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監管分類大全?
晨報記者 何雅君
近年來,消費者在美容院、健身房、餐飲門店等消費場所辦理了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并充值以待使用,卻時常遭遇商家因各種原因“跑路”的事件,消費者維權艱難。為了更好地對單用途預付消費卡進行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一直在推進相關立法工作。昨天,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草案)》進行了二審,人大常委會委員聚焦熱點問題提出建議。
現象
商家跑路頻發
投訴數量攀升
“您要辦張健身卡嗎?充值1000送300,辦卡後消費可以打8折!”昨天傍晚,在地鐵13号線武甯路站外的商場門口,一名身着某健身房工作服的男青年持廣告宣傳單,向記者推銷預付費卡。記者詢問得知,該卡僅能在其公司旗下健身機構使用,屬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範圍。記者問:“今後如果你們公司不營業了,或者顧客不想用了,可退還金額嗎?”男青年支支吾吾,推說自己不了解相關情況。
消費者買下這種預付卡後,一旦企業跑路,維權會遇到重重阻礙。據統計,2013至2016年,市商務委每年受理的由于跑路關門、門店轉讓引發的消費者投訴事件超過800件,2017年更是超1500件。今年1月至4月,市信訪辦受理的同類投訴量還在同比增長。
市商務委主任尚玉英透露,2016年由單用途卡引發的相關投訴達16951件,涉及美容美發、餐飲、健身、共享單車等多個行業。據統計,全市各行業去年累計2800餘家經營者因關門跑路、門店轉讓引發投訴。
今年4月,讀者王老伯向晨報反映,上海大通旅行社發行的環球旅遊卡由于公司兼并,突然不能用了,而他已購買了13萬元消費額度。和王老伯遭遇相仿的顧客還有很多。本月初,浦東張江彙智國際廣場内的兒童遊樂場所“哈你運動館”突然停業,引發家長讨要說法。其中一名家長稱,花了1.3萬餘元辦卡,卡的期限還剩10年。由于該公司的熱線電話欠費停機,查詢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網站發現,該公司并沒有備案記錄。
問題
現有管理辦法
威懾力尚不足
記者在市人大常委會上了解到,目前我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管中存在多方面問題。商務部門有權限監管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但其執法隊伍不健全,執法力量較為薄弱。況且,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監管實際牽涉到商務、監察、公安、工商、稅務、财政、人民銀行等多部門,需多部門協同配合監管。
再者,目前大量發卡主體屬于個體工商戶,無法納入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管理範疇。《管理辦法》的覆蓋範圍也存在局限,僅限于“零售業、居民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三大行業的企業法人。對于問題日益突出的體育健身、教育培訓、文化娛樂等預付消費領域以及非企業法人,約束制度卻還是空白,行政部門無法可依。
同時,《管理辦法》 對于備案管理、預付資金管理等重點環節缺乏強制措施,對發卡企業約束力有限,執法威懾力不足。
立法
單用途預付卡
管理規定修改
事實上,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一直在嘗試對本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進行立法。
上海在全國率先對單用途預付卡進行立法,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四十二次會議已經審議《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草案)》。《草案》指出,無論經營者是企業法人還是個體工商戶,隻要發行單用途卡的,均應納入監管範圍。《草案》明确經營者有與協同監管平台信息對接的義務。通過協同監管平台進行信息披露,消費者可以查詢經營者基本信息、預收資金管理方式以及所持單用途卡的餘額、信息對接等情況,發揮社會監督力量。《草案》拟建立風險警示制度,經營者的預收資金餘額超過風險警示标準的,應當對外披露并采取風險防範措施。《草案》拟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将關門跑路、一年内因違反本規定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以及存在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集資詐騙等情形的經營者,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對經營者設置信用門檻,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凡是被司法機關确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者五年内因單用途卡失信行為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經營者,不得發行單用途卡。
近日,草案的修改稿出台,立足在現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框架内立法,主要對單用途卡定義和适用範圍、工作原則、監管部門職責、經營者義務和消費者權利、協同監管平台、風險警示、停業退卡、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職責、單用途卡行業組織職責、限制發行等方面内容進一步修改。
建議
三重保障機制
完善資金監管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會采用分組審議方式,對《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草案)》進行了二審。 委員們在預付卡監管方案上提出三方面建議。一,目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監管範圍劃定并不明确,衆多發卡行業被劃分在範圍以外。希望能制定統一标準,盡可能将多數發卡企業納入監管範圍,才能更好地開展監管工作。二,通過建立全額保險制度,對預收資金餘額進行管理,加強對預收資金的保障。企業可采取保險的方式使用預收資金。而在企業發生破産、清算等情況時,可保障持卡人全部權益。三,建立資金托管、銀行貸款、貸款保證保險三重保障機制,完善單用途預付卡資金監管相關規定,即“經營者向消費者收取預付卡的,應由商業銀行設立專款賬戶實施托管,專款專用,分期支取;确需提前支取預付款的,應向托管銀行提供擔保”。
[聚焦熱點]
在分組審議中,與會人員聚焦預付卡使用和監管中可能遇到的熱點問題,展開了讨論。
有委員提問,對于消費者來說,如何知道出售預付卡的商家是否可信?市商務委答複說,目前還沒有統一的信息發布平台可讓消費者查詢商家的可信度。然而,消費者在這方面顯然是有需求的。
人大常委會委員許麗萍認為,在建立信息公開平台、供消費者查詢商家情況的基礎上,還應當考慮查詢的便捷程度。如果查詢程序複雜或者過于專業,老百姓不一定用得來。金晶代表提出,顧客了解商家誠信度的方式,還應該再直接一點。有些商家在點評網站上讓顧客給店鋪環境、服務質量等項目打分,滿意就用笑臉符号表示,不滿意就用哭臉表示。這樣看起來一目了然。有關部門也可采取此方式,為商家的誠信程度公開打分,且公示在醒目的地方。
關于預付卡的監管服務平台建設,草案修改稿中提到,“本市将建設統一的單用途卡協同監管服務平台”。葉青委員指出,應該盡可能把與商家有關的信息彙聚到這個平台中,讓消費者能便捷地獲取各種信息,充分發揮好平台的作用。龔梅華委員提出,單用途預付卡的發行者中,很多都是中小企業甚至個體戶。政府要想辦法讓這些企業和個體戶主動把自己的經營信息推送到監管服務平台上去,否則,對發卡者進行監管就是一句空話。
[案例]
斯瑪特卡餘額300元 過期2年續卡要400元
市消保委約談27家發卡企業
晨報記者 李曉明
一張餘額隻有300多元的斯瑪特卡,在過期了兩年多後重新激活,居然要收取400元的“續卡費”,餘額都不夠用!實際上,預付卡一旦過期,發卡企業都要收取各種名目繁多的激活費、延期費、管理費等等,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這些收費究竟是否合理?日前,市消保委就預付卡“續卡費”問題約談了本市27家發卡企業,絕大多數企業都給出了整改方案。
“續卡費”成行業潛規則
今年3月,消費者潘先生的斯瑪特卡過期兩年多,還剩300多元餘額。電話咨詢續卡事宜時才知道,需交一系列費用。每月扣15元保管費,另收10元手續費。潘先生的卡逾期26個月,加上手續費,得交400元。 範先生的遭遇并非偶例。“12345”平台數據顯示,近半年來,有關斯瑪特卡續期亂收費的投訴有60多起。實際上,預付卡過期後,重新激活要收取各種各樣的“續卡費”已成為行業潛規則。包括商旅通卡、杉德卡等預付卡,過期重新使用都要收取所謂的“管理費”,也引發了消費者的集中投訴。
兩企業過期手續費畸高
針對預付卡過期收取高額“續卡費”問題,市消保委于4月10日約談了本市27家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企業,詳細了解各家企業過期手續費的收取情況。調查發現,有兩家發卡企業收過期手續費畸高。分别是杉德支付網絡服務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商旅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杉德支付網絡服務發展有限公司發行的預付卡包括斯瑪特卡和杉德卡。公司規定過期預付卡的續期費是每卡每年10元,另外還要收賬戶管理費,标準是每月末自動劃扣卡内餘額的10%,最低2元/月,直至卡内餘額扣完為止。也就是說,一張500元的預付卡,在過期的第一個月就要收取50元作為管理費。
在被消保委約談後,杉德公司提交的新版收費标準,續期費依然是每卡每年10元。賬戶管理費則有了變化,設置了上限:每月末自動劃扣過期日餘額的10%作為賬戶管理費,最低2元/月(過期一年内,最高3元/月;過期兩年内,最高5元/月; 過期三年内,最高8元/月;過期四年内,最高10元/月;過期四年及以上,最高15元/月)。
上海商旅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發行的是商旅通卡,它的延期費标準是每卡每年10元,另按照每卡每月10元的标準收取賬戶管理費。而在被約談後,該公司依然維持了原有的“續卡費”标準。(網站首頁圖:晨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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