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先生反映,8年前他有一輛摩托車被盜,現在這件事情影響了他的“學法減分”。
【1818黃金眼】“學法減分”被駁回,想起8年前摩托車被偷
“學法減分”是一項便民措施,簡單來說,就是機動車駕駛員因交通違法被計分後,可以登錄交管12123軟件,通過在線學習考試,從而減免計分。
8月初,章先生登錄軟件準備“學法減分”,結果申請被駁回了,理由是他名下有一輛浙A牌照的摩托車,沒有按規定完成年檢或注銷,不符合學法減分的條件。
章先生:“由此呢我突然聯想到,我在8年前的時候有一輛摩托車,确實是被偷了。”
章先生核對了牌照,8年前被偷的摩托車,正是這次申請被駁回中提及的那輛。
他回憶,那輛車是2014年12月被偷的,當天就報了警,現在還保留着當時杭州潮鳴派出所的《受案回執》。
章先生:“潮鳴所上上下下為我這個事也盡了努力,他們找了很多人來詢問,最終得出的結論,8年前,也就是2014年的時候,兩輪摩托車是不被要求錄入盜搶車系統,隻需要錄入派出所的打防控系統,隻有四輪車輛才被要求錄入盜搶車系統。”
杭州市潮鳴派出所 工作人員:“是的,因為當時不要求,我們跟刑大具體負責的聯系過,不要求錄入這個。”
按照行駛證,這輛摩托車在2021年8月就應該強制報廢,那麼能不能直接注銷呢?章先生說這樣不行,他已經咨詢過上牌地點杭州臨安區的車管所,采訪時他再次聯系了對方。
杭州市臨安區車管所 工作人員:“說是已經電話告知過他了,公安部明确規定,盜搶車輛不能辦理注銷。如果确實是盜搶,那車輛狀态要修改為盜搶,我們不具備這個功能,要派出所設置上去,會自動推送到交管系統。”
臨安區車管所的建議是,補錄一下盜搶信息。潮鳴派出所則表示,并不是不幫章先生辦,而是确實有實際困難。
杭州市潮鳴派出所 工作人員:“當時的系統也變過了,因為這個要刑大輸入嘛,跟刑大聯系,刑大也輸不進去。當時也告知他了,他這個摩托車已經報廢了,8年了呀。就是解決他的問題,跟他提出來,如果需要相關證明,我們可以給他出的。(章先生:這就變成一個死循環嘛。)”
章先生說,一個月來,兩家單位都在盡力幫他溝通這個事情,但最終還是拿不出解決辦法。他隻好再次撥打12345熱線求助,希望接下來能有處理方案。
章先生:“這個事對我的影響其實并不大,但是它确确實實存在。一個8年前被偷的摩托車,但并沒有被列為被盜車輛,這裡面肯定有系統對接的問題,并且我認為呢,不止我一個人存在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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