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之用,和為貴,一般人的理解都是:禮的應用,以和諧為貴。似乎是說,在使用禮的時候,态度上溫和一些,平和一些,大概就是這種含義。但實際上,準确的理解應該是:禮的作用是,能夠将事情處理的恰當和順為最緊要。
這兩種理解,顯然有不一樣的地方,前一種說,使用禮的時候,以和睦和諧最好,意思比較表面化,具體化,單一化,後一種是說,禮的作用,最關鍵的在于讓事情處在最恰當最合适的那個狀态之中。後一種含義,顯然就更廣大一些。
舉例來說,比如按照前一種理解,對待人就應該是态度十分和藹,平和,使人與人之間有一個和諧的狀态,而後一種理解,比如說針對某件比較嚴肅的事情,讓這件事,呈現出與本身匹配的、恰當的那個狀态,該嚴肅就嚴肅,該苛責就苛責,而并不是說隻一味地“和”了,按照事情的性質,去給出一個相對應的方式,這才是恰當的,才是真正的“和為貴”,和為貴的意思是說,恰當為貴,合适為貴,得體為貴。
哪怕看起來不是那麼的“和”,但是隻要得體,也屬于“和為貴”。
“和”的含義,擴大了。
論語中說: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這幾句話的意思是說,禮的應用,以和為貴,古代君主治國之道,可貴之處就在這裡,但不論大小事情都以和諧而行,也有行不通的時候,原因在于,為和諧而和諧,不以禮來節制,也不行。
從這段話又能看出,“禮”跟“和”,似乎又是對立統一的一個整體,是一體兩面,“禮”講究的是層次感,秩序感,而“和”講究的是和諧感,一緻性,恰當性。這又回到“和”的第一種含義上去了,即是說“禮”的使用,如果過于強調秩序感,不同感,次序感,有了分别,有了高下的差距,有了距離感,很嚴厲的樣子,這個時候就加一些溫和的東西進來,即“和”的因素,調節一下。以使得事物的兩個方面,可以統一起來。而如果一味求“和諧”,又疏忽了秩序感,那又會變成沒大沒小,沒有章法,沒有秩序,沒有威信,也行不通,這時就需要“禮”來調節一下,“禮”與“和”之間,總是要達到一種平衡,一種均衡,隻有這樣,事物才能處在最恰當的狀态中。
所以,禮之用和為貴的準确理解,比較接近于“中庸”的含義,即“合适”二字,這個原則,是最大的原則,“禮”是一種原則,“和”也是一種原則,但在應用中,既不是完全偏于“禮”,也不是完全偏于“和”,而是恰當,适宜,得體,才是最佳狀态,最好方式,這是中庸的思想。可以在禮與和之間,自由切換,靈活變通,恰當使用,從實際需要出發,又回到實際當中來,為現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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