内容繼續貢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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