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道家基本典籍,《老子》清醒透辟的哲學思想受到中外學者的一緻推崇,而其玄妙多解的語言也為準确理解其精義設置了較大難度。因此,在學者們殚精竭慮地努力之下,《老子》産生了諸多注本,而1973年帛書《老子》的出土,更為注疏箋證提供了可靠依據。然而,受限于浩瀚紛繁的文獻、古今語義的歧變,以及學派門戶的成見等原因,仍有若幹《老子》文句的釋義存在一定讨論空間,如第六十八章:“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核檢《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老子校釋》《帛書老子校注》等書可知,各本文字大同小異,均在闡釋“不争之争”,而曆代注家多将“善戰者不怒”之“怒”釋為“喜怒”之“怒”,意為善戰者心态平穩,不易被激怒。此種釋義與上下語境不符,并影響到對老子思想的準确把握。通讀整章及《老子》全書,并結合《說文解字》《方言》等字書以及《莊子》,可知此處應以“努”釋“怒”,并且《老子》本章亦應提出對應新解。
“怒”“努”與“奴”“力”的關聯
此句的行為主體是“善戰者”,與“善為士者”“善勝敵者”“善用人者”所指相同,即“國君及其所屬官卿而握有軍權者,泛指精于戰略戰術守道之士”(高明《帛書老子校注》)。此句釋義的重點在于“不怒”之“怒”。
《說文》雲:“怒,恚也,從心奴聲。”而“恙,怒也”“怨,恙也”“恨,怨也”,四字相通。可知,“怒”的重點所指是生氣、憤恨之類的負面情緒。故“善戰者不怒”之“怒”,古代學者多釋為“喜怒”之“怒”,焦竑《老子翼》與王夫之《老子衍》等書對此多有收錄,一覽便知。近代以來,高明将“不怒”釋為“心平而氣和”(高明《帛書老子校注》),側重于情緒方面,陳鼓應将其今譯為“善作将帥的,不逞勇武;善于作戰的,不輕易激怒”(陳鼓應《老子今注今譯》)。陳氏譯文較好地把握了經文的意旨,且照顧到了《老子》的語言特點。然而,段玉裁注《說文》“怒”字曰:“古無努字,隻用怒”,使得原本看似妥帖的釋義,有了追問的必要。
首先,從字形結構上看,“努”與“力”關系密切。《說文》雲:“愐,勉也”,而段注引《方言》曰:“南楚之外曰薄努。”老子為陳國人,陳為楚所滅,當用楚音。《老子》一書即多楚音,是為明證。再檢《說文》又可知“勉,勥也”。故而,由“薄努”至“勉”再到“勥”,清晰地顯示着“努”與“力”的意義關聯線索。
其次,《說文》未收“努”字,但其為形聲字,依照《說文》之例可表述為“努,從力,奴聲”,“奴”為聲符,“力”為意符,我們分而解之。關于“奴”字,《說文》曰:“奴婢皆古罪人。《周禮》曰:‘其奴,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于舂稾。’”段注引鄭司農雲:“謂坐為盜賊而為奴者,輸于罪隸、舂人、稾人之官也。由是觀之,今之為奴婢,古之罪人也。”可知“奴”字本意是承擔力役的罪人。關于“力”字,《說文》曰:“筋也,象人筋之形。治功曰力,能禦大災。凡力之屬皆從力。”段注曰:“筋下曰:肉之力也,二篆為轉注。筋者其體,力者其用也,非有二物。”可知“力”字本意是人體筋肉的力量。
綜上可知,“努”字僅僅從實體層面強調了“奴”的筋肉之“力”,而與個人情緒無關。在以“努”釋“怒”前,我們還應理清兩者的分合關系。
“怒”與“努”的分合
由漢語形聲字的構造特點可知,相同聲旁與不同形旁組合以後,其基本意義得到加強,如聲旁“奴”與形旁“馬”“弓”“心”組合,分别組成強調“馬”之力的“驽”、強調“弓”之力的“弩”、強調“心”之力的“怒”。前面提到,段注曾雲“古無努字,隻用怒”,由此可知,早期文獻中的“怒”字承擔着兩方面的含義,即強調“心之力”的“喜怒”之“怒”,以及強調“筋肉之力”的“努”。此為“努”與“怒”之“合”。而當“努”字被創造出來以後,因意符“力”的影響,逐漸固定為單純強調“筋肉之力”(即力量和力度)的專字。由于“努”字意涵的抽離,“怒”字的含義也逐漸固定在“心之力”(即情緒和心理)上。此為“努”與“怒”之“分”。
當然,這個漫長的過程中也有“相因生義”法則的作用。所謂“相因生義”,是指本來沒有意義關聯的兩個詞,由于經常處在同一語言結構中,一詞受另一詞潛移默化的影響,也産生了與另一詞相同或相近的意義。有時這也被稱作沾染、滲透。我們知道,與“怒”經常連用的是“忿”“憤”“怨”“愠”等字。《說文》曰:“忿,悁也。”段注曰:“忿與憤義不同。憤以氣盈為義,忿以狷急為義。”“忿”“悁”二字轉注,且“悁”“狷”相通,而“獧……一曰急也”。段注曰:“獧、狷古今字。”又,“憤,懑也”,“懑,煩也”。段注曰:“煩者,熱頭痛也。”又,“怨,恙也”,“恙,怒也”,“愠,怨也”。
綜上可知,忿、憤、怨、愠等含義相通,從不同角度描繪了人類内心的各種負面情緒,而它們與恙、獧、狷、悁、急、懑、煩等字經常和“怒”字聯用,合力作用下,使得抽離“努”字意涵後的“怒”字,核心含義最終固定在“喜怒”之“怒”上。所以,以“喜怒”之“怒”釋《老子》含“努”之“怒”,勢必會産生偏差。故而,以“努”釋“怒”才是更為妥帖的選擇。
以“努”釋“怒”
雖然後代學者關于此處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但追溯到去古未遠的漢末,我們很欣慰地發現,《老子》王弼注在一定程度上以“努”訓“怒”,保留着《老子》的本意。《老子》本節經文的句式皆為“善某者不某”,“不武”指不用武力侵犯他人,“不與”指不與他人争鬥,“下”即“不上”,指不淩駕于他人之上。可見,以上三者皆強調了主體對外界施予的某種實在的“力”。因而,“不怒”所要強調的也應大體類似,不應該是情緒上的“不生氣”。事實上,“善戰者不怒”句,王弼注雲:“後而不先,應而不唱,故不在怒。”(王弼注、樓宇烈校釋《老子道德經注校釋》)“後而不先”即《老子》第七章“聖人後其身而身先”、第六十七章“不敢為天下先”;“應而不唱”即為第三十一章“兵者……不得已而用之”。以上章節反複申說謙退、示弱、不争等道家思想,其核心在于不輕易顯示自我的力量,這充分佐證了王弼“故不在怒”四字的真正含義。換言之,王注是以“筋肉之力”釋“怒”,而與“心之力”無關。
此外,以“努”釋“怒”,在道家典籍中還有一個顯例,即《莊子·逍遙遊》中大鵬鳥“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之“怒”。宋代褚伯秀曰:“怒尤勇也。勇動疾舉,有若怒然,非憤怒不平之謂也。”(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明言此“怒”并非“喜怒”之“怒”。清代林雲銘曰:“怒,即怒号、怒生之怒,乃用力之意。”(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用力之意”亦與情緒無關。郭慶藩注曰:“鼓怒翅翼,奮迅毛衣”(郭慶藩《莊子集釋》),兩句互為解釋,“翅翼”即是“毛衣”,“鼓怒”即是“奮迅”,也是強調“筋肉之力”的“努”。劉文典《莊子補正》贊成此說,陳鼓應則更為明确地點出:“怒,同努,振奮的意思。這裡形容鼓動翅膀。”(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可見,以“努”釋大鵬鳥“怒而飛”之“怒”,文從字順,融通妥帖。同樣,《老子》“善戰者不怒”也應以“努”釋“怒”。
老子為春秋末期楚人,莊子也曾在楚地長期活動,《老子》《莊子》兩書中保留着較為接近的語言習慣。然而,兩處“怒”字卻在解釋時産生了較大差異,除不了解古今語意的演變之外,還有一個原因便是兩者的行為主體不同。《老子》此處的“善戰者”為握有軍權的貴族,而《莊子》的大鵬則是神鳥,即《說文》段注所謂:“朋本神鳥”“朋者,羽蟲之長”“朋,本古文鳳”。盡管大鵬被莊子賦予了身形巨大、威力無窮等特點,但它仍舊不能與“天地之性最貴者”的人相比。因為大鵬是沒有思想、沒有感情的飛禽,所以它的“怒”,反而更多地保留了偏向于“筋肉之力”的成分。人類是有獨立思維、獨特感情的萬物之靈,故人之“怒”,就被賦予了更多情緒色彩,亦即更加偏向于“心之力”。
綜上所述,“善戰者不怒”之“怒”,指的是由心而發、由内而外的一種張揚外擴的力量,其起因是欲與人争勝,其結果則是動作發起者表現出士氣高昂、盛氣淩人甚至好鬥逞強等特點,而與個人情緒“喜怒”之“怒”并無關系,其準确含義與“不武”之“武”一緻,即“氣勢充盈不可遏抑而戰”(高明《帛書老子校注》)。因此,“善戰者不怒”一句,便可解釋為:善于統兵作戰的貴族,不可勇猛奮迅,逞強求戰。隻有如此釋義,才符合“怒”字的本義,才符合《老子》本章以及全書“示弱示柔”“謙退不争”“以柔克剛”“後發制人”的總體意旨。理解古代典籍的準确含義,除盡量熟悉具體内容之外,還應當進行必要的文獻對讀,更應摒除故有成見,轉變思維角度,充分利用古代典籍,并結合詞義的古今演變,得出較為符合事實的判斷。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項目“曆代古文選本整理及研究”(17ZDA247)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華南師範大學文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韓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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