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10月12日開始,“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将從2022年3月1日起被禁止用于經營收款”的消息多次引發熱議,沖上熱搜。
從2022年2月22日開始,“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不關閉、不停用、功能不變”的消息又再次刷屏。
以上兩條消息看似完全不同,是打臉了嗎?不着急,詳細科普來了~
01 解讀消息一
消息一最初源自2021年10月13日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21〕259号)》,相關規定如下:
3. 收款碼管理
應當制定收款條碼分類管理制度,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範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違法違規活動。
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态收款條碼被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确有必要……應當對相應收款人實行白名單管理……
一、制定收款條碼分類管理制度:分為“個人”與“特約商戶”兩類
與特約商戶碼相比,個人收款碼的風控低,如果用在複雜的商業經營領域,隐患會比較大。例如:不法分子利用個人收款碼,會把非法資金化整為零,構建跨境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的支付通道。
劃重點:将個人收付款納入監管,目的是防範違法違規活動。
二、“不提供”個人收款碼的前提是“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
在識别“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後,“不提供”相應服務——本質上是在對數據擁有者提要求,與使用者無關。
劃重點:在前台逐漸過渡,機構後台加強監管。
三、限制個人收款碼的遠程非面對面收款
遠程非面對面收款,指的是截屏、複制、打印出個人收款碼,傳遞給遠處的人(非面對面)完成收款。無論是私下的“你掃我”,還是小商販的“掃碼付款”,都是“面對面”,不受限制。
管控個人收款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是因為這種交易容易滋違法違規行為。即便如此,在“确有必要”的前提下,也可以通過建立收款人白名單來實現。
劃重點:不是“一刀切”,合規行為受保護。
02 解讀消息二消息二源自2月22日發布的《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關于優化條碼支付服務的公告》,如下:
①新設“個人經營收款碼”,用戶可自由選擇使用。
②用戶使用“個人經營收款碼”,服務不減、體驗不變,賦碼過程免費,并可享受更高效的交易對賬等服務。
劃重點:原有個人收款碼不停用、不關閉、功能不變;新增“個人經營收款碼”風控更高,服務更好;升級“0費用、不換碼”。
03 總結中國人民銀行的《通知》是改革框架,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的《公告》是落地細則。除此之外,什麼是“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如何限制“個人收款碼的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等,仍需監管部門出台更多标準。
以微信為例,客服回複:監管部門将會在近期公布“明顯經營行為”的标準……如符合升級标準,微信收款助手将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若有相關人員上門推廣并向您收取相關費用,請謹防詐騙!
現階段,有關“個人收款碼”的政策變動,不會導緻經營成本增加,更不會影響掃碼支付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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