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
19日,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發現,浙江,四川等地近期發布禁止銷售槟榔相關通知。
“浙江省内的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食品包裝和标簽标識的槟榔制品。”“這個通知基本是永久性的,不是說短期(下架)”,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确認浙江省是從今年9月初開始下發有關通知,禁止槟榔作為食品銷售。
此次槟榔下架的原因是食品店不得銷售槟榔制品。2020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最新修訂的《食品生産許可分類目錄》中沒有列入槟榔,意味着槟榔不再作為食品來管理,槟榔生産加工企業以後不能申領食品生産許可證。
近日,在四川省也有禁止銷售槟榔産品的通知。9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市場監管局微信公号發布消息,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發布的《關于加強槟榔制品銷售監管的通知》要求,各經營戶不得銷售食品包裝和标簽标識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對食品經營場所銷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聯系食品經營單位下架,如有違法行為,将依法查處。
槟榔有害健康是不争的事實。大量研究表明,嚼食槟榔嚴重危害身體健康,長期食用不但使人産生依賴,而且可導緻口腔癌等。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早在2003年就認定槟榔為一級緻癌物。2017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緻癌物清單中,槟榔果和槟榔嚼塊均被列入一級緻癌物。
近年來,通過制定管控政策對槟榔的管理也日趨嚴格。
2021年,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關于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槟榔及其制品。
2019年,國家衛健委發布的《健康口腔行動方案(2019-2025年)》中,将咀嚼槟榔與吸煙并列為兩大口腔疾病高危行為,強調“在有咀嚼槟榔習慣的地區,以長期咀嚼槟榔對口腔健康的危害為重點,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和口腔健康檢查”。
中國湖南省槟榔食品行業協會在2019年發布公告,要求湖南省所有槟榔企業停止在該省對其産品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
早在1996年,福建省廈門市政府出台了《禁止生産、銷售和食用槟榔規定》的地方性法規,規定槟榔作為藥品在醫療、藥店等單位經銷和患者食用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本市轄區内生産、銷售和食用槟榔。
一些國家甚至将槟榔定為毒品。2021年8月,中國駐伊斯坦布爾總領館曾發文提醒,切勿攜帶槟榔入境土耳其,因為根據土耳其法律,槟榔中所含槟榔堿具有緻幻性,被認定為毒品,多名中國公民就因入境土耳其時攜帶槟榔被捕。新加坡、阿聯酋、加拿大、澳大利亞……已有多個國家将槟榔認定為毒品,或立法禁售。
責編:孫歡
主編:田茹
校對:喬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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