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業期畢業生和應屆畢業生?從2019年開始,相關政府部門先後發布相關文件倡導各地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相關招聘政策向應屆生傾斜或單獨設置應屆生崗位,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擇業期畢業生和應屆畢業生?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從2019年開始,相關政府部門先後發布相關文件倡導各地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相關招聘政策向應屆生傾斜或單獨設置應屆生崗位。
客觀來說,應屆生剛離開學校,對應屆生身份、公職類考試要求、擇業期、社保等問題多無了解。臨近畢業,葉子就經常在後台收到類似問題,今天把大家提問比較多的關于應屆身份的問題整理出來給大家解釋一下~
1、什麼是應屆生?
主要指大學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是指在即當年畢業的學生,如全日制本科學曆且處在大四階段就是應屆生,全日制大專學曆且處在大三階段也是應屆生,但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的學生在任何階段都按照社會人員進行處理。
在各類公職類招聘中,通常會有招聘應屆生 擇業期内的高校畢業生,即符合擇業期規定的考生也具備應屆生,擇業期政策宗旨在于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
2、擇業期是什麼?
擇業期字面意思是:選擇就業的時期。如2022年廣東省考招聘中以下人員均可以報考應屆生崗位:
(1)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全日制學曆)。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3)在2021年11月29日前已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且在規定時間内完成教育部門認證,在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4)正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人員。
PS:需要注意的是19年-21年的廣東省内任意公告裡提及的“擇業期”政策,有效期為2019年4月18日-2022年4月18日,也就是說目前廣東擇業期政策已失效!有考生也關注到了這一信息并在廣東教育廳官網進行了咨詢如下圖。
小編認為,擇業期政策并非隻是在廣東實施,全國都有擇業期并有“兩年暫緩”,廣東是在全國性政策基礎上進行更加符合廣東考生就業的補充說明,後續會繼續出台新的利好政策。
3、今年畢業,簽訂了三方協議算應屆生嗎?
如果是當年畢業且報考當年公告,廣東一般情況三方協議不會影響應屆生身份。
但準确的來說:在實際學生畢業的時候,部分高校為了确定提高就業率,要求畢業生在畢業前簽訂三方協議,至于簽訂三方協議是否還算應屆生身份,則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每個省份對于應屆生身份确定的标準不一樣,有的是三方協議、有的是是否交過社保、有的則是是否參加過工作,具體評估标準不一,需要各省的同學在公告之後緻電招考單位,看本地區标準是什麼。
4、沒參加畢業實習,但是已經實際畢業,且交了個人社保,還算應屆生嗎?
答:按照往年公告算擇業期内的應屆生,提供社保流水和畢業證明即可。
5、常見問題答疑
(1)如23年7月份畢業,則參加23年的國省考,按照往年公告都是符合應屆生規定的,即使是簽了三方協議、實習經驗以及有交社保。
(2)即使是同個公告(如國考、省考、集中招聘等),各個單位對應屆生界定也是不同的。
省考:已經畢業1.5年且有交社保簽訂三方,但是隻要在報名前離職也是可以按照應屆生身份報考的。(2022年廣東省考)
集中招聘:已經畢業1.5年且有交社保簽訂三方。不能以應屆報考。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般招錄公告都會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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