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最新發布關于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其中,摩托車通行規定: (一)摩托車(包括燃油、電動兩、三輪車)全天限制通行三環路(含主路、輔路)以内道路。軍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車執行任務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行業類保障民生車輛(如郵政快遞、送水、送氣、送奶等),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四統一”(統一型号尺寸、統一顔色标識、統一編碼編号、統一持證上崗),在過渡期内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二)對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标準,其最大設計車速大于25 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電機額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兩輪電動車,登記并懸挂臨時号牌,在過渡期内按照非機動車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誼大街至體育大街段)、裕華路(友誼大街至體育大街段)、中華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設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 (三)未經國家機動車産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産的機動車,屬于拼裝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完整通報點擊注意!石家莊最新通告來了 (石家莊日報客戶端)
來源: 河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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