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要求
掌握:短期借款和應付款項的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應交稅費的核算、長期借款的核算;
熟悉:短期借款和應付款項的内容、應付職工薪酬的内容、應交稅費的内容、長期借款和長期應付款的内容;
了解:職工薪酬分配、各項稅費的手續制度、合同負債、租賃負債和長期應付款。
(一)短期借款
1.取得短期借款
2.發生短期借款利息
【TIPS】
利息預提方式和直接支付方式在核算上的區别在于是否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
短期借款利息屬于企業的籌資費用,在發生時計入财務費用;但企業籌建期間的短期借款利息(不符合資本化條件)計入管理費用。
3.歸還短期借款
借款到期,本息一起歸還:
借:短期借款
應付利息/财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二)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的賬務處理
(三)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包括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服務等應支付的價款,應支付的增值稅稅額,應付銷貨方代墊的運雜費、包裝費等。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的賬務處理
實務中,企業外購電力、燃氣等動力時,一般通過“應付賬款”科目核算。
(1)在每月付款時先作暫付款處理:
借:應付賬款(預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月末按用途分配:
借:生産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賬款(預付賬款)
【TIPS】轉銷應付票據與轉銷應付賬款的對比
(四)預收賬款
【TIPS】
不單獨設置“預收賬款”科目的企業,發生的預收款通過“應收賬款”科目貸方核算;
不單獨設置“預付賬款”科目的企業,發生的預付款通過“應付賬款”科目的借方核算。
(五)合同負債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收入準則中核算的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預收的款項,通過“合同負債”科目核算。
(六)應付利息和應付股利
1.應付利息
(1)計提時:
借:财務費用等
貸:應付利息
(2)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2.應付股利
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不作賬務處理,不通過“應付股利”科目核算,但應在附注中披露。
(七)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的賬務處理
1.發生時
借:管理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
2.支付或退回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等
【TIPS】
(八)應付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的内容
(九)短期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1.貨币性職工薪酬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①确認應付職工薪酬。
借:生産成本(生産車間生産工人薪酬)
制造費用(生産車間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合同履約成本(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人員薪酬)
研發支出(從事研發活動人員薪酬)
在建工程(從事工程建設人員薪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②支付職工薪酬、扣還各種款項。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墊的家屬醫藥費等)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的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給職工的款項)
(2)職工福利費
(3)國家規定計提标準的職工薪酬(單位應負擔的)
【TIPS】對于需要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每月從職工的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4)短期帶薪缺勤
職工帶薪缺勤,分為累積帶薪缺勤和非累積帶薪缺勤兩類。
①累積帶薪缺勤。
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權利可以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可以在未來期間使用。
确認累積帶薪缺勤時: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帶薪缺勤——短期帶薪缺勤——累積帶薪缺勤
處理原則:企業應當在職工提供了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确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并以累積未行使權利而增加的預期支付金額計量。
②非累積帶薪缺勤。
非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權利不能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職工離開企業時也無權獲得現金支付。
處理原則:通常情況下,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已經包含在企業每期向職工發放的工資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額外作賬務處理。
2.非貨币性職工薪酬
如何判斷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與“進項轉出”
(1)以自産産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視同銷售)
(2)以外購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
【TIPS】外購商品用于集體福利進項稅額的處理:
①将外購商品用于發放職工福利,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
②如果購買時尚未得知該商品将要用于發放福利,已經抵扣了進項稅額的,發放時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3)将擁有的房屋或租賃住房等資産供職工無償使用
①将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産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根據受益對象:
借:生産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币性福利(折舊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币性福利
貸:累計折舊
②租賃住房等資産供職工無償使用,根據受益對象:
借:生産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币性福利(支付的租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币性福利
貸:銀行存款等
【TIPS】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币性福利,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十)長期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1.離職後福利
借:生産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設定提存計劃
2.辭退後福利
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3.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企業向職工提供的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1)符合設定提存計劃條件的,應當按照設定提存計劃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2)符合設定受益計劃條件的,應當按照設定受益計劃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十一)應交稅費概述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 科目,核算各種稅費的應交、交納等情況。
但存在例外情況,如:企業交納的耕地占用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契稅、進口關稅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十二)應交增值稅
1.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2.一般納稅人的賬務處理
(1)取得資産、接受勞務或服務
(2)銷售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①企業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産或不動産。
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産清理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TIPS】企業銷售貨物等發生銷售退回的,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相反的會計分錄。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的收入或利得确認時點早于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确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應将相關銷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
待實際發生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
②視同銷售。
企業将自産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将自産、委托加工的貨物作為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等,稅法上視為銷售行為,需要計算确認增值稅銷項稅額。
1)集體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
2)對外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
3)(以實物)支付(分配)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
4)對外捐贈: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成本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計稅價或公允價或市場價×現行增值稅稅率)
【TIPS】将外購商品作為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商品已到增值稅鍊條的最終環節,後續不會再發生流轉,故不應視同銷售;
如果外購商品直接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計入成本;
如果外購商品改變用途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購進時确認的進項稅額需要作轉出處理。
3.交納增值稅
(1)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2)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4.月末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
(1)對于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對于當月多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十三)小規模納稅人的賬務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核算增值稅采用簡化的方法,按照銷售額(不含稅)的3%(或5%)的征收率征收。
小規模納稅人進行賬務處理時,隻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該明細科目不再設置增值稅專欄。
(十四)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1.企業按規定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賬務處理
發生成本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銀行存款等
根據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減銷項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主營業務成本等
2.企業轉讓金融商品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餘額作為銷售額
(十五)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
1.購入時
借:固定資産(初次購入)
貸:銀行存款等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等
2.發生設備技術維護費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等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确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将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
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達到免征稅條件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
(十六)應交消費稅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TIPS】消費稅為價内稅,含在主營業務收入裡面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消費稅:領用時計入成本,銷售時才計“稅金及附加”(賣實木地闆有,賣房子沒有)。
若自産應稅消費品用于對外投資、分配、贈送: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TIPS】消費稅和增值稅是計入産品成本,還是單獨确認,總結如下:
(十七)其他應交稅費
【TIPS】資源稅為價内稅,含在主營業務收入裡面
【TIPS】土地增值稅稅為價内稅,含在主營業務收入裡面
(十八)長期借款
(十九)長期應付款
長期應付款,是指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如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産發生的應付款項等。
如果延期支付的購買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所購資産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額之和确定,應當以延期支付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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