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國人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個人和家庭擁有的财産日益增多。在現實社會中,家人去世之後遺産如何分配?哪些人能夠繼承?想必大家都想知道。那麼,在《民法典》中,關于繼承是如何規定的呢?本人梳理了一張圖展示法定繼承的順序及範圍。
⼀、遺産處理的幾種方式
遺産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财産,遺産處理有以下方式。
1、 遺贈扶養協議;
2、 遺囑;
3、 法定繼承。
遺囑繼承效⼒⾼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
遺囑繼承⼈、受遺贈人放棄、喪失繼承權、受遺贈權;或先于遺囑⼈死亡或者終止時,不适⽤遺囑或遺贈繼承,也不發⽣代位繼承。遺産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二、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及範圍:
(⼀)第⼀順序:配偶、⼦⼥、⽗母;如果子女先于被繼承人去世,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其有權繼承的份額;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順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如果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去世,被繼承人的子女代位繼承。
繼承開始後,由第⼀順序繼承⼈繼承,第⼆順序繼承⼈不繼承;沒有第⼀順序繼承⼈繼承的,由第⼆順序繼承⼈繼承。
其中所稱⼦⼥,包括婚⽣⼦⼥、⾮婚⽣⼦⼥、養⼦⼥和有扶養關系的繼⼦⼥;⽗母,包括⽣⽗母、養⽗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母;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異母或者同母異⽗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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