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俺連襟買了一輛沒有手續的二手叉車,很便宜,新叉車6萬元左右,沒有手續的二手車,僅需要8000塊,對小企業來說一樣用。俺連襟還得意洋洋地給我說,這叉車不但便宜,而且不想要了,再倒手不賠錢!
這想法太可怕了!夥計們,叉車屬于工廠、車間常用的特種設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明确規定,使用叉車等特種設備必須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叉車挂牌、安裝警示燈,并每年進行定期檢驗;操作叉車的駕駛員必須取得叉車證,經過培訓方可上崗。我告訴俺連襟,這種情況,如果被投訴舉報或被監管部門巡查發現,可處于3-3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停産停業整頓!
近年來,工廠叉車事故頻繁發生,有的因操作不當叉傷人,有的人視線不好、開車速度過快、開夜車叉死人。
上述三起事故都是真實發生在我們身的的案例。筆者也親自參與處置過一起叉車緻人死亡事件。如果叉車沒有手續,沒有經過檢驗,叉車工也沒有操作證,再加上超速、超載、擡叉過高、不注意觀察等因素,一旦造成安全生産事故,由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分管負責人、主管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到時候,損失的不但是金錢,還有牢獄之災!陪伴當事人的隻有悔恨的淚水!!
聽了這些話,俺連襟終于心服口服,答應不用了。在此,也提醒大家夥兒,無手續的叉車不能用,否則害人又害已,得不償失!特種設備還包括:起重機、鍋爐、壓力罐、壓力管道等。。。。。
叉車概述
工業搬運車輛廣泛應用于港口、車站、機場、貨場、工廠車間、倉庫、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在船艙、車廂和集裝箱内進行托盤貨物的裝卸、搬運作業,是托盤運輸、集裝箱運輸中必不可少的設備。
叉車在企業的物流系統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物料搬運設備中的主力軍。廣泛應用于車站、港口、機場、工廠、倉庫等國民經濟中的各個部門。叉車主要有兩種:機動叉車和電叉車。
使用未經檢驗的叉車的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産,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
(二)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隐患,繼續使用的;
(三)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隐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未依法履行報廢義務,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的。
操作證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内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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