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叛逆期是寶寶叛逆期。
這個叛逆期是人生第一叛逆期或第一反抗期,它一般發生在2-3歲階段,這是因為孩子正在經曆自我意識敏感期。
孩子在探索什麼是我、我的和自我。他要證明我和你是不同的。他們最簡單的做法,就是你說什麼我都不同意,所以總愛把“不、不要、不行、不能”挂在嘴邊。
孩子處在這個階段的父母,要接納、尊重和理解孩子的發展規律,不要認為他不可理喻、不講道理、胡攪蠻纏。
二個叛逆期是兒童叛逆期。
兒童叛逆期一般發生在7-9歲,孩子上小學的階段。
他們開始有了較強的獨立意識和奇奇怪怪的好奇心。他們開始挑戰父母的權威,不滿父母之外的一些權威和規則。
例如在家裡用媽媽的口紅,學着媽媽的樣子給自己塗口紅;穿着媽媽的高跟鞋在家裡走來走去;在學校,給同學或者老師起外号,甚至說髒話等等。
這時候,父母不能訓斥孩子,更不能打孩子。父母要對孩子先接納,然後通過溝通、批評、鼓勵等方法,去引導和糾正孩子。
換個角度看,叛逆其實也是好事,因為它說明孩子長大了,想自己的事自己做主了。
孩子聽話固然有好的一面,但是,很多聽話的背後,往往隐藏着孩子沒主見、膽怯畏難等心理問題。等孩子長大走上進社會後,他的工作和生活中的命運,都容易被掌握在别人的手裡。
第三個叛逆期是青春叛逆期。
青春叛逆期一般發生在初中和高中的6年裡。這個階段的孩子,正處在青春期開始或青春期進行之中。他們追求獨立與自主、個性與成功,也喜歡冒險與挑戰、競争與合作。父母和老師一定要給予孩子及時的關愛、尊重、接納、肯定、贊美、認同,做孩子的良師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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