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鑫 王洪智 劉玉凡
“這些騙子太可惡了,連小孩子都不放過。”近日,青島的張女士(化姓)撥打半島熱線96663 “真·探”欄目反映,11歲的兒子小明(化名)在玩一款手機遊戲時,被陌生網友誘導免費領取遊戲币,導緻支付寶被盜,其中錢款被用來購買打賞類虛拟币。連日來,張女士聯系交易平台和相關網店要求退款,但是遲遲沒有結果。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記者調查發現,因遭遇騙局或盲目消費,未成年人在玩手遊時陷入糾紛并不少見,而事後家長退款之路也不容易。
4月16日晚上,小明在家玩一款名為“逃跑吧少年”的遊戲。晚上7點半左右,遊戲中的一個人給小明發信息稱,可以免費贈送遊戲币。小明問如何領取,對方讓他加入一個QQ群,并說按照對方提示就可領到遊戲币。小明掃碼後用媽媽的QQ号加入到一個名為“A7.逃跑少年吧”的QQ群。小明一進群中,一名為“金澤”的網友就和他發起臨時對話。對方先給小明發了一張介紹“逃跑吧少年”免費禮包活動的照片,并讓小明選取禮包。小明選擇禮包後,對方表示已經登記成功,但是提示“為了禮包領取實時到賬,避免他人盜取禮包信息,用戶必須要用家長手機審核認證成功後領取禮包。”然後,對方要求小明拿媽媽的手機,為了确保小明是用媽媽的微信掃碼,對方還專門讓小明用平闆電腦拍了媽媽的微信界面。确認無誤後,對方提供了一個二維碼,指導小明掃碼領取激活碼。
本以為掃碼就能領到遊戲币,但是小明掃出來的内容竟然是“微信官方提示”:“您好,尊敬的逃跑吧少年玩家。系統檢測到您的該賬号異常已被鎖定,由于您違反規定盜取,請聯系相關人員解凍,30分鐘内沒有解除風險的話,您的該賬号跟銀行卡将永久凍結,沒有解除風險法院将上訴拘留7—15天,賠償系統5萬-20萬金額,自動從您用戶自動扣除。”
掃免費領遊戲币的二維碼,彈出的“官方提示”實際是一張僞造的圖片
看到提示後小明慌了,趕緊問對方怎麼解凍,對方稱需要馬上聯系他們的後台客服解除異常,并稱“這個是你錯誤操作導緻,我讓客服教你解除就沒事”。随後,對方又發過來一個二維碼,讓小明用平闆電腦掃碼,加入這個名為“淘寶售後部1”的QQ群。在該群内,一名為“客服部-陳星”的人告訴小明,“現在拿着手機走到沒人安靜的地方,好了扣1,然後我開視頻教你快速解除,不要超時導緻微信銀行卡全部凍結”。
誘導
随後,對方發起語音通話,讓小明打開平闆電腦的攝像頭對着張女士的手機,之後對方指導小明在媽媽的手機上操作。
對方一再向小明确認是否拿到了家長的手機
對方讓小明到無人的地方打開視頻操作
因為心情緊張,加上對手機操作不熟悉,小明在對方的誘導下,稀裡糊塗地操作了一番。“期間,對方把我的支付寶等資料都看了,還把我的支付寶密碼改了,沒有把錢直接轉走,而是通過淘寶消費,先後從名為‘繁星直播旗艦店’的網店,購買了44010元的星币,這些星币是用來打賞酷狗直播主播的虛拟貨币。”張女士告訴記者,在此期間,小明曾經讓正在睡覺的媽媽睜眼掃臉,因為當時她正在睡覺意識不清醒,而且沒想到孩子會碰上這種事,沒能及時發現問題。事後,小明回憶道,他隻操作了一筆10元的訂單,對于另外4筆總計44000元的訂單沒有印象,是對方盜取支付寶賬号密碼後獨自操作的。
張女士支付寶被盜并消費了直播打賞虛拟币
發現錢被轉出後,小明變得更加心急。而對方則繼續“忽悠”,讓小明加入到第三個QQ群,有人會指導他如何追回這筆錢,但是需要小明用攝像頭掃一下媽媽的臉。這時張女士才發現,小明已經打開京東的頁面,如果掃臉,可能會繼續下單或者貸款。發現掉入陷阱後,張女士第一時間報警。“孩子遲遲不掃臉,對方還多次通過QQ語音大聲吼孩子,問我們到底想不想要回這筆錢,想要就抓緊掃臉,孩子都被吓壞了。”張女士說。事後,張女士的QQ号被移出相關QQ群。
記者通過張女士的淘寶賬戶看到,這5筆訂單的收貨信息均為“不需要收貨人,充值賬号:183449**24”,其中還有一筆待支付的訂單,因為餘額不足而沒有支付成功。“當時前台隻顯示一個待支付的單,其他單看不到,咨詢淘寶客服後才知道,支付成功的訂單被騙子删除了。騙子通過誘導孩子,用家長的賬号消費,造成了一個什麼都是家長自己操作的假象。”張女士說。
對于小明第一次掃的“免費領遊戲币”的二維碼,記者也嘗試掃碼,裡面确實有一個“賬号鎖定需解除風險”的提示,但是根本不是“微信官方提示”,而是一張合成的照片。記者掃另外一個二維碼發現,原來“淘寶售後部1”QQ群已經改名為“京東售後部1”,群内共有5人,記者嘗試加入該群聊,但是提示要求填寫身份(身份共有4種,班主任、老師、家長、學生),并要說明自己是什麼人,以及孩子的姓名,最終記者沒能成功加入群聊。曾與小明聯系的三個QQ号,其中一個無法搜到,另外兩個沒有通過好友申請。
“網店顯示,根據相關規定,購買這類商品,必須年滿18周歲。這些訂單是孩子下的,而且在騙子的誘導下操作的,這些錢應該退給我們,但是平台和網店沒有采取有效措施。”說起孩子的遭遇,張女士聲音哽咽,她表示這4萬多元是一家人的積蓄,孩子生活、上學的費用都在這裡。“發生這件事後,原本很開朗的孩子現在也不說話,他也很内疚。上學回來,就問我錢有沒有退回來,孩子是無辜的,我現在一直努力帶着孩子走出陰影。”張女士說道。
在報警的同時,張女士也嘗試聯系了淘寶客服和繁星直播旗艦店,“淘寶讓我聯系商家,商家說是正常交易。”記者看到,淘寶客服回複的一條短信顯示,“平台将這些訂單及款項給于凍結,凍結到日期2022年10月17日,到期後若無解決結果,維權會終止,期間請及時聯系警方做好銜接,同步也可以通過其他渠道聯系直播币發行公司。”而繁星直播旗艦店通過網店聊天窗口回複,張女士需要提供公安調查取證函等材料,才能進一步調查。
部分訂單
對此,記者咨詢了淘寶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充值類商品是系統對系統自動充值的,隻要充值成功,作為第三方交易平台,沒有辦法操相關賬戶内的虛拟币,出售虛拟币的網店也屬于第三方交易平台,可以聯系直播公司咨詢,目前相關訂單已經進行了升級處理,會有相關專員繼續與張女士進一步溝通。
記者在繁星直播旗艦店主頁看到,該旗艦店為酷狗直播官方旗艦店。記者通過其網絡客服反映了張女士和小明的遭遇。經過落實後,工作人員給記者回電稱,相關人員與張女士多次溝通,去核實相關情況,并對充值賬戶進行評估,但是作為平台,看到的隻是一個正常的充值行為。該工作人員介紹,充值賬戶是實名制的,當事人應盡快第一時間報警,将全力配合調查。
“我隻有180天的時間去維權,所以隻有一線希望我都要争取,不管結果怎樣,我都希望發生在我身上的這件事披露出來後能幫助到更多的受害者,也給疫情期間在線上學習的家長孩子們提個醒。希望警方能夠盡快抓到不法分子,把我們的血汗錢追回來。”張女士說。記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就張女士賬戶被盜消費一事立案調查。
記者調查發現,小明的遭遇并不是個例。近年來,未成年人玩手遊遭遇詐騙或盲目購買虛拟币後,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現象不少見。
2022年4月14日下午,平度王女士未成年的兒子在網上激活某遊戲時被騙3752元,事後王女士報警。古岘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詢問當事人相關情況,及時采集信息上報反詐中心。同時,聯系客戶服務中心,發送相關手續,及時凍結被騙錢款。最後,經過積極協調,終于将被騙的錢款全部追回并返還當事人。
2022年,青島市西海岸新區小學生東東(化名)在疫情期間上網課時,用手機玩迷你世界遊戲,每單消費90塊錢,爺爺的手機消費記錄顯示,東東從3月25号開始充值,直到4月3号,王大爺查詢手機才發現,手機裡3187元的餘額隻剩下968元了。而遊戲客服中心工作人員回應稱,根據東東的賬号注冊信息,并不符合退款條件。
近年來,巨額直播打賞日益成為未成年人支持偶像藝人、網紅主播的一種表達方式,不少未成年人在“豪放”打賞後面臨損失難以追回的窘境。2020年,膠州市民王先生為了讓兒子上網課方便,他将家裡淘汰的一個舊手機拿來給兒子使用,沒想到兒子竟然偷偷迷戀上網絡遊戲和打賞主播,10天消費将近6萬元。事情發生後他們已将問題向相關公司反映,但是卻一直沒有收到退款。
“未成年人對新鮮事物好奇心較重,接觸互聯網的時間更長、範圍更廣,但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心智不成熟、辨别能力不強等特點,對網絡信息真假難辨,抵抗力不強,容易陷入此類陷阱、糾紛。”山東青島第五十九中學心理專職老師、中國心理衛生協會注冊心理咨詢師于明東告訴記者,問題發生後,家長要反思日常生活中是否對孩子的關注不夠,孩子缺乏監督在網絡世界消耗太多時間。如果孩子因此消沉,家長應該做好疏導,不要讓負面情緒影響孩子。除了告訴孩子網絡安全知識的同時,家長要保護孩子的信任感,避免孩子變得懷疑一切。
于明東表示,引導未成年人正确、安全地使用電子産品,加強其網絡安全教育,培養健康的消費觀迫在眉睫。家長要告訴孩子,在網上不要随便添加陌生人為好友,對來曆不明的電話、短信、鍊接一律不看、不理、不點,不要輕信中獎、免費領取遊戲币、免費換遊戲皮膚等說法,不要透露個人敏感信息、賬号密碼以及收到的驗證碼等,不要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消費、轉賬。作為監護人的家長,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機、銀行卡等物品,勿将支付密碼告知孩子,并及時關注手機賬戶餘額變動。此外,家長平日裡要多陪伴孩子,教育孩子遇到問題及時向家長老師求助,不要因為害怕被責罵而隐瞞。
為未成年人築起“網絡安全牆”,需要全社會的努力。學校和家長之間要盡可能無縫銜接好對學生的監管,通過法治課、案例警示等形式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公安、網信等部門要上下聯動,提高監管技術水平,完善網絡監管法律法規,推進系統治理,不斷提升行業治理力度,淨化網絡生态空間。
記者了解到,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号)。其第一項關于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适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月26日,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張寶清律師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張律師表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适用前款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及事後追認的情形下,其大額購買打賞遊戲類貨币的民事行為是無效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商家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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