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的工種有無數種,粗分細分的林林總總不盡其數,一般經理和員工自然不會讓人有太多想法,憤憤不平的是幹同樣的活卻工資不同,所謂“同工不同酬”,而其中更氣人的往往是說是同工幹的卻多拿的卻少,要說多出的力氣也就算了,但是多幹活報酬少卻不由人不生氣。分工可以不同,但是同樣崗位待遇不同顯然有些不公平。然而,工資待遇是根據職務職級來的,不服不行。在國企員工的性質分類大緻就是正式工和非正式工,後者的身份可能是合同工、派遣工、臨時工,身份不影響幹活,隻是在工資待遇上有區别體現。
合同工與正式工的區别是明顯的,而之所以會産生這樣的區别根子就是用人單位在人力成本了打了算盤。談到國企的合同工與正式工的區别,個人覺得真的沒必要弄出這不同的工人身份出來,畢竟國企的性質是國家所有,工人怎麼也是群衆,同一用工性質多出人力成本也是“肥水沒流外人田”,但是細想又覺得多出正式工性質以外的工人正是因為照顧才有的,所以對于正式工以外的工人身份去理解才對,同工不同酬是完全有道理的。
上面的說法很是有矛盾,但是我們如果去理解了可能不覺得了。生産過程中工人不夠就去招,這很簡單,但是招進來的工人要簽訂成為正式工的勞動合同嗎?生産成本中人力成本是不可缺的預算,所有生産單位都希望人力成本能夠被控制,這不奇怪,因為盈利點可能就在這個上面。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了正式工以外的工種并存就不奇怪了,出發點就是為了生産成本的節約。我們大多喜歡對同工不同酬大放厥詞,但卻忽略了不同酬工人的招錄條件,在選拔條件上是有所降低的。
正式工,在國企可以說是皇家部隊,一般來說隻要不是犯了什麼大的原則性的錯誤,飯碗可以從入職開始一直捧到退休,然後靠着養老金一直活到死。這大概也是人們羨慕企業正式工的根本原因所在,想想誰聽說過有幾個人是正式工被開除的?尤其是國企,哪怕是被領導再看不順眼,至多也就是被領導下面拍馬屁的人調整到一個不好的崗位而已,但是在工資待遇上面差别不會有太大,無非就是活可能不好幹而已。其他過分是不會有,因為處理過分當事人也會一哭二鬧的,反正是國企正式工,有底氣不怕誰。
國企正式工,說到底就是國家工人,在工作過程中隻要正常上下班工作崗位是不會出現問題的,萬一出現企業的經營困難那也不是一個工人的問題,無論的破産還是分流,如果補償不到位工人是不會答應的,算是優勢吧。而一些明顯輕松的國企正式工可以說國家和人們在養着他們,這些做的工作确實讓人沒眼看,但是當前也隻能忍着。
國企裡面的合同工,看着是和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實際也就穩定風光幾年,因為從企業的角度是不會讓合同工簽二次合同的,這裡說的是簽訂一次是10年,企業也在回避合同工變成長期工的“風險”。一次合同簽10年,而等到合同履行結束的時候工人也差不多三十多歲了,這個年齡剛好就是職場危機的年齡,企業也失去了培養的興趣,同樣在這個年齡上也比不得年輕的小夥了。
三十歲往外再去向人才或勞動市場,尋求再就業的前景是可想而知的,而根據現在的就業現狀看,這個年齡就業确實沒有競争力了,而且之前的工作經驗很可能會歸零。想想會有什麼單位喜歡用年齡大卻經驗等于零的工人呢?勉強找到的工作可能會有太多的不滿意,工資不會高、活也不輕,有可能社保也是一個問題。總結起來,國企的合同工就是穩定有限的幾年,再就業以後一直不如意到老,有可能就是凄慘。确實是被前面被合同工占去了幾年産生了對未來的影響,但那時有條件拒絕合同工這樣的工作嗎?
同工不同酬,在一個企業裡面正式工以外的工人提到這個不罵娘的可能是罵也沒興趣了,但是我們真的罵得理直氣壯嗎?提到這個往往會有人說,什麼事都是臨時工幹,好處就從來不想我們。在這裡反問一句,如果不是為了給正式工驅使所用招正式工以外的工人做什麼呢?而且要注意的是,在正式工以外的工種招用上條件是有所下降的,比如正式工要求本科,但是之外的可能是高中學曆就可以了,所以在車間裡的加減乘除勉強的人就不要去攀比空調下面算賬的會計了。說到底,工人性質的不同往往和學曆有關。
合同工會恨單位的工資不同,但是有可能私下裡慶幸過自己有限的文化和那些高學曆的人在一個單位上班,所以如果心态夠平和,應該是對有工作而對單位心懷感恩,因為如果單位提高或者嚴格招聘條件自己是可能進不來的。常見到一些臨時工在抱怨待遇問題,埋怨不公,但是想過沒有如果待遇一樣,那麼這麼區分等級,人家讀書那麼刻苦又是為了什麼?
以上的說法可能會讓人接受不了,認為同工同酬才是合理的,的确當然是,但是如果沒有區别我們這個社會是倒退的,認字多少、學曆高低都一樣,那麼人們還努力什麼呢?人家辛苦考進去的,和你一個出力為主的人拿一樣的工資妥嗎?
前幾天某地因為防汛值班被開除了一個臨時工,很多人留言為之鳴不平,認為出力的事情全是推給臨時工,而在工資待遇上隻是正式工是幾分幾之,很是委屈。但是卻忽略了人家正式工是通過讀書讀進去的,人家的付出臨時工是從來沒有的。不管以什麼樣的身份進入單位都是慶幸的,但是應該知道自己是什麼條件進入的,進去時候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這些都會告訴自己到底是怎麼回事,而且在合同一定會有報酬的約定,而不是拿一個覺得不公平的身份來換同情,換概念是要不得的。
正式工或者合同工,其實就是因人錄用,也量才使用。某大畢業生去賣豬肉,那是人家主觀自主決定的,要是有什麼單位錄用他去看大門、做保安還不被口水淹死?所以工種是不同的,因為當職的人就那條件。企業招一些合同工、派遣工事實上也是根據一些條件來提供一些就業崗位,也是在承擔企業的社會責任。當然,其中有的完全是沖成本去的,林子大了什麼鳥沒有呢?總體看來,提供不同性質的就業崗位本身就是為了解決就業問題,至于糾結于同工不同酬,那自己可以決定不去。去了,就按照約定來,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罵娘是不對的。
不管工種如何,接受了學會知足工作才會愉快,相信工資待遇始終是和個人的能力和條件挂鈎的。
在考慮同工同酬的時候考慮過條件要相同嗎? 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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