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威、許敏、姚師兵共計99萬餘元
2022年4月28日,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許敏、姚師兵、郭威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及許敏、姚師兵要求杜新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姚師兵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住宿費、鑒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98361.1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0000元;駁回許敏、姚師兵、郭威對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其他訴訟請求;駁回許敏、姚師兵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
關于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責任的問題。法院審理認為,父母對親生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等監護權利,不僅是血緣親情的情感表達、倫理道德的必然要求,也是基于婚姻家庭關系而享有的受法律保護的身份權利。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當年因管理混亂、診療行為不規範,導緻同時在該院分娩的産婦許敏與杜新枝的新生兒錯抱,構成重大醫療管理事故,醫院對此具有重大過錯。醫院的重大過錯造成許敏夫婦喪失了對親子郭威的監護權利,郭威也因被錯抱而脫離親生父母的監護,骨肉分離長達28年,血緣親情和親子關系遭受嚴重損害。許敏、姚師兵以及郭威的損害後果與醫院的過錯行為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構成侵權,應對許敏、姚師兵、郭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關于杜新枝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問題。
(1)許敏、姚師兵在訴狀中主張杜新枝存在隐瞞乙肝病史的行為,要求杜新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杜新枝存在拒絕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檢查的行為,亦沒有證據證明該病曆中乙肝表面抗原檢驗報告單缺失與杜新枝有關,故許敏、姚師兵主張杜新枝存在隐瞞乙肝病史的行為沒有依據。
(2)關于網友關注的是“錯抱”還是“偷換”的問題。法院審理認為,公安機關通過多方深入調查取證已依法作出結論,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并決定不予立案。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調取了公安機關相關卷宗材料,通知了有關證人出庭作證,對相關事實進行了充分調查,本案證據證明不存在“偷換”行為。故杜新枝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兩家人的“全家福”。澎湃新聞記者朱遠祥 圖
“錯換人生28年”事件時間軸:
1992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兩名産婦許敏和杜新枝生下的孩子被護士抱錯。
2020年2月17日,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其母許敏決定“割肝救子”,卻發現與兒子并沒有血緣關系。
2020年7月23日,姚策及其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
2020年12月7日,“錯換人生28年”案一審宣判。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與親生父母總計76萬。
2020年12月28日,姚策及其親生父母提起上訴。
2021年1月10日,姚策曾因病情突然惡化被下“病危通知書”。
2021年2月8日,該案于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姚策及其親生父母獲100.2萬餘元賠償。
2021年3月23日,當事人姚策去世。
2021年4月21日,針對許某控告郭某寬、杜某枝夫婦及醫護人員鄭某、郭某志涉嫌刑事犯罪問題,河南@開封鼓樓警方 發布情況通報,經審查,決定不予立案。此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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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開封鼓樓法院)
主編:劉倩
本期責編:陳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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