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政機關答複不滿意怎麼辦?可以自收到書面答複之日起30日内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複查收到複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複查請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複查意見,并予以書面答複,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對行政機關答複不滿意怎麼辦?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可以自收到書面答複之日起30日内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複查。收到複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複查請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複查意見,并予以書面答複。
可以提出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法》有相關規定,而且有些專門法還規定了複議前置,就是先複議再訴訟。
但提出行政複議你得對該處罰關于管轄、證據、程序、定性、法律引用等有确實的證據說明該處罰有錯或有不當之處才行,如是僅對處罰幅度有異議,那不必複議,最好再溝通。因為走了複議程序與走訴訟程序是一樣,就是要嚴格按法律規定辦,而處罰幅度則能常不在審查的範圍内。也就是走了這個程序,處罰幅度就隻有兩種可能:完全與原來一樣,或都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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