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當代社會的配偶觀都是很感性的,你想和誰在一起就和誰在一起,不需要考慮你們兩個之外其他的因素。可是在古代兩個人的婚姻卻要受很多因素的限制,比如門戶、父母與媒人、身份、姓氏。這前幾個大家肯定都理解,這最後一個姓氏可能大家就有所不知了。其實在古代同一個姓氏的男女不可以結婚,這是為什麼?這中間又發生了什麼,使得現在的婚姻不再受姓氏的影響?
首先我們先要了解一下曆史原因,從人類存在之初,原始人們并沒有婚姻的概念,隻有配偶之類。當時的雄性與雌性在一起隻是為了繁衍後代,和感情并無關系,也并沒有同姓之間不能通婚的說法。這種說法最初是在西周規定的,因為當時人類曆史并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同姓都是指同一祖先的後代。同姓之間不能通婚在當時是大家自然而然遵守的規定,後來朝廷将這項規定寫在制度裡面。
可是同姓之間不能結婚的原因又是什麼?同姓之間結婚會發生什麼事?大家都知道生物具有多樣性,同姓之間的男女很可能會是同樣的世家,所以基因會有很大相似性。若是兩個基因相似的男女結婚的話,他們生出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性患遺傳病。
而且可能性是普通孩子的三倍,這是有基因的遺傳規律決定的。雖然這個理論是在近現代被發現的,但是這個規律并沒有因為沒被發現而不發生作用。若是同姓之間結婚沒有被禁止,那麼社會中就會有非常多的病兒出生,人類的基因庫也會被污染。正是有了這項規定,才讓我們人類的平均水平沒有下降。
在古代古人不僅将這強制規定成法律,還将同姓結婚放在道德的最低點。正是古人不懈的努力才換來了人類壽命的延續。可是随即就出現了一個疑問,那就是為何現在卻廢了這條規定。那是因為現在的科技水平十分高超,交通水平非常發達。
人類群體也不再局限于一個一個的小村莊裡,而且在千年的曆史中發展。現在同姓之間是同一祖先的情況已經很少了,而且就算是同一祖先,也很難有相似的基因。再留着這條規定就沒有必要了,所以現代社會廢了這條規定。令人感到神奇的是,古代的中國并沒有發現生物基因的遺傳規律。可是卻能未蔔先知做好防範,不由得讓人敬佩古人的聰明。到了現在影響遺傳的隻存在于近親結婚,可是仍有不少民族保持着古代的風俗。隻能和自己姓氏以外的人結婚。面對為何古人同姓之間不能結婚?然而現在同姓之間卻可以結婚了?你們對此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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