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舒淇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家庭。父母認為棍子底下有孝子,于是舒淇從小就被打。她的家人沒有錢給她讀書。13歲時,舒淇外出打工。16歲時,她以獨特的氣質進入了一家模特公司。
當年流行拍大尺度寫真,徐若瑄、伊能靜拍過後都紅了,後來舒淇也跟着走紅。後來,舒淇認識了王晶,拍了幾部賣座的電影。可被知道的人越多,舒淇的名聲就越差。
拍那種電影不可能不受委屈。王晶勸她:脫着就習慣了。舒淇告訴自己:最多三部。不過當時舒淇剛好有機會和張國榮、莫文蔚一起拍爾冬升導演的新電影,于是這四部,成了舒淇轉型的最佳作品。
也就是在1998年,舒淇憑在爾冬升電影裡的變現,受到了主流影壇的認可。之後與四大天王之一的黎明,因戲生情,愛得難舍難分。當時,舒淇的事業如日中天,黎明也連續拿了幾屆勁歌金曲獎,大紅大紫。和舒淇的戀愛,不僅粉絲極力反對,黎明的母親也不同意舒淇做自己的兒媳婦。所以倆人慢慢分開了。
二十幾歲時,舒淇曾說:“你想要跟人家一生一世,但人家不想跟你一生一世。”這種愛而不得的事兒,在舒淇身上發生了兩次。第一次是黎明,第二次是張震。他們從《最好的時光》中得到了火花,在《康熙來了》上被小S逼問。舒淇在張震面前說:“如果張震追我,我會同意的。”張震臉紅了,說“喜歡”。
不過好景不長,張震的父親很快對媒體講:“舒淇不會是張震的另一半。”(張震父親就是《心理罪》裡和李易峰合作的戲骨張國柱)
當然了,揮别了錯的,才能和對的相逢。2016年,舒淇與馮德倫結婚。他們的婚紗照,自然不做作。真的是要默契十足的戀人才可以拍出這麼美的婚紗照吧。
據說這兩個人的婚姻是突然起意。在布拉格拍攝新片的馮德倫和舒淇看到城堡非常漂亮,适合拍婚紗照。一時腦抽的馮德倫對舒淇說:“不如如我們結婚吧!”然後,女神就答應了~舒淇說,婚紗是某品牌前兩年送的,頭飾是随意挑選的。馮德倫的西裝和舒淇的禮服是在拍照前兩天買的。攝影師是一個星期前才接到通知飛過來,而且隻帶了反光闆~别人是說走就走的旅行,舒淇是說結就結的婚。
舒淇13歲就辍學打工,感情曲折的女生,到如今尋得良人的女神,一路走得确實蠻難的。不過最終幸福自在,灑脫追求愛情,成了演藝圈的一段佳話。也算是不辜負之前所有的付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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