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
不當示例:
1、“言”的三橫,長短關系處理不當。
2、這個示例寫得誇張了一些,想要說明的是“言”的多個橫畫還是應該注意等距關系。
3、“言”的第三橫,長度與第二橫相當。
二、使
不當示例:
1、“吏”的豎撇,豎和撇兩個部分可以寫得再分明一些。
2、單人旁的撇和豎,豎和撇的交點應該偏下一點。
3、“吏”字的第一橫,寫得太長了。
三、可
不當示例:
1、最後一筆的豎鈎,位置太偏右了。
2、“口”字寫得太大了。可以寫得扁一些。參照标準主要是三橫的間距相當。
3、豎鈎和橫畫的交點不要位于橫畫的中間。
四、覆
不當示例:
1、右下角的“複”字,兩撇一捺寫得太小了。
2、撇捺不作為一個字的主筆,而是作為字單純的一個部件時,可以把撇畫收筆處理成回鋒,把捺畫處理成反捺。
3、“西”字的寫法是大忌。兩邊的豎畫,不宜往外拓,很同意顯得臃腫。
五、器
不當示例:
1、内部的“犬”字,橫畫不宜太短。應該把它處理成主筆。
2、内部的撇捺,捺畫可以處理成長點,這樣有利于使中宮看起來更緊湊。
3、四個“口”大小變化各不相同。這類多個同部件的字,最忌寫得雷同,要注意大小筆畫的變化。此例中,右下的“口”寫得太小了。
六、欲
不當示例:
1、最後的一點,因為位置太高了,所以影響了整個字的重心。
2、中間擠在一塊了。可以把“口”字再往下寫一點。
3、右部的“欠”,寫得太大了。撇畫的角度太陡,使得“欠”字立不住。
七、難
不當示例:
1、左邊的“又”,書寫是難點。橫畫有點太長了。
2、四橫一豎,整體太靠下了。導緻上部的空餘太多了。
3、“又”的撇畫,寫得太長了,點畫的位置又太高了。
八、量
不當示例:
1、“裡”字,整體位置太靠下了。
2、中部的長橫、底部的橫畫,兩者的長短對比以上三下二為宜。
3、中間的橫畫太長。而且,“裡”的“田”形,應該比上部的“日”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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